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rmzzzxrmzf-2023-00393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财政局 |
信息名称: | 2023年桓仁满族自治县县级以上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 主题分类: | 政策清单 |
发布日期: | 2023-04-24 | 成文日期: | 2023-04-2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2023年桓仁满族自治县县级以上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2023年桓仁满族自治县县级以上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 ||||||||
序号 | 补贴项目 | 主管部门 | 补贴政策依据(文件、文号)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发放周期 | 咨询方式 | 备注 |
1 | 非公办教师养老补助 | 桓仁县教育局 | 1.辽宁省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监察厅4部门《关于对在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工作过的农村非公办教师发放养老补助的通知》(辽教发〔2011〕112号) 2.《辽宁省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关于提高农村非公办教师养老补助标准的通知》(辽教发〔2017〕90号) | 2003年前在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工作过3年以上(含3年)的人员和代课人员,离开教学岗位后再没有被企事业单位录用,没有享受民办教师待遇,目前仍为居民。 | 每工作1年每月发放20元养老补助 | 年 | 024-48832966 | |
2 | 社区工作者津贴 | 桓仁县民政局 | 1.《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辽委办发〔2012〕31号) 2.《关于进一步提高城市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的通知》(辽民发〔2013〕30号) | 社区工作者 | 1.社区正职、副职、工作人员三类岗位,按照4000、3600、3300元标准,采取差异化办法确定薪酬提高额度。 2.省级财政给予每人100元补助。 | 月 | 024-48878211 | |
3 | 独生女子父母奖励费 | 桓仁县卫生健康局 |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独生子女父母补助发放到人 | 60元每人 | 年 | 024-48866282 | |
4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 桓仁县卫生健康局 | 《关于修订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2017﹞128号) | 伤残子女父母补助发放到人 | 60周岁以上伤残儿父母每人7680元;死亡儿父母每人9720元;四级伤残每人600元;手术三级并发症每人3120元,二级每人4680元,一级每人6240元。 | 年 | 024-48866282 | |
5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 桓仁县卫生健康局 | 《关于修订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2017﹞128号) | 伤残子女父母补助发放到人 | 农村60周岁以上实行计划生育家庭每人960元 | 年 | 024-48866282 | |
6 |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 | 桓仁县卫生健康局 | 《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辽财社﹝2016﹞186号) | 独生子女父母补助发放到人 | 10元/月/人或者一次性2000元 | 年 | 024-48866282 | |
7 | 贫困残疾大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助学款 | 桓仁县残疾人联合会 | 《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费用给予资助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残联发〔2014〕53号) | 贫困残疾大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补助发放到人 | (一)当年考入:1.中专技校生:资助金额1000元/人/每学年;2.大专生:资助金额2000元/人/每学年;3.本科生:资助金额3000元/人/每学年。(二)连续资助:1.残疾学生资助:上述标准;2.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上述标准一半。 | 年 | 024-48832925 | |
8 |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 | 桓仁县民政局 | 1.《关于印发辽宁省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社〔2017〕373号) 2.《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22号) 3.《辽宁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民发〔2019〕66号) |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发放到人 |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供养24708元/人/年,成年就学未就业的再增加440元/人/月。 | 月 | 024-48838773 | |
9 |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 | 桓仁县民政局 | 1.《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办发〔2019﹞24号) 2.《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辽民函〔2019﹞61号) | 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学生 | 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学年1万元。 | 季度 | 024-48838773 | |
10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 桓仁县民政局 | 1.《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58号) 2.《关于印发辽宁省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社〔2017〕373号) 3.《关于印发本溪市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本财发〔2017〕159号) |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 | 200元-3000元/次 | 随时 | 024-48838773 | |
11 | 农村低保金 | 桓仁县民政局 | 1.《关于印发辽宁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辽财社〔2013〕16号) 2.《关于印发辽宁省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社〔2017〕373号) 3.《关于印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2〕171号) | 农村低保对象补助发放到人 | 516元/人/月 | 月 | 024-48838773 | |
