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rmzzzxrmzf-2020-01080 发布机构: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名称: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2021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政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0-11-10 成文日期: 2020-11-10
废止日期: 文 号: 桓政办发〔2020〕50号
关键词: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2021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0 10:30:48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桓仁满族自治县2021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桓仁满族自治县2021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2020—2025年)》、《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实施指导意见》《辽宁省2021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方案》《关于印发本溪市2021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2021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工作,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用养结合,以农业供给侧改革为主线,以稳中求进为总基调,通过政府与市场两端发力、农机与农艺深度融合、科技支撑与主体培育并重、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并举、稳产丰产与节本增效兼顾,遵循规律与技术创新、机制创新相结合,逐步在全县适宜地区全面推行保护性耕作,促进我县黑土地保护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全面推进。科学制定行动规划,规划先行,稳步推进,点面结合,示范引导,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广应用保护性耕作技术。

政府推动,市场引导。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加强政策支持,调动农民积极性。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强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逐步建立起保护性耕作推广应用的长效机制。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技术应用的适应性,选择适于本地区的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和技术路线,完善技术措施,保障保护性耕作补助项目顺利实施。

机艺融合,协调发展。注重农机农艺相互融合,强化技术集成,完善措施标准,加强技术培训,突出示范引领,不断提高技术应用质量和实施效果。

强化管理,有效落实。建立完善保护性耕作补助项目实施的组织体系、技术体系和监管体系,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监管执行到位、目标完成到位。

三、目标任务

计划建设乡级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2个(详见附件1),全县保护性耕作推广计划面积达到1.3万亩(详见附件2)。

四、实施区域和作物种类

在全县适宜耕作区实施保护性耕作项目,基础较好、条件成熟的地区可实行整村区域推进。以玉米种植为重点,兼顾大豆、花生、杂粮等旱作作物种类。

五、补助对象和实施主体

补助对象为自愿开展保护性耕作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实施主体为自愿开展保护性耕作社会化作业服务并具备相应农机作业能力和条件的农机合作社、农机户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年作业能力原则上在500亩以上;农机户等个体作业能力原则上在200亩以上,体现规模效应。

实施主体为补助对象代耕作业的,应在农机作业每亩实际作业价格中扣除政策补助部分后与补助对象签订议定作业价格和收取作业费用。

六、技术模式和技术要求

重点推广秸秆覆盖还田免耕和秸秆覆盖还田少耕两种保护性耕作技术类型。具体技术模式和技术要求,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参照《辽宁省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和技术要求》实施。各乡镇要根据本地土壤、水分、积温、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推广应用适宜本地区的具体技术模式和技术路线,不搞“一刀切”。要配套完善病虫草害防治、水肥运用和深松等田间管理技术。在技术模式确定和应用上,要坚持有利于促进高标准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原则,在符合保护性耕作基本技术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增加秸秆还田覆盖地表比例,增强土壤蓄水保墒能力,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培肥地力;要尽量采取免耕播种,对于需要少耕和必要秸秆处理作业的,要尽量减少土壤扰动,减轻风蚀水蚀,防治土壤退化;要尽量采用高性能免耕播种机械进行播种,提高播种适应性和播种质量;要不断创新完善、综合考虑和采取相应配套技术措施,确保播种质量和出苗率。对于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实施地块,原则上应做到秸秆全量覆盖还田、免(少)耕播种,地表土壤扰动面不超过30%。根据土壤等情况,可进行必要的深松作业,也可进行必要的中耕作业。

七、作业质量要求

2020年秋季作业实现作物留根茬和秸秆均匀覆盖地表越冬,根茬和秸秆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不焚烧秸秆,不进行旋耕、翻耕、起垄等整地作业,少动土,2021年春季直接实行免耕播种。针对地表秸秆覆盖还田量大、积温低、土壤粘重等情况,为确保播种质量和出苗率,可对播种带进行地表秸秆条带作业处理或土壤浅旋少耕条带作业处理,但不得对全部耕地田面进行作业,以保障保护性耕作技术应用质量和效果。

八、推进方式

采取普遍推广和典型带动的推进方式,点面结合,不断扩大实施规模和面积,不断提高实施质量和水平。

(一)全面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应用。以我县玉米主产区为重点,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划、目标任务和本方案等要求,实施作业补助政策支持,在我县适宜耕作区全面推进保护性耕作技术应用发展。

