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rmzzzxrmzf-2019-01130 发布机构: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10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10-03-11 成文日期: 2010-03-11
废止日期: 文 号: 桓政发〔20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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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11 09:00:29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做好2010年森林防火工作,县政府决定将3月15日至5月31日、9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定为森林防火期。其间,4月1日至5月20日、10月1日至11月20日期间为森林防火重要期;4月1日至4月7日、5月1日至5月10日期间为森林防火特别重要期。

当前,我县森林防火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现结合我县实际,就认真做好2010年森林防火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综合分析各种因素,今年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一是全县多年实施封山育林,森林植被得到极大恢复,林内可燃物载量增加,一旦起火,稍有迟误或遇恶劣天气,就有酿成大灾的危险。二是由于山区资源综合开发规模的扩大,林内生产和生活用火呈上升趋势。三是个别干部还存在着凭经验办事,部分群众还存在侥幸心理,引发森林火灾的因素不同程度地存在。针对这些困难和问题,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明确森林防火责任,按照“谁管辖、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责权划分原则,完善和深化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和包保责任制,以对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强化宣传教育,积极构建和谐科学的防火体系

全县确定3月15日至4月15日、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森林防火宣传月。各乡镇要在防火期前制订出目标明确、措施具体、操作性强的森林防火宣传方案,落实领导和部门宣传工作责任。要逐门逐户实施入户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不懈地做好林区用火文明建设工作;要广泛发动媒体共同参与,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要大力开展防火宣传物标准化建设,以林区村屯为重点,全面做好更新和维护现有各类防火宣传物、警示物工作,合理确定布设密度和设置标准,确保做到外形统一美观,内容规范醒目,全面提升森林防火警示性宣传教育的质量。

三、健全机构,落实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根据各单位人员变动情况对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进行了调整(名单附后)。各乡镇、有关部门及国有林场也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各乡镇长、国有林场场长是本辖区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国有林场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健全护林防火组织机构,并依据《桓仁满族自治县扑救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结合本乡镇实际制订森林火灾扑救预案,适时进行演练。

四、以火源管理为中心,强化预防管理

各乡镇要在禁火期前抓住有利时机组织开展好农事用火和计划烧除活动。组织专门人员认真做好计划烧除规划,逐个村屯、地块和经营户落实计划烧除任务,积极做好烧茬子、烧秸秆、烧稻草等用火烧除行为的疏导和管理工作。要严格落实林内各类生产点的火源管理措施。落实重点人员、重点地块的森林防火安全监管责任制度,要采取用火专项治理、典型事例曝光教育等方法,加大火源管理力度。要做好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火源管理工作。在“清明节”、“五一节”、“国庆节”等森林防火禁火期和高火险期等关键时段,要在坚持以往有效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自防、联防”等有效措施,形成多层面、全方位的综合预防治理格局。

五、加强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火情报告制度

各乡镇、国有林场要积极协助本辖区森林公安派出所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发生重大或案情比较复杂的森林火灾案件,县公安局要积极协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一旦发生火情,各乡镇和国有林场要立即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汇报。火情信息、新闻稿件均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统一报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六、全面加强防火基础建设,不断提高扑火的综合能力

大力加强全县森林防火专业、半专业扑火队综合能力建设,增加扑火队人员数量,提高装备水平和扑火实战技能,建立健全包括扑火队建设规范在内的各项管理和使用制度。各乡镇和国有林场要结合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和标准,力争在两年内使森林防火基础建设达到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整体建设上要做到“五有”:一是各地要有一支专业或半专业化的扑火队伍;二是要有一整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三是要有标准化的扑火装备库;四是要有充足数量扑火装备;五是要有明确的人员分工和扑火操作规程。

七、落实森林防火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各乡镇、国有林场要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值班工作,落实人员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将远程监控系统和无线通讯基地台全面开通,进入临战状态,确保信息畅通,一有火情立即出动,组织扑救,并及时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在防火期要落实指挥部领导带班和专人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森林火警电话“12119”的宣传,并保证其畅通。同时做好信息收集和报送,做到上传下达,调度有序。

 

附件:桓仁满族自治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名单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桓仁满族自治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名单

 

总 指 挥:蒲信子  县政府县长

副总指挥:颜世承  县政府副县长

邵海军  县人民武装部部长

王忠智  县政府县长助理

宋月春  县林业局局长

成 员:邵  涛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教育局局长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金文莲  县文化局局长

     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局长

万宝刚  团县委书记

高尚文  县气象局局长

李玉祥  县法院副院长

李毓刚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凤荔  县公安局副局长

宋文禄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新莉  县联通公司副经理

高雁安  县林业局副局长

王春林  县林业公安分局副局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森林公安分局。办公室主任高雁安(兼),副主任王春林(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