12 | 城市低保金 | 桓仁县民政局 | 1.《关于印发辽宁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辽财社〔2013〕16号) 2.《关于印发辽宁省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社〔2017〕373号) 3.《关于印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2〕171号) | 城市低保对象补助发放到人 | 709元/人/月 | 月 | 024-48838773 | |
13 | 临时救助 | 桓仁县民政局 | 1.《关于印发辽宁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辽财社〔2013〕16号) 2.《关于印发辽宁省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社〔2017〕373号) 3.《关于印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2〕171号) | 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对象补助发放到人 | 200元-3000元/次 | 随时 | 024-48838773 | |
14 | 城乡低保电价补贴 | 桓仁县民政局 | 《关于进一步做好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段电价后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电价补贴工作的通知》(辽民函〔2012〕30号) | 城乡低保对象补助发放到人 | 5元/户/月 | 月 | 024-48838773 | |
15 | 取暖救助 | 桓仁县民政局 | 1.《关于印发辽宁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辽财社〔2013〕16号) 2.《关于印发辽宁省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社〔2017〕373号) 3.《关于印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2〕171号) | 城乡低保、城乡低保边缘户、分散特困、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城市低保、分散特困、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分散取暖救助标准:500元/户/年;农村低保、分散特困、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分散取暖救助标准:300元/户/年;城市低保边缘户分散取暖救助标准:250元/户/年;农村低保边缘户分散取暖救助标准:150元/户/年。 | 年 | 024-48838773 | |
16 | 城市特困供养 | 桓仁县民政局 |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 2.《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47号) 3.《辽宁省民政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通知》(辽民发〔2017〕46号) 4.《关于印发辽宁省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社〔2017〕373号) | 城市特困供养对象补助发放到人 | 1078元/人/月 | 月 | 024-48838773 | |
17 | 农村特困供养 | 桓仁县民政局 |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 2.《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47号) 3.《辽宁省民政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通知》(辽民发〔2017〕46号) 4.《关于印发辽宁省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社〔2017〕373号) | 农村特困供养对象补助发放到人 | 904元/人/月 | 月 | 024-48838773 | |
18 | 城乡特困电价补贴 | 桓仁县民政局 | 《关于进一步做好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段电价后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电价补贴工作的通知》(辽民函〔2012〕30号) | 城市、农村特困供养对象补助发放到人 | 5元/户/月 | 月 | 024-48838773 | |
19 | 60年代退职人员生活补助 | 桓仁县民政局 | 1.《关于调整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待遇标准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8〕85号) 2.《关于提高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辽民发〔2018〕124号) | 60年代退职人员生活补助发放到人 | 1.1945年9月2日以前参加工作(原享受本人工资100%生活费的人员):624元/人/月 2.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原享受本人工资70%生活费的人员):584元/人/月 3.1949年10月1日至1957年底(原享受本人工资40%救济的人员):541元/人/月 4.1949年10月1日至1957年底(原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费的人员):500元/人/月 | 月 | 024-48838773 | |
20 | 高龄失能困难老人补贴 | 桓仁县民政局 | 《关于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 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通知》(辽财社〔2015〕174号) | 高龄失能困难老人生活补助发放到人 | 50元/人/月 | 月 | 024-48838773 | |
21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桓仁县民政局 | 1.《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5〕76号) 2.《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辽民发〔2021〕36号)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辽宁省户籍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一、二级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对象为辽宁省户籍,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起始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起始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 | 月 | 024-48838773 | |
22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 | 本溪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桓仁县分中心 | 《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4〕15号) |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养老金到人 | 基础养老金由中央和地方确定标准并全额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参保人。省以上财政对基础养老金予以补助,平均补助80%。 | 月 | 024-48838192 | |
23 |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 桓仁县人才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财政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 |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发放补助到人 | 529元/月/人 | 季度 | 024-48192866 | |
