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rmzzzxrmzf-2019-01521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名称: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 成文日期: | 2019-12-1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桓政办发〔2019〕57号 | |
关键词: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桓仁满族自治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桓仁满族自治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2018-203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前言
桓仁满族自治县隶属于本溪市,地处东经124°43′~125°47′,北纬40°54′~41°34′之间。东与吉林省集安县、通化县相连,南与宽甸满族自治县交界,西与本溪满族自治县接壤,北与新宾满族自治县毗邻。桓仁县区域面积3547平方公里、人口30万,现辖1个街道、8个镇、4个乡。2018年桓仁县水产养殖面积为12946公顷,其中,池塘养殖面积为333公顷,水库养殖面积为12613公顷,水产品总产量2198吨,渔业经济总产值实现约0.6亿元,渔业人口1245人,水产养殖户190户。全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出台的各项渔业发展方针政策,紧紧围绕“渔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总体目标,以渔业结构调整为主线,加强渔业生态环境和水产资源保护,大力发展现代渔业、科技渔业、生态渔业,不断提高水产品质量。以提高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宗旨,以百姓吃上放心的水产品,保障人们身体健康为目的,以“务实、高效、开拓创新”的精神,较好地完成了渔业各项工作任务,促进了全县渔业生产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然而,近年来,桓仁县渔业内外部环境也在不断发生变化,渔业发展面临着资源、市场、机制、观念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原有的发展优势逐渐弱化,如何提升水产养殖水平、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增加渔民收入和增强渔业竞争力,亟待科学规划,加速渔业现代化步伐。
为进一步加强对桓仁县水产养殖的规范化管理,实现养殖水域资源的有效配置,科学合理利用水域,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提升水产品质量,促进桓仁县渔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时协调好水产养殖与开发和城镇化进程等方面的关系,根据桓仁县水域滩涂自然资源条件的特点,结合全面实施渔业结构战略调整和加强渔业资源保护、增殖、开发、合理利用,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及《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开展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辽海渔业字〔2017〕86号)要求,桓仁县在相关规划所确定的养殖功能区基础上,制定本规划。
第二节 编制依据
第一条 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12月28日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2年1月1日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11月1日施行)
第二条 行政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9年1月1日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1987年10月20日施行)
第三条 地方法规
1.《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2016年2月1日施行)
第四条 部门规章
1.《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2010年7月1日施行)
2.《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2003年9月1日施行)
第五条 规范性文件
1.《辽宁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辽政发〔2014〕11号)
2.《桓仁满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3.《桓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
5.《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6.《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6〕1号)
7.《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
8.《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
9.《辽宁省关于开展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辽海渔业字〔2017〕86号)
第三节 目标任务
第一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基期年为2017年,规划期限为2018-2030年。
第二条 规划目标
