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镇政府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编制桓仁县桓仁镇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工作情况概述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本溪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利用农村大集开展了“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对政务情况主动公开,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并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镇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在网站上公布年度报告。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党政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由党政办负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健全制度。我镇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六项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政务公开条例》,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三)用好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建设内外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二是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等,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三是有效发挥公示栏、宣传栏等宣传方法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
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有关要求,我镇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凡可公开的政务动态信息、涉及业务工作的政策法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信息、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等,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在政务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各类信息。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更新和发布各类信息50多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度我镇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四、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及下一年工作打算
1、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群众对我镇公开的信息关注度低,没有收到反馈信息。
2、改进措施及下一年工作打算
进一步组织学习上级文件,认真清理我镇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村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抓重点促深化。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我镇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的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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