24 | 参战参试退役人员 | 桓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辽退役军人发〔2022〕23号) | 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发放补助到人 | 9000元/年 | 月 | 024-48889108 | |
25 | 企业退休“两参”退役人员 | 桓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辽退役军人发〔2022〕23号) | 企业退休“两参”退役人员发放补助到人 | 9000元/年 | 月 | 024-48889108 | |
26 |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 桓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辽退役军人发〔2022〕23号) |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发放补助到人 | 8460元/年 | 月 | 024-48889108 | |
27 | 在乡复员军人 | 桓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辽退役军人发〔2022〕23号) | 在乡复员军人发放补助到人 | 抗日战争时期27000/年;解放战争时期26400/年;建国后26280/年。 | 月 | 024-48889108 | |
28 | 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 | 桓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辽退役军人发〔2022〕23号) | 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补助到人 | 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50元 | 月 | 024-48889108 | |
29 | 烈士子女、错杀被平反人员子女 | 桓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辽退役军人发〔2022〕23号) | 烈士子女、错杀被平反人员子女发放补助到人 | 7080元/年 | 月 | 024-48889108 | |
30 | 入朝民兵民工 | 桓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辽退役军人发〔2022〕23号) | 入朝民兵民工发放补助到人 | 18480/年 | 月 | 024-48889108 | |
31 | 在乡复员军人遗属 | 桓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辽退役军人发〔2022〕23号) | 在乡复员军人遗属发放补助到人 | 抗日战争时期13260/年;解放战争时期13200/年;建国后13140/年 | 月 | 024-48889108 | |
3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 | 桓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辽退役军人发〔2022〕2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发放补助到人 | 1937年7月6日前入党10440元/年;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9720元/年;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8760元/年;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补贴标准为600元/年。 | 月 | 024-48889108 | |
33 | 烈士遗属 | 桓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辽退役军人发〔2022〕23号) | 烈士遗属发放补助到人 | 33860元/年 | 月 | 024-48889108 | |
34 |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 桓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辽退役军人发〔2022〕23号) |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发放补助到人 | 29080元/年 | 月 | 024-48889108 | |
35 | 病故军人遗属 | 桓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辽退役军人发〔2022〕23号) | 病故军人遗属发放补助到人 | 27360元/年 | 月 | 024-48889108 | |
36 | 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 | 桓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辽退役军人发〔2022〕23号) | 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发放补助到人 | 按照伤残等级和伤残原因共26个标准 | 月 | 024-48889108 | |
37 |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 桓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辽退役军人发〔2021〕25号) |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补助到人 | 2020年17596元/年;2021年18366元/年;2022年20672元/年 | 年 | 024-48889108 | |
38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 桓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关于深入贯彻〈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78号)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补助到人 | 2011年11月1日以后入伍的退役义务兵,经济补助标准按照入伍时当地上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额发放;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官,在按照以上标准发放的基础上,每多服役一年增加1000元补助。服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年计发,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发。经济补助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 年 | 024-48889108 | |
39 | 退役士兵安置补助资金 | 桓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 | 符合政府安置工作的退役士兵发放补助到人 | 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 年 | 024-48889108 | |
40 | 农村危房改造 | 桓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 | 居住在自有产权唯一住房(C级和D级危房)且未享受过政府房屋改造政策的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户以及符合条件的防返贫监测建档立卡脱贫户。 | D级危房每户4.5万元,C级危房每户0.5万元(防返贫监测建档立卡脱贫户C级危房每户1万元)。 | 年、竣工验收合格后 | 024-48831499 | |
41 | 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补助 | 桓仁县乡村振兴局 | 1.《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 号) 2.《辽宁省扶贫办关于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落实补助的通知》 | 经核定的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 | 3000元/人·年 | 年 | 024-43981101 | |
