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rmzzzxrmzf-2019-01222 发布机构: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全县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04-04-07 成文日期: 2004-04-07
废止日期: 文 号: 桓政发[2004]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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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县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04-07 13:00:05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3]29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省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04]12号)及《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本政发[2004]5号)精神,全面做好我县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经济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此次经济普查,是将工业普查、第三产业普查、基本单位普查、建筑业普查合并进行的,覆盖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通过普查可以全面掌握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信息,建立健全覆盖全县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全县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制定振兴我县经济各项政策和措施提供基础性依据。认真搞好全县经济普查,不仅对掌握全县经济发展的实情,提高政府宏观经济调空水平和综合服务水平意义重大,而且也是为振兴桓仁经济提供良好环境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普查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时间

1.经济普查的对象:在我县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2.经济普查的范围: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

3.经济普查的主要内容:单位标志、从业人员、财务收支、资产状况,企业的主要生产经营活动、生产能力、主要原材料、能源消耗和科技开发的投入状况等。

4.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4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

三、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鉴于此次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经济内容多,指标体系复杂,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涉及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切身利益和经济关系,调查对象配合难度的的实际情况,县政府决定成立桓仁满族自治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本系统和各级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普查工作的布置、协调和目标责任督察督办等工作;县委宣传部负责普查宣传动员和新闻单位协调工作;县财政局和发展计划局负责落实普查经费和普查物资保障方面的工作;县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负责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工作,县工商局所属工商所负责对个体工商户的调查协调工作;县编委办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录方面工作;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机构代码方面工作;县公安局负责普查中的治安保卫工作。

各乡镇、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经济普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和领导。要成立由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全县统一安排和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县政府将对各乡镇、各部门经济普查各阶段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落实经济普查工作经费

按照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的要求,各乡镇政府要根据基本名录库和行政登记资料,摸清普查对象数量,结合普查工作的进度和实际工作情况,保证普查经费及时拨付到位。

    五、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确保完成经济普查任务

各级普查机构要依法开展经济普查,坚持实事求是,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恪守职业道德,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被调查者的商业秘密,确保普查数据准确无误。

凡在桓仁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经济普查工作的要求,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部门、单位及个人都不得虚报、满报、迟报,不得伪造和篡改普查资料。对于干扰经济普查工作和弄虚作假造成数据不实的予以严肃查处。

各乡镇、各普查机构和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和有关要求,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街道办、各乡镇要充分运用居民委和村民委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经济普查工作。

附件:桓仁满族自治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00四年四月七日

 


附件:

桓仁满族自治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何庆伟  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朱祥林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天波  县统计局局长

            康  立  县发展计划局局长

    成  员:王大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磊  县经贸局副局长

    高  玲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  军  县工商局副局长

   王玉君  县民政局副局长

   管廷军  县乡企局副局长

   李志坚  县城镇集体企业联社副主任

   杨本玉  县公安局副局长

   马国权  县人事局副局长

   王连明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战德林  县科技局副局长

   韩  玲  县教育局副局长

   马贵明  县文化局副局长

   朴顺花  县外经局副局长

   康鸿伟  县旅游局副局长

   陈  东  县邮政局副局长

   张  伟  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姜忠坪  桓仁报社副总编辑

   何书民  县卫生局副局长]

   王茂胜  县商贸办副主任

   李延栋  县交通局副局长

   张立志  县水务局副局长

   王树杰  县林业局副局长

   邵青波  县统计局副局长

   吕风华  县国税局副局长

   刘玉勇  县地税局副局长

   段海震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王安生  县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丛  智  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吴晓波  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

   林  义  县供销联社副主任

   张安平  县人民银行副行长

   刘军利  县中保财险公司经理

       罗玉光  县城区街道办副主任

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经济普查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统计局,办公室主任邵青波(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