随着全域城市化进程的迅速开展,桓仁水库作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桓仁县水域可供养殖的空间越来越小,传统的养殖技术落后、养殖品种退化及养殖方式单一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桓仁县水域养殖的可持续发展。科学、合理的养殖规划对于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保证渔业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具有重要意义。本规划旨在规划期内,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明确桓仁县养殖水域功能区域范围,依法保护重要的养殖水域,进一步健全养殖业管理制度,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保护和改善养殖水域生态环境。
第三条 重点任务
1.明确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域范围,指导养殖生产布局。
2.合理规划水域滩涂养殖生产布局,促进养殖业可持续发展。
3.完善水产养殖管理制度,有效保障养殖者合法权益,依法保护重要养殖水域和资源。
4.控制养殖规模,推广健康生态养殖模式,保护水域生态环境。
第四节 基本原则
第一条 依法规划,规范施策
按照《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贯彻“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优化生态环境、养护增殖渔业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水域、保障渔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依法科学划定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禁止养殖区,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实现养殖水域利用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条 统筹布局,转调结合
坚持集中集约适度开发,多种机制确保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协同发展,统筹布局,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转方式调结构。稳定淡水池塘养殖,调减湖泊水库网箱围栏养殖,发展生态养殖,支持设施养殖向工厂化循环水方向发展,实现养殖水域的整体规划、合理储备、有序利用、协调发展。
第三条 突出重点,循序渐进
充分考虑规划区域的自然、经济、社会、技术等条件和特点以及外部因素的影响,因地制宜进行养殖布局,突出重点,优先发展竞争优势明显并具有一定基础和潜力的养殖产品和产区。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现代水产养殖发展的要求,尊重养殖户的生产自主权和经营决策权。积极引导,循序渐进,分步骤、分阶段实施规划。
第四条 生态优先,底线约束
坚持适时适度开发养殖水域,处理好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根据资源分布状况将水产资源丰富的水域确定为养殖发展重要水域,在生态保护的基础上进行开发,以开发促保护,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将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保护或公共安全“红线”和“黄线”区域作为禁止或限制养殖区,设定发展底线。
第五节 规划范围
规划中的养殖水域是指桓仁县行政管辖区内已经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和目前尚未开发但适于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所有(全民、集体)水域。本规划对桓仁县行政管辖区内淡水养殖区(包括池塘养殖区、湖泊养殖区、水库养殖区和其他养殖区)进行整体规划。
第二章 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
第六节 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
第一条 水域滩涂资源状况
1. 地理位置
桓仁县位于辽宁东南部边缘山区的浑江中下游地带,隶属于本溪市,地处东经124°43′~125°47′,北纬40°54′~41°34′之间。东与吉林省、集安县、通化县相连,南与宽甸满族自治县交界,西与本溪满族自治县接壤,北与新宾满族自治县毗邻。东北部和通化县、集安市交界。全县下辖1个街道、8个镇、4个乡:八卦城街道、桓仁镇、普乐堡镇、二棚甸子镇、沙尖子镇、五里甸子镇、八里甸子镇、华来镇、古城镇、雅河朝鲜族乡、向阳乡、黑沟乡、北甸子乡,其中木盂子管委会挂靠华来镇。
2. 地质地貌
全县地势自西、北、东向中间、向南倾斜,东西长近90km,南北最宽处70km多。地貌类型主要是山地地貌和河流地貌,自然地貌复杂多变,以山区为主,山势崎岖低缓,大部分海拔在400-1000m之间,海拔在1100m以上的高峰达40余座。桓仁县在区域地质构造上,处于辽东台背斜、营口—宽甸台凸与太子河—浑江凹陷的接触带部位。在地质发展史中,主要经历了4个大地质构造发展阶段:即太古代前地槽阶段、下元古代地槽阶段、震旦纪至三迭纪地台阶段、中生代燕山运动以来的地洼阶段。
3. 水域滩涂资源
全县水域面积2.65万公顷,水资源总量156357万立方米,其中地表水123400万立方米,地下水32957万立方米,可利用水量70479万立方米,实际利用水量7971.3万立方米。全县有大小河流70条,其中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有10条,流域面积在10平方公里至100平方公里的19条。浑江全长447公里,其中在桓仁境内160公里,总流域面积17500平方公里,境内流域面积3547平方公里。
4. 养殖面积规模
桓仁县水产养殖结构由两部分组成,分别是冷水鱼流水池塘养殖、水库养殖。2018年全县淡水养殖面积达到12946公顷,其中池塘养殖面积为333公顷,占全县养殖区总面积的2.57%,年产量219吨;水库养殖面积为12613公顷,占全县养殖区总面积的97.43%,年产量1385吨。全县淡水养殖总产量1809吨,主要是以鲢、鳙、池沼公鱼等品种为主,其中鲢产量844吨,鳙产量593吨,池沼公鱼产量300吨。
第二条 自然气候条件
1. 气候
1.1 气温
桓仁满族自治县属于温带大陆性湿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7.4℃,平均活动积温3184℃,年平均相对湿度66%,平均无霜期153天左右,多年平均日照时数2538小时。