42 | 扶贫贷贴息 | 桓仁县乡村振兴局 | 《辽宁银保监局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 辽宁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小额信贷规范管理和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辽银保监发﹝2019﹞38 号) | 享受扶贫贷款还清本金及利息 | 财政全额贴息 | 年 | 024-43981102 | |
43 | 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桓仁县林业和草原局 | 1.《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36号) 2.《关于印发辽宁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农﹝2017﹞280号) | 国有单位和林农个人 | 国有10元/亩,非国有16元/亩 | 年 | 024-48151188 | |
44 | 省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桓仁县林业和草原局 | 1.《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36号) 2.《关于印发辽宁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农﹝2017﹞280号) | 国有单位和林农个人 | 国有6元/亩,非国有8元/亩 | 年 | 024-48151188 | |
45 | 中央财政-天然林停伐管护 | 桓仁县林业和草原局 | 1.《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36号) 2.《关于印发辽宁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农﹝2017﹞280号) | 国有单位和林农个人 | 国有10元/亩,非国有16元/亩 | 年 | 024-48151188 | |
46 | 森林抚育补贴试点任务补助资金 | 桓仁县林业和草原局 | 1.《关于印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2〕171号) 2.《关于印发辽宁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环规〔2022〕14号) | 国有单位和林农个人 | 100元/亩 | 年 | 024-48910699 | |
47 | 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 | 桓仁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 | 退耕农户 | 20元/亩 | 年 | 024-48200111 | |
48 | 成品油调整对渔业补助 | 桓仁县渔政监督管理站 | 辽宁省海洋渔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15-2019年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海渔发﹝2016﹞5号) | 到人 | 8米以下(不含8米)、8米-10米(不含10米且不足9千瓦)每船每月补助333元;8米-10米(不含10米且9千瓦以上)每船每月补助417元;10米-12米(不含12米且11千瓦以上)、12米以上(含12米且不足15千瓦)每船每月补助500元;12米以上(15千瓦以上)每船每月补助708元。 | 年 | 024-48919366 | |
49 | 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 | 桓仁县农业农村局 | 1.《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关于完善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41号) 2.《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 粮食和储备局关于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4号) 3.《关于印发辽宁省统筹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财经〔2017〕261号) 4.《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辽农农〔2020〕148号) 5.《辽宁省稻谷生产者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辽财经〔2018〕639号) | 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到户。 | 根据各市或县(市、区)资金规模和补贴面积确定。 | 年 | 024-48834110 | |
50 | 农业生产社会化托管服务补贴 | 桓仁县农业农村局 | 1.《关于印发农村合作经济有关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合发〔2022〕291号) 2.《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财﹝2020〕209号) | 接受社会化服务的小农户及新型经营主体 | 原则上,采取按服务环节、按亩定额 补助,财政补助资金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当地产业发展、生产托管市场发育等实际情况,科学确定补助环节和补助标准。 | 据实结算,一次性发放。 | 024-48860766 | |
51 | 农业生产贷款贴息 | 桓仁县农业农村局 | 《辽宁省2022年粮油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 实施方案》(辽农办合发〔2022〕92号) | 到户 ,从事粮油类 生产的家庭农场。 | 不超过同期贷款基础利率(LPR) | 据实结算,一次性发放。 | 024-48832722 | |
52 | 村人畜防疫员误工补助 | 桓仁县农业农村局 | 《辽宁省畜牧兽医局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基层畜牧兽医组织体系建设的通知》(辽牧发〔2014〕59号) | 本地动物防疫员 | 防疫员年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7000元 | 年 | 024-48821836 | |
53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桓仁县农业农村局 |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落实工作的通知》(辽农农﹝2022〕106号) | 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 每亩补贴标准85.11元。 | 年 | 024-48837555 | |
54 | 设施农业补贴 | 桓仁县农业农村局 |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省级种植结构调整补贴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辽农农〔2021〕206号) | 日光温室、钢骨架冷棚规模化小区(个人或合作社) | 新建日光温室规模化小区(25-50亩), 1万元/亩。 | 年 | 024-48837555 | |
55 |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 桓仁县农业农村局 |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辽财农〔2022〕113号) | 合法耕地上的实际生产者 | 根据上级下达资金额度及当年粮食作物实际种植面积确定。 | 年 | 024-48837555 | |
56 | 黑土地保护性耕作 | 桓仁县农业农村局 |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23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机〔2023〕24号) | 实施保护性耕作作业的农机合作社、农机户、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愿实施保护性耕作的土地经营者 | 按照播种前秸秆覆盖地表程度分为3档,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原则上第一档标准对应作业补助不高于38元/亩,第二档不高于58元/亩,第三档不高于90元/亩 | 年 | 024-48820966 | |
