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桓仁满族自治县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4-01-23 10:29:36 【字体:

桓仁满族自治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桓仁满族自治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务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责任、规范管理、稳步推进”的要求,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有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1、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障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办公室及时调整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协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发挥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税务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秉持着政务公开“优先办、特快办、认真办”的工作原则,确保纳税人、缴费人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我局工作的开展情况,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为服务纳税人办税提供了有力保障。

2、强化督查考核

我局注重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各单位、各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限、执行保密规定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及时通报考评结果,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全年绩效考核,进一步增强了全系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严格规范管理

进一步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公开内容。凡涉及全国范围的税收政策,一律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口径为准;凡涉及全省范围的税收管理制度,一律以省税务局发布口径为准。同时,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将相关公开信息按照职能划转到相应部门,规范发布程序,明确审核、审批、发布人员,确保发布内容的统一、完整、准确。

4、明确公开重点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主要公开以下几个大类的信息内容。

(1)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一是推进权力责任清单公开。二是推进税务行政许可公开。三是推进税务决策信息公开。

(2)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一是推进政策法规公开。二是推进政策落实情况公开。三是推进政策清理情况公开。

(3)完善税收征管及税收执法公开内容。一是推进征管改革措施公开。二是推进税收数据信息公开。三是推进税收执法信息公开。

(4)规范纳税服务公开范围。一是推进纳税人权利义务公开。二是推进重大服务举措公开。三是推进办税服务公开。

(5)推进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公开。一是推进机构职能信息公开。二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三是推进其他政务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8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包括: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少数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认为公开就是公布,信息公布了就行。因此,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进一步增强对《条例》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和责任心。二是基层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均衡发展有待加强。要结合税务工作的业务特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层层细化,分解落实到税务分局,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均衡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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