(二)建设乡级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以整体推进乡镇为重点,以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家庭农场为载体,以市、县科研部门和推广单位为支撑,通过政策连续支持,建设乡级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2个,打造长期应用样板和新技术新装备集成优化展示平台,示范带动乡域高标准高质量保护性耕作应用和发展(建设标准详见附件3)。

九、政策支持

对保护性耕作实行作业补助政策支持,补助资金实行“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县农业农村局要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做好技术支撑服务费相关支出的合同、影像资料、监测和研究成果等档案、资料管理,确保有据可查。

十、实施程序

(一)任务下达。按照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要求,由县政府提出并下达各乡镇2021年目标任务。项目目标任务下达后,原则上不予调整。

(二)项目落实。相关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项目规划和工作方案,根据县下达目标任务,将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和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落实到具体实施主体、农户和地块。要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择优确定装备实力较强、技术应用较好、经营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度高的实施对象承担作业任务。实施主体要按照与县农业农村局签订的作业合同开展作业。实施主体在自有耕地(流转耕地)实施作业的,应具有自有耕地或流转耕地的有效凭证;实施代耕作业的,应具有实施主体与代耕对象双方签订的代耕作业合同有效凭证。代耕作业结束后,代耕对象要对实施主体实施的作业面积、作业质量和作业价格等情况以有效方式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三)项目核实验收。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具体的核实验收工作方案,按照作业质量标准和方法要求,组织力量对实施主体开展的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进行全面核实验收。实施主体作业结束后,应向所在乡镇提出验收申请由乡镇进行验收,并提交有关验收申请材料,内容包括:实施主体与县农业农村局签订的作业合同、自有耕地(流转耕地)有效凭证、实施主体与代耕对象双方签订的代耕作业有效合同、代耕对象验收有效凭证等。验收申请材料不齐全、不完整的,所在乡镇可不予组织核实验收。乡镇验收合格后,县农业农村局通过聘请中介机构或采取其他方式,适时开展重点检查。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作业补助和乡应用基地项目管理。各乡镇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工作职责,加强对本乡镇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可采取人工核查、第三方核查等方式强化核实验收和监督检查工作。

(四)资金兑付。补助资金实行“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经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兑付。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抽查验收并提出资金兑付申请,县财政局负责按程序将资金兑付给实施主体。

十一、实施进度

(一)2020年9月1日—11月30日,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组织落实保护性耕作实施区域和地块,确定实施对象和乡级应用基地,完成项目作业合同和乡应用基地协议签订等工作,组织开展秸秆还田覆盖作业。

(二)2021年4月1日—7月30日,各乡镇组织开展春季免、少耕播种作业,完成作业补助项目和乡应用基地项目建设和验收工作。

(三)2021年7月30日—9月30日,县财政局完成项目资金兑付工作。

十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已将推进保护性耕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实行政府负责制,成立由副县长纪晓东担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李富贵为副组长,由县农业农村局副科级领导干部许中侠、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李孝明、各乡镇分管农业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详见附件4),建立政府主导、上下联动、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乡镇要根据本实施方案,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2021年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主推技术模式、实施进度和保障措施等。

(二)加强政策扶持。县政府将在乡村振兴、粮食安全、自然资源、农田水利、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布局中,统筹考虑在我县适宜区域全面推进保护性耕作。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前提下,统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深松整地、黑土地保护试点等耕地质量提升相关资金,将秸秆覆盖还田、免(少)耕等保护性耕作绿色生产方式推广应用作为优先支持方向,做到实施区域、受益主体、实施地块“三聚焦”,既同向同力,又各有侧重,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避免同一类型技术应用补助在同一地块同一年度叠加实施。

(三)加强技术支撑。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创新完善技术措施,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技术模式和技术路线,加强农机农艺融合,合理衔接前后作业环节技术应用,加强各级各类技术培训工作,强化跟踪指导服务,确保技术应用的适宜性和适应性,确保播种质量和出苗率。要认真制定实施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完成规划目标任务。要保障技术应用的连续性,原则上同一地块技术应用要连续实施三年以上,保证实施质量,凸显应用效果。要布局长期监测点,持续开展耕地理化、生物性状、生产成本、作物产量、病虫草害、机具装备及技术适用性等情况的监测试验工作,促进技术模式和技术应用优化升级。要不断壮大农机作业服务主体,鼓励服务组织跨区域开展作业,提高机具装备使用效率。要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保护性耕作推广应用提供装备保障。  