57 | 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直补资金 | 桓仁县水库移民开发中心 | 1.《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 2.《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6〕44号) 3.《关于切实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政策的通知》(辽水合〔2018〕8号) 4.《辽宁省水利厅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印发(辽宁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发放细则)的通知》(辽水合〔2020〕37号) | 经核定的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直接发放到人 | 600元/人·年 | 年 | 024-48861268 | |
58 | 村级水管员补助 | 桓仁县水务局 | 《辽宁省水利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工程计划的通知》(辽水合﹝2012﹞14号) | 全省村级水管员 | 不超过1万元/人.年 | 半年 | 024-48163033 | |
59 | 小型水库库管员补助 | 桓仁县水务局 | 1.《辽宁省水利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省小型水库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辽水合〔2014〕5号) 2.《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村级水管员和小型水库库管员管理及考核办法的通知》(辽水农水〔2016〕184号) | 水利部门注册登记(除省直、大连市)的小型水库库管员 | 1.长期:8000元/人.年 2.临时:2650元/人.年 | 半年 | 024-48163033 | |
60 | 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 补助 | 桓仁县农业农村局 | 1.《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 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 (辽农牧﹝2021﹞65号) 2.《畜牧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辽财农﹝2018﹞44 号) | “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对养殖环节病死猪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实施者予以补助 | 补助标准为80元/头,其中:中央财政承 担50元/头,省财政承担10元/头,市县 财政承担20元/头。省以上财政补助资 金根据各级畜牧主管部门统计的各地养 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病死猪数量、生猪饲 养量、合理的生猪病死率、实际处理率 以及国家下达我省的补助资金额度等因 素测算分配下达各市统筹安排使用,超 支不补。 | 据实结 算,一 次性发 放。 | 024-48861711 | |
61 | 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 补助 | 桓仁县农业农村局 | 1.《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 (辽农牧﹝2021﹞65号) 2.《畜牧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辽财农﹝2018﹞44号) | 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包括病害猪损失补贴和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病害猪损失补贴的对象为提供病害猪的货主和自宰经营的企业;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的对象为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或承担无害化处理的单位。 | 病害猪损失补贴的对象为提供病害猪的 货主和自宰经营的企业,补贴标准为800 元/头,其中:省以上财政承担560元 /头,市县财政承担240元/头。无害化处 理费用补贴的对象为进行无害化处理的 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或承担无害化处理的 单位,补贴标准为80元/头,其中:省以 上财政承担 56元/头,市县财政承担24 元/头。省以上财政补助资金根据各级畜 牧主管部门统计的各地生猪出栏量、合 理的病害率等因素测算分配下达各市统 筹安排使用,超支不补。 | 据实结 算,一 次性发 放。 | 024-48861711 | |
62 | 强制扑杀补贴 | 桓仁县农业农村局 | 1.《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7〕35号) 2.《关于印发辽宁省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辽牧发〔2017〕267号) | 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所有者。 我省纳入国家强制扑杀补助范围的疫病种类包括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结核病、包虫病、马鼻疽、马传贫和非洲猪瘟。 | 禽15元/羽、猪800元/头 (非洲猪瘟1200 元/头) 、奶牛6000元/头、肉牛3000元/ 头、羊500元/只、马12000元/匹,其他 畜禽补助测算标准参照执行。 | 据实结 算,一 次性发 放。 | 024-48861711 | |
63 |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 | 桓仁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1.《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 2.《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 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的全国补贴范围内各机具品目分类分档以及最高补贴额,采用上年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内同档产品市场销售均价,组织测算各档次的补贴额,测算比例不超过30%,且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 | 年 | 024-48833447 | |
64 | 村干部报酬 | 桓仁县委 组织部 | 《财政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财农〔2020〕41号) | 到人,指在任村“两委”主要班子成员。 | 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两项合计每村每年不低于11万元。 | 月 | 024-48825066 | |
65 | 正常离任正职村干部生活补助 | 桓仁县委 组织部 |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辽组发〔2016〕61号) | 到人,指年满60周岁,任村级正职满9年及以上,正常离任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 | 正常离任正职村干部满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150元;9年以上的,每人每月补助200元。 | 年 | 024-488250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