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五批调整和承接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03-23 | 成文日期: | 2017-03-2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五批调整和承接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桓政发〔2017〕2号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五批调整和承接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及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本政发〔2016〕28号),经县政府同意,承接市政府下放行政职权8项,调整行政职权2项,确定公共服务事项109项。
县直有关部门要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及时调整并全面公开各部门权责清单,认真做好下放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后续监管和规范管理,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
1.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第五批调整和承接行政职权目录.doc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