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承接市级下放行政职权工作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5-08-25 | 成文日期: | 2015-08-2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承接市级下放行政职权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承接市级下放行政职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承接市级下放行政职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5年8月24日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承接市级下放行政职权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市级下放行政职权的承接工作,根据《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批取消和下放行政职权项目的决定》(本政发〔2015〕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
各承接部门要主动衔接、完整交接,确保“三个到位”,做到承接顺畅、运行常态,最大限度地提升为基层企业和群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一)承接机构到位。要主动加强与市级放权单位的沟通协调,明确承接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敷衍应付,确保行政职权事项下放后不出现管理上的脱节和漏洞。
(二)业务培训到位。要对照下放行政职权的内容和流程要求,尽快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岗前培训,熟悉下放职权的法律依据、运行程序、硬件要求等等,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下放的行政职权“接得住、管得好、用得活”。
(三)流程优化到位。要对承接的行政职权事项流程进行全面梳理规范。科学设定办理环节,尽量缩短办理时限,建立项目明确、流程清晰、职责到位、运转灵活的服务体系,并向社会公开,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确保行政职权事项承接后,工作运行更加高效有序。
二、工作措施
行政职权下放是一项综合性的事权改革,要与平台建设、制度建设等体制改革和管理方式创新结合起来同步推进。
(一)加快平台建设。行政服务中心是实施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重要平台。各部门要根据市政府及上级部门要求,所承接的事项如需进驻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原则上一律进驻。因特殊原因无法进驻的,经批准后本部门要设立相应办事窗口提供服务。
(二)强化制度建设。切实建立行政职权规范运行和后续监管制度。重点加强行政委托制、首席代表制、即时办结制、并联审批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审批业务制度和服务评价、窗口管理、行为规范、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三)强化保障措施。各部门要为承接的行政职权正常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要注重选优配强骨干力量,将一批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同志配备到承接事项的操作和管理中,确保承接事项迅速进入规范化、常态化运行轨道。
三、工作步骤
承接市级下放行政职权工作按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5年8月1日—8月31日)
1.制定实施方案。各承接部门要主动与市级放权单位对接,商定下放事项交接事宜,制定行政职权承接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联系人,报县政府审改办。
2.准备人员、场所,完善办公设施。根据承接工作需要,配备工作人员,安排合适办公场所,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9月1日—9月30日)
1.组织交接。各承接部门要主动加强沟通、对接,涉及市级部门委托县级部门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受委托部门应与市级放权部门及时签定《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书》,完成下放事项交接手续。交接完成后,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书和下放通知报县政府审改办备案。
2.承接办理。各承接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承接的事项审批业务培训,并积极参与市级放权部门组织召开的事项审批业务培训会等活动。同时将办事流程、培训记录报县政府审改办备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10月8日—10月23日)
各承接部门对承接工作要进行总结,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推进长效管理。县政府审改办牵头组织县督察室等部门对承接工作进行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承接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成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确保市级下放行政职权承接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协调指导。县政府审改办要加强协调指导,及时掌握承接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组织开展调研督查,及时掌握所承接行政职权的运行效果,确保承接工作有序开展、运作顺利。
(三)加强监督考核。县督查室要适时组织检查组,对应接而不接、承接不彻底造成断档脱节的承接部门,要通过约谈、通报批评等形式及时给予纠正,情节严重的要从严查处,严肃问责,确保简政放权工作到位,规范运行,取得实效。
一、工作重点
各承接部门要主动衔接、完整交接,确保“三个到位”,做到承接顺畅、运行常态,最大限度地提升为基层企业和群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一)承接机构到位。要主动加强与市级放权单位的沟通协调,明确承接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敷衍应付,确保行政职权事项下放后不出现管理上的脱节和漏洞。
(二)业务培训到位。要对照下放行政职权的内容和流程要求,尽快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岗前培训,熟悉下放职权的法律依据、运行程序、硬件要求等等,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下放的行政职权“接得住、管得好、用得活”。
(三)流程优化到位。要对承接的行政职权事项流程进行全面梳理规范。科学设定办理环节,尽量缩短办理时限,建立项目明确、流程清晰、职责到位、运转灵活的服务体系,并向社会公开,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确保行政职权事项承接后,工作运行更加高效有序。
二、工作措施
行政职权下放是一项综合性的事权改革,要与平台建设、制度建设等体制改革和管理方式创新结合起来同步推进。
(一)加快平台建设。行政服务中心是实施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重要平台。各部门要根据市政府及上级部门要求,所承接的事项如需进驻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原则上一律进驻。因特殊原因无法进驻的,经批准后本部门要设立相应办事窗口提供服务。
(二)强化制度建设。切实建立行政职权规范运行和后续监管制度。重点加强行政委托制、首席代表制、即时办结制、并联审批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审批业务制度和服务评价、窗口管理、行为规范、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三)强化保障措施。各部门要为承接的行政职权正常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要注重选优配强骨干力量,将一批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同志配备到承接事项的操作和管理中,确保承接事项迅速进入规范化、常态化运行轨道。
三、工作步骤
承接市级下放行政职权工作按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5年8月1日—8月31日)
1.制定实施方案。各承接部门要主动与市级放权单位对接,商定下放事项交接事宜,制定行政职权承接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联系人,报县政府审改办。
2.准备人员、场所,完善办公设施。根据承接工作需要,配备工作人员,安排合适办公场所,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9月1日—9月30日)
1.组织交接。各承接部门要主动加强沟通、对接,涉及市级部门委托县级部门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受委托部门应与市级放权部门及时签定《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书》,完成下放事项交接手续。交接完成后,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书和下放通知报县政府审改办备案。
2.承接办理。各承接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承接的事项审批业务培训,并积极参与市级放权部门组织召开的事项审批业务培训会等活动。同时将办事流程、培训记录报县政府审改办备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10月8日—10月23日)
各承接部门对承接工作要进行总结,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推进长效管理。县政府审改办牵头组织县督察室等部门对承接工作进行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承接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成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确保市级下放行政职权承接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协调指导。县政府审改办要加强协调指导,及时掌握承接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组织开展调研督查,及时掌握所承接行政职权的运行效果,确保承接工作有序开展、运作顺利。
(三)加强监督考核。县督查室要适时组织检查组,对应接而不接、承接不彻底造成断档脱节的承接部门,要通过约谈、通报批评等形式及时给予纠正,情节严重的要从严查处,严肃问责,确保简政放权工作到位,规范运行,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