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2-03 | 成文日期: | 2016-02-0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安全运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完善的农村饮水工程安全管理预案,切实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管理到位;做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人员、责任、措施全部落实,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二、加强水源工程保护,确保水质及工程安全
要加强水源及工程管理,确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安排人员加强工程巡查和管护,加强对水源地(水厂)监管,发现工程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整改。严禁无关人员接近供水水源,防止水源受到污染和人为破坏。要定期检测水质,确保水质安全。
三、进一步完善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要完善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包括工程管理、运行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水质监测、卫生保障、水源保护等各项制度,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到位,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四、落实工程管护主体,构建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机制
村组供水工程的运行管护主体是受益村组。要明确受益群众的主体地位,扩大群众对工程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唤起用水户的责任感、拥有感和主人翁意识,消除损害工程的人为因素。
五、开展用水安全大检查,清除安全隐患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收到本通知后,要立即开展农村饮水工程专项安全大检查,对正在运行的工程和在建工程进行逐个排查,全面梳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安全运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完善的农村饮水工程安全管理预案,切实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管理到位;做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人员、责任、措施全部落实,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二、加强水源工程保护,确保水质及工程安全
要加强水源及工程管理,确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安排人员加强工程巡查和管护,加强对水源地(水厂)监管,发现工程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整改。严禁无关人员接近供水水源,防止水源受到污染和人为破坏。要定期检测水质,确保水质安全。
三、进一步完善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要完善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包括工程管理、运行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水质监测、卫生保障、水源保护等各项制度,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到位,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四、落实工程管护主体,构建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机制
村组供水工程的运行管护主体是受益村组。要明确受益群众的主体地位,扩大群众对工程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唤起用水户的责任感、拥有感和主人翁意识,消除损害工程的人为因素。
五、开展用水安全大检查,清除安全隐患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收到本通知后,要立即开展农村饮水工程专项安全大检查,对正在运行的工程和在建工程进行逐个排查,全面梳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5日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