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2017年桓仁满族自治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 主题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09-06 | 成文日期: | 2017-09-0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2017年桓仁满族自治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2017年桓仁满族自治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规范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17年本溪市小学初中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小学招生
(一)招生原则
各小学招收适龄儿童(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入学,依据居住地和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区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二)学区审核
学区的确认主要依据房产证和户口本,两者不一致,以房产证为准,确保落实“就近入学”政策。入学年龄、居住地及学区认定,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教育局基教股负责监督。
(三)学区划分
1.实验小学、北关小学、东关小学、西园小学学区不变。
2.乡镇学校招生区域以乡镇所属行政区域为界。
(四)招生班额与数量
2.乡镇学校根据招生学生数量自行设置班级数,不得出现超45人的班级。
(五)学籍认定
由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认定。
二、初中招生
(一)招生原则
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学生居住地和所属学区统一分拨。
(二)学区审核
学区的确认主要依据房产证和户口本,两者不一致,以房产证为准,确保落实“就近入学”政策。学区审核由县教育局基教股具体负责。
(三)学区划分
1.东山中学学区为城区内黄山路以东。
2.西江中学学区为城区内黄山路以西,鸡心沟、曲柳川、通天、凤鸣、六道河、四道河、参茸场、雅河、普乐堡、向阳等地区。
3.五女山学校学区为江北地区,以及黑沟乡、北甸子乡、古城镇等地区。
4.实验中学学区为八里甸子镇、华来镇、木盂子管委会等地区。
5.五里甸子学校、沙尖子学校、二棚甸子学校招生区域为所在地乡镇行政区域内。
(四)学籍认定
由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认定。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政府形象和社会稳定。因此,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严格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和严格执行本意见的各项要求,严禁自行出台与意见精神相悖的政策。
(二)落实入学政策
各学校要坚持按照划定的学区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确保学区内学生入学。不得采取考试选拔学生,不得限定条件拒收学区内的学生,不得搞“幼小衔接”。
(三)切实保障流动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流动人员子女入学,购买住房的,以实际居住地为准,按照划定的学区入学;租住房屋的,可以向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其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指定学校接收,接收学校不得以额外招生为由收取接收费用。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好户籍等相关部门做好统计工作,切实保障流动人员子女,特别是返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正常入学。
(四)严格执行阳光分班政策
各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校后,必须实行阳光分班,均衡配置师资,不得以任何借口编重点班、特长班、奥数班等。严格控制班额,不得出现大班型。
桓仁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