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rmzzzxrmzf-2020-00416 发布机构: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名称: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及明确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主题分类: 政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0-06-24 成文日期: 2020-06-24
废止日期: 文 号: 桓政办发〔2020〕24号
关键词: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及明确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4 15:30:16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做好国家卫生县城复检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同时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成

主  任:刘明刚   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副主任:周晓婕   副县长

成  员:李  诚   县卫健局局长

      张  淼   县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万广琴   县总工会副主席

      孙开国   县住建局局长  

      李玉东   县财政局局长

      毕树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姜  霖   县文旅局局长

      王成利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何  良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世宇   县教育局局长

      赵旭跃   县水务局局长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侯  磊   县发改局局长

      李富贵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郝  帅   团县委书记

      宋淑娟   县妇联主席

      岑  松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张  野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徐彦博   县住建局副局长、综合执法局局长

      夏永成   县公安局副局长

      倪俊巍   八卦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桓仁镇镇长

      吴克成   县城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包立国   县卫健局副局长

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下设临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办公室主任包立国(兼)。

二、成员单位职责

县卫健局:

1. 负责做好健康教育、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等各项工作,相关资料完整准确。

2. 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做好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工作,做好国家卫生县城复检协调、监督、检查工作,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及鼠密度控制工作。

3. 负责准备复检相关资料。

县住建局:

1. 排污设施。各项建设符合规划实施要求,县城路网体系完善,道路路面平整,排水设施完好、畅通,监管污水暗管(沟)的排放,县城下水道管网覆盖率≥80%。

2. 环卫设施。公共厕所、垃圾桶(废物箱)、垃圾收集站(点)、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保证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卫生清洁,建成区厕所全部为水冲式厕所,防蝇、通风设施及残疾人专用设施齐全。

3. 城区卫生保洁。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有专门队伍,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储存运输,密闭清运率达到100%;清除乱贴、乱涂小广告。

4. 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要求,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5. 市容市貌整齐、美观,破损路面及时修复。街路两侧无“三小五堆”。

6. 建筑工地管理。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隔离栏,护栏高度不低于1.8米;进出口必须硬化,如未达到硬化要求,离开工地的车辆必须喷水清洁;工地内及周围整洁,无建筑和生活垃圾;有规范的民工食堂,并符合食品卫生相关要求。设置临时环卫设施:如围档、厕所、垃圾收集容器等;建立扬尘和污水污染防治有效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工地噪声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闲置地及待建地进行适当围蔽。

7. 城区绿化美化。做好相关数据统计,如城区绿地面积,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等。建成区绿化符合要求,公共绿地养护良好,绿化覆盖率≥30%。主要道路和街巷路灯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灯率≥95%。

县综合执法局:

1. 负责城区市容市貌管理工作,对占道经营、乱堆乱放、露天烧烤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配合公安部门对禁止遛狗的公共场所遛狗者进行处罚和教育。

2. 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对农贸市场、朝中市场、武装部市场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无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现象;按照《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对建筑工地进行监督管理。

县财政局:

负责将爱国卫生工作和国家卫生县城复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爱国卫生工作和国家卫生县城复检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县交通运输局:

1. 负责保持交通沿线管辖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做到干净整洁。

2. 负责督促火车站、客运站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候车室内外清洁无污物,候车室内设果皮箱,有专人进行清扫保洁;保证客运站内厕所的清洁,做到无蝇蛆,完好无破损;建立旅客饮水处,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有健康教育资料。

县文旅局:

负责景区道路以及景区、景点的卫生管理工作。

县公安局:

1.加强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管理,完善交通标志。加强对城乡结合部、河堤、居民小区的治安巡查。

2.对城区内违规养殖畜禽宠物的行为进行整治,发布禁止在公共场所遛狗的公告,并联合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对禁止遛狗的公共场所遛狗者进行处罚和教育。

县生态环境局:

1. 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环境保护规划,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不发生较大(Ⅲ级)以上级别环境污染事件。

2. 水、空气、声音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医源性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3. 配合综合执法局查处露天烧烤。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 负责城区内集贸市场的管理。管理制度健全并在醒目位置体现,市场划区分类经营,有专(兼)职保洁人员,全天保洁;业户“三带”齐全,摊床周围整洁,设有垃圾收集容器,设有果皮箱等环卫设施;上下水设施完好;市场内食品经营业户持证、着装上岗经营;活禽销售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建立完善的“四害”防护措施,特别是纱窗、门帘、防蚊蝇罩、粘鼠板、挡鼠板、筛网等防护设施齐全。

2. 负责市场卫生清理。农贸大厅等场所摊床内外、门市房前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市场内墙体、地面干净整洁无污水杂物。

3. 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厂家环境整洁,卫生设施完善,设有流水洗手设施,冷荤间和加工、生产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四害”防护设施齐全,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4. 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90%。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集体食堂防尘、防蝇、防鼠及上下水设施和冷藏设备齐全,设有餐具消毒、保洁设施并运转良好,食品原料和制售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无交叉污染。

5. 食品经营单位许可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掌握卫生安全操作规程。

6. 各项相关资料完整准确。

县教育局:

1. 中小学校通过学科教学和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开展率达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90%,学生健康生活方式和健康行为形成率≥80%,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5%。学校卫生室人员、设施配备齐全。做好学校食堂、校内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2. 各项相关资料完整准确。

县自然资源局、水务局:

负责做好辖区内水域、河道、林间的日常卫生保洁和监督检查工作,做到水域、河道无漂浮物,林地间干净整洁。

县发改局:

负责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到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促进爱国卫生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县农业农村局:

负责做好畜禽等动物的传染病疫情防治和农区灭鼠工作。

县总工会、团县委、妇联:

负责组织动员职工、学生、青年、妇女参与爱国卫生工作和巩固国家卫生县城活动。

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

负责做好国家卫生县城复检的宣传工作,对各部门在复检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进行正面宣传,对影响卫生县城复检工作及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曝光。

县政府督查室:

负责在迎检期间对各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桓仁镇政府:

1. 负责辖区内河道、水渠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无垃圾、无漂浮物。

2. 做好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的卫生监督管理,做到日产日清,干净整洁,无散放畜禽等现象。

八卦城街道办事处:

1. 负责组织协调弃管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业主委员会选举和相关备案工作;监督、检查弃管小区环境卫生,做到干净整洁,定期开展检查评比,积极开展创建卫生社区活动;居民区、楼道内整洁,无乱堆乱放。

2. 健康教育。建立健康教育计划,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建立宣传阵地以及居民健康行为规范或准则,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

3. 相关资料完整准确。

县城建集团:负责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管以及项目投资、日产污水量、日处理污水量等文字资料和记录的整理和存档;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要达到100%。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