桓仁满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桓仁满族自治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1-16 09:03:10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统一部署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规定》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不断完善的工作机制也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紧紧围绕民政职能,坚持积极、稳步、有序、渐进的原则,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通过公开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等领域的信息,更好地满足公众的需求和期望,从而增强社会的稳定性和凝聚力。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共同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政务公开领域已取得初步成效,但仍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第一手资料收集时效性不足、政务公开内容不够丰富、更新周期较长以及实效性有待提升,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效果。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拟定了以下整改措施,进一步优化和提升政务公开工作:

(一)完善的政务公开体系,确保政务公开成为民政工作的常态。通过制定并执行严格的政务公开制度,明确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和责任主体,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

(二)加大对服务窗口的投入,完善服务内容和服务程序,确保民政对象能够享受到更加高效、便捷、满意的服务。通过制定统一的服务标准和行为规范,提升窗口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确保服务过程规范、有序。同时,加强窗口的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让民政对象在办理业务时能够感受到更加便捷和贴心的服务。

(三)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公开栏等多种服务信息载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和相关政策信息,接受群众的广泛监督。同时,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通过设立咨询热线、在线问答等方式,及时解答群众的政策咨询问题,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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