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rmzzzxrmzf-2021-00545 发布机构: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名称: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森林经营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政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1-03-29 成文日期: 2021-03-29
废止日期: 文 号: 桓政办发〔202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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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森林经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9 15:50:18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森林经营是现代林业建设发展的永恒主题,是林业生产活动的核心和基础。加强森林经营工作对提高林分质量,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发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促进林业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森林经营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林业实现双增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森林经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主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提高森林质量和效益为核心,创新经营机制,强化服务职责,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发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建设秀美桓仁提供绿色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发展近自然林业,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经营。对公益林重点进行调整和优化森林结构,丰富生物多样性,增强森林生态功能;对商品林重点加强集约经营,提高经济效益;坚持严格保护、科学经营。严格保护天然林,科学经营商品林,大力发展林地经济。

二、总体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县森林总面积稳定在420.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79.5%。“十四五”末森林总蓄积量比“十三五”增加110万立方米,达到2950万立方米,实现森林生长量与蓄积量持续增长,碳中和能力稳定提高,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创造美丽宜居环境提供绿色保障。

三、主要工作

(一)合理使用采伐限额。国有林场要全部编制“十四五”森林经营方案,按批准的经营方案分配和使用年度采伐限额。集体林“十四五”采伐限额的分配,按省下达的主伐、抚育、改造等经营类型的年度采伐限额总量,与各乡镇相应林分在资源数据库中所占比重,一次性下达到乡镇。县林业主管部门对乡镇采伐限额的分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各乡镇政府依据所辖村森林资源和林农采伐申请情况,合理分配使用采伐限额。依据《辽宁省森林经营技术规程》确定的各树种主伐年龄,将落叶松商品林主伐龄调整为41年。要优先安排森林抚育项目和全国森林经营试点项目所需的采伐限额。乡镇、村对采伐限额分配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对出现更新欠帐、毁林种参、乱砍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削减该乡镇下年度等量采伐限额。

(二)严格保护天然林。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禁毁林开垦、将天然林改造成人工林及其他破坏天然林行为。遵循天然林演替规律,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促进为辅,保育并举,改善天然林结构,注重培育乡土树种,提高林分质量。对以往天然林冠下栽植红松且享受苗木补贴的中幼龄林,冠下红松和上层阔叶林分符合抚育标准,可以采取透光抚育和生长抚育或生态疏伐的经营措施。

(三)科学经营人工林。成熟的人工商品林可以采取择伐、渐伐和皆伐的方式,严格控制皆伐。以森林抚育补贴项目和全国森林经营试点县为依托,全面推进森林抚育。有序推进人工低产低效林改造。铁路及主要公路沿线、水库周围、风景旅游区周边以及城镇、村委会所在地可视范围内的森林,严禁全部皆伐作业。

(四)大力发展林下经济。鼓励在人工商品林下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采集和景观利用,推进编制《桓仁满族自治县人工商品林下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大力推进林下产业经济发展。

(五)加强优质用材林基地建设。以落叶松、红松等人工林为主,进行定向培育、规模经营,建设大径材林培育基地,以调整优化林龄结构、径级结构,增加市场稀缺资源的储备,提高供给能力。

(六)加强乡土珍稀树种培育基地建设。鼓励在采伐迹地营造水曲柳、黄菠罗、紫椴、柞树、花曲柳等为主要树种的珍贵及乡土阔叶树,通过人工造林和现有林改培的方式,规划建设乡土珍稀树种培育基地,调整优化人工林树种结构,培育高价值的森林资源。

(七)培育新型森林经营主体。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育和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森林抚育专业队等新型森林经营主体,对注册成立并编制完成《森林经营方案》的家庭林场采伐限额单独分配,推进森林经营专业化、规模化,提高经营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林业主管部门及各乡镇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森林经营工作的重要性,成立专门组织机构,把森林经营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林业工作重点,切实加强领导,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

(二)严格督促考核。把林地保有量和蓄积增长量作为林业经营工作绩效考核评估的主要内容,严格检查与考核,发挥激励作用,推动扎实开展森林经营工作。

(三)强化队伍建设。县林业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加强业务指导,提高管理者、经营者和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各乡镇政府要加强乡镇林业工作站队伍建设,充实精干力量,培育作风过硬、管理有序、业务精良、技术熟练、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森林经营专业队伍。

(四)加强科技支撑。县林业主管部门要组成森林经营专家服务团队,定期下基层开展技术集成与推广,积极与科研院校合作,参与项目课题实验与研究,加快成果转化利用,促进我县森林经营工作再上新台阶,提高到新水平。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