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基层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5-06-25 | 成文日期: | 2015-06-2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基层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辽宁省畜牧兽医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辽宁省基层畜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牧发〔2015〕107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基层畜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加快项目实施,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深化基层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
1. 畜牧业技术推广管理体制建设。强化基层畜牧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公益性定位,县动监局负责全县畜牧业生产发展和畜牧兽医科技推广工作,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作为乡镇政府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协助县动监局对本辖区内的畜牧兽医工作进行管理,并接受县动监局的监督与指导。
2. 畜牧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县动监局隶属于县政府,核定编制8名。所属8个事业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13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编制8人;县动物检疫站,编制7人;桓仁镇、华来镇、普乐堡镇、二棚甸子镇、黑沟乡动物卫生监督所,编制共计21人,全部为畜牧兽医专业人员。全县13个乡镇人民政府设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103个行政村设村级动物防疫员。
3. 畜牧业技术推广运行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人员聘用制度、推广责任制度、多元推广制度、畜牧业技术推广考评制度、畜牧业技术人员培训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强化考评考核和绩效管理。结合我县实际分析养殖现状,创新推广方式,完善推广手段。
二、规范项目管理
1. 县动监局要按照《辽宁省基层畜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强化对编号及标牌规范化管理,组织开展编号编排、制作标牌和胸牌工作。
2. 县动监局要将农业部统一要求印制《技术指导员手册》和《科技示范户手册》,及时发放给及时指导员和科技示范户,并按照实施内容和进度安排填写相关内容。
3. 要建立健全技术指导员服务科技示范户资料档案,并予公示。同时要建立技术指导员进场户工作日志、工作台帐等。要及时收集汇总有关文件资料,整理归档。
4. 要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加快建设进度,力争到年底前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三、加强资金管理
县财政局要按照《辽宁省基层畜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划拨资金,按投资计划对落实项目情况进行财务监督。县动监局要严格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四、开展技术培训
县动监局要根据项目建设要求,认真组织技术指导员、基层畜牧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和养殖户开展轮训、培训。
根据辽宁省畜牧兽医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辽宁省基层畜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牧发〔2015〕107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基层畜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加快项目实施,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深化基层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
1. 畜牧业技术推广管理体制建设。强化基层畜牧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公益性定位,县动监局负责全县畜牧业生产发展和畜牧兽医科技推广工作,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作为乡镇政府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协助县动监局对本辖区内的畜牧兽医工作进行管理,并接受县动监局的监督与指导。
2. 畜牧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县动监局隶属于县政府,核定编制8名。所属8个事业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13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编制8人;县动物检疫站,编制7人;桓仁镇、华来镇、普乐堡镇、二棚甸子镇、黑沟乡动物卫生监督所,编制共计21人,全部为畜牧兽医专业人员。全县13个乡镇人民政府设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103个行政村设村级动物防疫员。
3. 畜牧业技术推广运行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人员聘用制度、推广责任制度、多元推广制度、畜牧业技术推广考评制度、畜牧业技术人员培训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强化考评考核和绩效管理。结合我县实际分析养殖现状,创新推广方式,完善推广手段。
二、规范项目管理
1. 县动监局要按照《辽宁省基层畜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强化对编号及标牌规范化管理,组织开展编号编排、制作标牌和胸牌工作。
2. 县动监局要将农业部统一要求印制《技术指导员手册》和《科技示范户手册》,及时发放给及时指导员和科技示范户,并按照实施内容和进度安排填写相关内容。
3. 要建立健全技术指导员服务科技示范户资料档案,并予公示。同时要建立技术指导员进场户工作日志、工作台帐等。要及时收集汇总有关文件资料,整理归档。
4. 要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加快建设进度,力争到年底前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三、加强资金管理
县财政局要按照《辽宁省基层畜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划拨资金,按投资计划对落实项目情况进行财务监督。县动监局要严格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四、开展技术培训
县动监局要根据项目建设要求,认真组织技术指导员、基层畜牧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和养殖户开展轮训、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