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5-07-25 | 成文日期: | 2015-07-2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各涉水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加强我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全面遏制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工作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水上安全监管
各涉水乡镇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水上安全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水运企业、有船单位及私人船主的安全监管,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安全保障到位、防范措施到位;要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行、重实效”的原则,在接到本通知后,立即开展船舶安全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渔船、农用船、自用船舶从事非法运输活动,防止问题船舶下水作业,彻底排查治理隐患,堵塞安全漏洞。
二、要严厉查处违规行为
安监、公安、海事、渔政等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实施联合打击“三无”船舶专项行动,严禁无证船舶非法载客、证照不符或证照不全船舶从事水上运输活动;严禁船舶带病营运、配员不足、救生设备不足或失效;严禁船舶在大风、大浪、大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开航;严禁船舶超载、超员、超速、超区域航行;严禁船舶驾驶人员无证上岗、酒后上岗。
三、要全面加大宣传力度
各涉水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以及宣传标语、警示牌等各种宣传方式,全面普及水上交通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使广大水运企业及有船单位管理者、船员及广大群众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提高水上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要切实抓好应急值守
各涉水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力量部署;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及时掌握水上交通安全动态;要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及时向县政府及上级部门汇报,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为加强我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全面遏制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工作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水上安全监管
各涉水乡镇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水上安全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水运企业、有船单位及私人船主的安全监管,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安全保障到位、防范措施到位;要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行、重实效”的原则,在接到本通知后,立即开展船舶安全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渔船、农用船、自用船舶从事非法运输活动,防止问题船舶下水作业,彻底排查治理隐患,堵塞安全漏洞。
二、要严厉查处违规行为
安监、公安、海事、渔政等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实施联合打击“三无”船舶专项行动,严禁无证船舶非法载客、证照不符或证照不全船舶从事水上运输活动;严禁船舶带病营运、配员不足、救生设备不足或失效;严禁船舶在大风、大浪、大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开航;严禁船舶超载、超员、超速、超区域航行;严禁船舶驾驶人员无证上岗、酒后上岗。
三、要全面加大宣传力度
各涉水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以及宣传标语、警示牌等各种宣传方式,全面普及水上交通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使广大水运企业及有船单位管理者、船员及广大群众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提高水上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要切实抓好应急值守
各涉水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力量部署;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及时掌握水上交通安全动态;要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及时向县政府及上级部门汇报,严禁迟报、漏报、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