(四)加强项目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要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相关环节风险防控,严格项目实施过程管理。要切实加强项目核实验收工作,对自有耕地(流转耕地)实施的、作业量大的、有举报线索或有疑问的要加大核验力度,坚决防止虚报作业面积、套取补助资金等问题发生。县农业农村局是项目(包括乡应用基地)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纠正。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及时做好补助资金兑付工作。

(五)加强信息公开。县农业农村局要将项目实施方案、补助资金分配计划、操作流程以及实施对象确认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将实施对象名单、实施面积等相关情况向社会公示。结合项目实施程序和相关工作要求,充分利用村级公示栏等多种有效方式,做好面对基层群众的信息公开和公示工作,做到项目实施公正、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

(六)加强宣传引导。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要认真组织动员和部署,积极发挥有关部门以及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密切配合,合力做好保护性耕作相关工作。要积极广泛宣传保护性耕作的重要意义、技术路线、政策措施等,及时总结成效经验、推介典型案例、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附件:1. 2021年全县乡级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计划建设表

          2. 2021年全县保护性耕作项目计划表

          3. 辽宁省乡级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建设标准   

          4. 桓仁满族自治县2021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1:

 

2021年全县乡级高标准保护性耕作

应用基地计划建设表

 

单位

乡级应用基地数量

桓仁镇

1

八里甸子镇

1

 附件2:

 

2021年全县保护性耕作项目计划表

 

                                                        单位:亩

桓仁镇

1700

华来镇

2000

木盂子管委会

800

八里甸子镇

1700

雅河乡

1100

普乐堡镇

1000

向阳乡

300

二棚甸子镇

600

沙尖子镇

300

五里甸子镇

300

黑沟乡

800

北甸子乡

700

古城镇

1700

合计

13000

 

附件3

 

辽宁省乡级高标准保护性耕作

应用基地建设标准

 

为保障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建设质量,乡级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建设应符合以下标准和条件。

一、建设主体

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选择装备实力较强、技术应用较好、积极性较高、经营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度高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家庭农场承担乡级应用基地建设。实施建设主体须具备与建设要求相应的作业、技术等能力和条件。

二、建设规模

耕地要相对集中连片,实施面积不少于200亩。要保障应用基地建设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同一地块技术应用再连续实施5年以上。

三、技术应用

基地内全部采用秸秆全量还田和免(少)耕播种高标准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地表土壤扰动面不超过30%。

四、技术保障

以市、县级科研院所和推广单位为依托,以适用性为基础,在模式选择、技术路线、指导应用、技术培训、应用效果监测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五、建设目标

1. 完善技术应用。明确适宜本区域的保护性耕作主推模式、技术路线和技术措施,制定完善相关技术方案、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内容,有效指导技术应用。

2. 完善技术监测。持续开展耕地理化、生物性状、生产成本、作物产量、病虫草害、机具装备及技术适用性等情况的监测试验工作,优化技术措施,提升实施效果。

3. 充分发挥示范功能和效果。打造集成果展示、指导培训、宣传推广、技术集成应用于一体的高标准保护性耕作示范应用基地,示范带动乡域保护性耕作高标准高质量发展。

乡级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须经市级主管部门审定后实施。


附件4:

 

桓仁满族自治2021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

项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纪晓东   副县长

副组长:李富贵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许中侠   县农业农村局副科级领导干部

李孝明   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栾明锶   桓仁镇副镇长

朱砚良   二棚甸子镇副镇长

林  海   沙尖子镇副镇长

郭长伟   五里甸子镇副镇长

孙述敏   雅河乡宣传委员

丛昆鹏   普乐堡镇副镇长

刘晓峰   向阳乡副乡长

段海东   华来镇副镇长

徐  特   木盂子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

汤化岩   八里甸子镇副镇长

孔翔楠   黑沟乡副乡长

迟明山   古城镇副镇长

潘  鸣   北甸子乡副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