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rmzzzxrmzf-2019-01217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名称: | 关于做好2005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05-02-17 | 成文日期: | 2005-02-1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桓政发[2005]4号 | |
关键词: |
关于做好2005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认真做好2005年的森林防火工作,县政府决定,将3月1日至5月31日,9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定为森林防火期。其间,4月1日至5月20日,10月1日至11月20日期间为森林防火戒严期;4月1日至4月7日,5月1日至5月10日期间为森林防火特别戒严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今春以来,我县气温急速回升,大部分林区已渐无积雪,森林火险指数越来越高。据气象部门预报,在今年森林防火期内,我县的平均降水量仍少于常年平均值。为此,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一定要正确认识今年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认真研究,周密安排部署,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要强化管理措施,加大依法管理力度,克服盲目乐观情绪和侥幸心理,竭尽全力,扎扎实实地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为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对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进行了调整(名单附后)。各乡镇、有关部门及国有林场也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
二、强化舆论氛围,做好宣传工作
做好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强化舆论氛围一直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今年的宣传工作中,我们要继续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和江泽民同志“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精神。各乡镇、各部门要时刻提高警惕,牢牢把握主动权,采取灵活多样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以此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以强大的舆论氛围促进森林防火工作。要保证受教育面,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加大管理力度,严格控制火源
野外火源管理工作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森林防火期内,要严格控制烧参地、烧果园、烧造林场地、烧木炭、烧茬子等生产用火,严格履行生产用火审批手续。森林防火戒严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入山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入山登记手续,遵守持《入山证》入山的规定。对经常从事野外生产的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对儿童和理智不健全的人要落实监护措施。加大重点时期和重要节假日的防范力度,重点部位要派专人看守。老秃顶子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实验区,除本单位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不得进入。库区国家森林公园、五女山、望天洞旅游区要加大对野外火源和游客的管理力度,重要部位必须专人负责。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四、坚持依法管理,做好扑救准备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对所属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做一次全面检查,安排部署好森林防火工作。认真查找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要坚持依法管火,严格执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章用火和涉火案件。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规范值班值宿制度,做好通讯设施和扑火工具的配置和检测维修工作,做到组织、制度、措施、机具全面落实到位,一旦发生山火,能保证及时发现,及时扑救,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各乡镇及有关单位在3月5日之前将通知落实情况和值班值宿人员名单、工作地点、联系电话及森林防火组织人员名单、扑救山火预备方案、扑火组织名单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二00五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