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17-11-02 成文日期: 2017-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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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7-11-02 14:31:05 【字体:

桓政发〔2017〕25号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近年来,在林业等部门和各乡镇的不懈努力下,我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不断加强,森林面积持续增加,森林蓄积稳步增长,森林质量逐步提高,为全县发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我县仍然存在乱砍滥伐、私收乱购、乱捕滥猎、乱采滥挖、毁林种参、违法运输林产品等现象,影响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增强森林保护管理意识
    各乡镇和林业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森林资源保护好、管理好、发展好。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承担主要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因履职不到位造成森林资源遭受重大破坏的,依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为加强基层林业站建设,由林业局会同各乡镇党委,继续对各乡镇林业站长实行定期交流。
    二、强化森林采伐管理
    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天然林冠下栽植红松按照《辽宁省森林经营技术规程》标准执行,采伐后要建立台账,不再享受上层抚育政策,实行一次性终结。对于发展林下参林分密度较大的,可以采取人工整枝措施降低林分郁闭度,产生的采伐物禁止运出。县林业局要科学合理分配森林采伐限额,报县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后下发到乡镇、村。公路沿线、水库周围、风景旅游区可视范围内森林经营按生态优先的原则科学营林。五女山山城保护范围和控制地带森林按照省人大批准的《桓仁满族自治县五女山山城保护管理条例》执行。
    三、加强林地管理
    林业部门要健全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坚持依法审批,严格监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认真贯彻执行县政府《关于禁止林地起床种植人参的通告》,禁止破坏林地起床或松土发展林下园参产业,提倡林下籽播种植林下参。全面禁止柞蚕放养。全面落实封山禁牧,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封山禁牧管理的通告》要求,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发展舍饲圈养。加大对非法放牧的查处力度,坚决遏制非法放牧。
    四、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面临的严峻形势,并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森林火灾预防措施,完善扑火预案,严格火源管理,加强巡护力度和密度,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要按照县政府要求,组建防火队伍,配齐防火装备,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够及时扑灭。对发生森林火灾的乡镇,按照《桓仁满族自治县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追究责任。
    五、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力度
    县林业局和各乡镇要切实加大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力度,严格管理护林队伍。要按照“看住山上、管住山下、盯住路口”的原则,按森林面积和山型地势,合理配置管区护林员数量,继续坚持护林员巡山制度,加大对居民住所大柴垛的排查力度,杜绝春砍秋捞行为。要在主要林区路口安排护林员24小时值守,在高速公路站口设置森林公安警务室,加强森林资源管理。要充分利用无人机、监控设备等科技手段,提高森林资源管护水平。
    六、加强木材加工企业管理
    实行木材加工经营行政许可制度。从事木材经营加工的单位或个人,须取得县林业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按照行政许可核准的经营范围和项目从事木材加工活动。根据我县木材产量和合理配置资源的原则,合理布局木材加工企业。对原料来源不合法、私收乱购木材的企业,按照有关法规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不再办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林业等部门要严厉打击无木材加工许可企业,没收非法加工产品及非法所得。电力、市监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林业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七、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林业部门要整合执法力量,加大对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各乡镇和林业部门要加强对伐区作业情况的监管,杜绝伐区滥伐行为。要按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要求,组织力量对野生动物分布的重点区域,清除鸟网、猎套、弩弓等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工具及毒饵,要对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集贸市场、花鸟市场、宠物商店、运输线路和餐饮饭店进行执法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打击。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保护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知识,形成人人保护森林、人人善待野生动植物的良好社会风尚。同时,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达到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的目的。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