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rmzzzxrmzf-2025-00337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水务局 |
信息名称: | 桓仁满族自治县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 | 主题分类: | 河长制度 |
发布日期: | 2025-05-29 | 成文日期: | 2025-05-2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桓仁满族自治县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
按照辽宁省河长制办公室、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辽河长办合【2024】2号)文件要求,现将桓仁满族自治县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