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桓仁满族自治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1-23 09:53:51 【字体:

桓仁满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统一部署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规定》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紧紧围绕民政职能,坚持积极、稳步、有序、渐进原则,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认真做好局民政领域栏目动态更新工作,及时签收和回复各类依申请公开信息,增强政府公信力,推进依法行政,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主动公开了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方面信息。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提高民政工作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收集第一手资料不及时,政务公开内容少,周期长,实效性不强,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整改措施如下:

(一)在政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方面下功夫,推进民政工作的全面健康快速发展。

(二)继续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完善服务内容和服务程序、规范服务标准和服务行为,为民政对象提供高效、快捷、满意的服务。

(三)继续充分利用各种服务信息载体,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和公开栏公开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和群众的交流互动,努力把群众生活中遇到的政策咨询问题解决在基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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