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突击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06-15 | 成文日期: | 2017-06-1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突击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桓政发〔2017〕11号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突击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现将《桓仁满族自治县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突击周”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7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桓仁满族自治县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突击周”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高质量做好环境整治工作,县政府决定从5月8日起至14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突击周”活动,进一步提高环境卫生质量,营造干净、整洁的城乡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县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突击周”活动本着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属地管理、社会参与的原则,在全县开展第29个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基础上,再次掀起集中整治城乡环境卫生新高潮。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清除垃圾污物、卫生死角,强化日常管理,确保全县城乡环境整洁卫生、文明有序。
二、整治内容
1. 城市重点 :彻底清除主次干路两侧,居民区(物业小区、非物业小区、弃管小区)和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地区;客运站,公交站点、公园广场、公共绿地、学校及医院周边;商业街区、集贸市场(厅室市场、露天市场、早市)、待拆迁工地及施工现场;城市河道沟渠、高速公路城市入口及周边;机关企事业单位厂区及周边积存的各类垃圾污物。
2. 农村重点:各乡镇要彻底清除乡镇、村屯、桥头、河边。路边,集贸市场(农村大集)及周边,公路、铁路沿线,旅游景区景点及周边积存的各类垃圾污物。
三、责任分工
实行以块为主、属地管理、条块结合、条抓块管。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管辖范围,抓好所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创造整洁优美的卫生环境。
爱卫办:负责全县卫生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不到位的有关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综合执法局:负责对主城区主次干路两侧占道经营、沿街烧烤、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工作。同时,加强对市场管理力度,保持市场周边环境整洁有序。
县城建局:负责组织抓好各乡镇及建筑工地等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水务局:负责组织抓好全县河道及水源地周边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加强督导检查。
交通局:负责组织做好公路沿线、长途客运站、公交站点的基础设施清洁工作,彻底抓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旅游委:负责组织抓好全县旅游景区、景点的卫生整治工作,督促落实各景区卫生保洁长效机制。
街道办:负责组织抓好所辖社区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交警大队:负责组织抓好县城内车辆停放及交通秩序,确保交通井然有序。
林业局:负责组织抓好全县所有林地、林间周边环境卫生清理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环卫处:负责县城内主次干道垃圾清理、清运工作,做到日产日清,清理及时到位。
市政园林管理处:做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工作,同时做好基础设施清洁工作,做到干净整洁,确保城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完善整洁。
广电台、报社:做好新闻宣传报道相关工作。
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抓好全县市场及工商户、私营单位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并做好监督检查。
教育局:负责抓好全县中小学及幼儿园周边、校内及教室环境卫生,做到整洁有序。
卫生局:负责抓好全县医院室内外、及周边环境卫生,做到整洁有序。
各机关、各部门:做好本单位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到干净整洁。
四、整治要求
1. 精心组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迅速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整治任务,落实整治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检查督办,限时完成任务。
2. 落实任务。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抓好各自承担的任务,加强调度,协调配合,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3. 强化监督。县政府成立环境整治督查小组,办公室设在爱卫办,对全县城乡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验收,推进全县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各部门要针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下步工作措施和建议等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15日前报送县环境整治督查小组办公室(电子文档即可)。
联系人:关 新 联系电话:48862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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