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24 00:00:00 【字体:

       2018年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各项要求,及时、规范公开政务信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8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开工作由县信息中心统一管理和公开,但公开信息的内容等相关工作仍作为我局的重点工作来抓。根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及时调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及责任分工,形成了局长亲自把关,分管领导监督检查,局机关各股室协调配合的新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作用,责任进一步明确。同时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年信息公开的情况
       2018年,在我局门户网站陆续公开了“2017年部门预算”、“2018年行政处罚信息”、“2018年'双随机'抽查季度工作总结”、“2018年'双随机'监督抽查结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等环境信息。同时,每月公开“桓仁水源水质达标率”、“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由专人负责,通过专用电话、网络、传真等多种渠道及时受理依申请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积极配合县政府信息中心做好信息整合和网站整改工作,并做好日常更新和维护。全年公开部门预算、环评受理情况等相关信息20余份。
       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及时办理群众来电来信投诉的环境信访案件、民心网和行风热线转办案件,市局转办投诉等,全年处理各类信访案件90件。其中,来电来访26件、市局转办1件,民心网投诉案件49件,行风热线投诉11件、市长公开电话2件、人民网1件,现已全部结案。
       2018年,我局未受理到依申请公开件,未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的其它方面政府信息,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件。
       三、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情况
       按照《桓仁满族自治县2018年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有关要求,开展“解决群众办事难,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县”为主题的政务公开日活动,县环保局高度重视此次政务公开日活动,5月15日上午9点—11点,环保局工作人员到政务公开日活动现场(政府广场)参与政务公开日活动。在现场设立环保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宣传新环保法、空气和水环境、项目环评等环保相关知识;向过往群众发放环保局窗口审批事项告知单、环境保护宣传单、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手册。
       活动中共发放宣传单、环保知识手册等400余份。工作人员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有关问题,并主动公开单位职能、服务范围、服务承诺、收费依据等内容。同时,我局工作人员认真听取了民众提出的意见,作出答复,并表示环境保护要靠每个人共同去维护,希望广大群众能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
       通过开展此次政务公开日活动,县环保局向群众宣传了环境保护知识,加深了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人民群众环保意识,营造了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让群众对桓仁县环境保护工作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
     四、存在的不足
      (一)重表面,轻实质。公开的内容不够深,表面事项公开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
       (二)重形式,轻规范。公开资料管理不够规范,未形成专门的档案来进行统一管理,从而失去了应有的监督制约功能。
       (三)重简单,轻及时。未建立政务公开信息反馈制度,公开后没有及时听取群众意见,认为只要公开就完成了任务。
     五、下步整改工作
      一是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做好信息公开平台搭建,保障各类环境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地进行传递。进一步梳理细化各类环境信息,明确公开任务和责任部门,确保信息的及时公开。同时,要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及其相关工作人员的义务和相应责任,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社会监督。
       二是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只要是涉及人民切身利益的,有关环境安全的,不属于党和国家机密的都应该向公共公开。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加大对环境执法、行政处罚、环境信访、水源地保护、大气污染治理类信息的公开力度。搭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信息公开平台,督促国控重点企业进行监测信息公开。
       三是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将依申请公开作为与公众互动的重要平台进行完善。进一步规范受理、登记、交办、答复的全流程,确保每件依申请公开都有专人进行时效监督,每件依申请公开都由法制办进行法律审核,每件依申请公开均有登记回执和公开内容两次答复,严格依法公开信息。
  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工作。提高公众对环保事业、政务公开工作的关注度,让社会公众知道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增进公众对环保工作的了解和理解,更有利于公众维护自己享有的权利和环保工作的开展。
   



桓仁满族自治县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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