1.2降水
本区地处辽东山区暴雨中心,雨量充沛,多年平均降水量870.4毫米,年最大降水量1332.6毫米,全年总降水日数平均为112天,夏季的平均降水日数为45天,年平均暴雨日数为2.4天,最多年份达6天。以往资料显示,区内十日最大降雨量348.4毫米,三日最大降雨量284.4毫米,一日最大降雨量195.5毫米,小时最大降雨量55.6毫米。
1.3蒸发量
年平均蒸发量1221毫米。
2. 水文
桓仁境内河川发育,以浑江水系为主,拥有大小河流70余条,水资源丰富,有北方小江南之称。溪流、河网密度很高,另有多处水库、泡沼和泉眼等,水域面积约占桓仁全县总面积的7.48%。
3. 水质
3.1盐度
受地表径流的影响,在河口附近会出现低值区,盐度平均值为均在0.01-0.5左右。
3.2 pH
桓仁周边地区草鱼池塘pH为7.69,鲤鱼池塘pH为7.99。
3.3溶解氧
桓仁周边地区草鱼池塘溶解氧9.55毫克/升,鲤鱼池塘溶解氧8.25毫克/升。
3.4总氮
桓仁周边地区草鱼池塘总氮为3.67毫克/升,鲤鱼池塘总氮为5.53毫克/升。
3.5总磷
桓仁周边地区草鱼池塘总磷为0.17毫克/升,鲤鱼池塘总磷为0.39毫克/升。
4. 自然灾害
4.1地质灾害
桓仁县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有崩塌、滑坡、泥石流、采空塌陷及岩溶塌陷等。崩塌隐患主要分布在桓仁镇、沙尖子镇和五里甸子镇;泥石流隐患主要位于沙尖子镇、五里甸子镇和八里甸子镇;而地面塌陷隐患位于木盂子管委会和二棚甸子镇。本区降水充沛、集中、强度大,构成了地质灾害发生的最直接的诱发因素之一,同时,人为采矿与破坏植被活动,也是地质灾害形成和发生的重要影响因素。
第三条 水生生物资源状况
1. 浮游生物
内河、池塘水域浮游植物219种,其中,绿藻门67种,硅藻门83种,蓝藻门30种,金藻门1种,裸藻门11种,黄藻门3种,隐藻门3种,甲藻门9种,从种类数上看硅藻门绿藻门占优势。桓仁周边地区草鱼池塘浮游植物密度为1.00×1010个/升-1.72×1010个/升,鲤池塘浮游植物密度为8.28×109个/升-4.69×1010个/升。
内河、池塘浮游动物104种,其中原生动物29种,轮虫48种,枝角类15种,桡足类12种。桓仁周边地区草鱼池塘浮游动物生物量在2150毫克/立方米-2950毫克/立方米,鲤池塘浮游动物镜检结果:生物量在1640毫克/立方米-2720毫克/立方米之间。
2. 叶绿素
桓仁周边地区草鱼池塘叶绿素含量147.22微克/升-303.29微克/升,鲤池塘叶绿素含量262.62-771.7微克/升。
3. 底栖生物
底栖生物17种,其中环节动物门寡毛纲7种,节肢动物门昆虫纲7种,软体动物门腹足纲2种、瓣鳃纲1种。
4. 渔业资源
桓仁县水产资源较为丰富,桓仁水库栖息生长的自然及人工放养的鱼、虾、贝类近50余种,其中,主要经济鱼类有鲢、鳙、鲤、池沼公鱼、草、青、鲫、鲶、马口鱼、餐条、鲂、重唇鱼、大银鱼等,鲢、鳙、鲤、池沼公鱼、草、青属于人工增殖放养鱼类。细鳞鱼是珍稀濒危的鲑科冷水鱼类,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在全县主要分布在雅河流域。
第四条 水域环境状况
全县池塘水质大部分指标达到《渔业水质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以上水质标准,浑江桓仁水库饮用水源区、渔业用水区各项污染指标保持II类水质标准,站位达标率为100%,浑江凤鸣电站农业、渔业用水区达II类水质标准,浑江回龙山水库渔业用水区保持II类水质标准。
第五条 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
目前桓仁县主要养殖品种为鲑、鳟和鲟等淡水鱼。经过长期养殖,各养殖品种都有不同程度的病害发生,影响养殖效益。现有池塘养殖品种多数采用单一品种养殖,养殖结构不尽合理。随着全县开展饮用水源地全面取缔网箱养殖生产工作,在桓仁水库一级饮用水源地依法开展取缔网箱养殖生产活动。截至目前,共取缔网箱养殖46户,养殖面积330049多平方米。取缔库湾围拦养殖6000亩。通过净水、保水,不断改善了库区水环境,还一库清水于民。
规划期内要严格依据《辽宁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辽政发〔2014〕11号)和《桓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功能分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限制开发和管理水域滩涂资源,不断改善水产养殖环境、优化水产品养殖结构、完善水产良种繁育体系、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提升渔业产业化水平并狠抓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使得桓仁县水域滩涂资源衰退趋势得到扭转,水域滩涂资源承载力有所提升。但目前仍需采取措施对水域滩涂资源进行有限制的开发,将水域滩涂资源详细划分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与养殖区等功能分区,并进行科学管理,以免出现盲目开发与资源衰竭,确保水域滩涂资源可持续利用。
第七节 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分析
第一条 水产养殖发展现状
2018年桓仁县水产养殖面积为12946公顷,其中池塘面积为333公顷,水库面积为12613公顷。水产品总产量产量2198吨,包括淡水捕捞产量389吨,淡水养殖产量1809吨,其中鲢产量844吨,鳙产量593吨,池沼公鱼产量300吨。渔业经济总产值实现约0.6亿元,渔业人口1245人,水产养殖户190户。
桓仁县水库渔业、特色鱼种培育等大型基地不断涌现。目前已建成两大特色产业:一是水库增殖放流捕捞产业,随着饮用水源地全面取缔网箱养殖,不再投放饵料进行人工养殖,开展水库鱼类增殖放流活动能有效进行资源补充、修复和保护,有利于净化水源地水质,保护水源地生态平衡,实现库区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发展。桓仁水库位于鸭绿江支流浑江之上,发源于长白山脉,水质清澈无污染,鱼类品质口感极佳,以其独特的鲜、嫩享誉全国。生产的野鲤、餐条、马口鱼、鲂、重唇鱼等都具有其他水域同种鱼类不可比拟的特质。辽宁震瀚渔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了农业部无公害产地认证,注册的“桓渔”牌主打产品鲢鱼、鳙鱼、池沼公鱼被国家认证为AA级有机食品,通过ISO—9001—2008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水产品加工通过了HACCP国际食品安全体系认证;二是特色鱼种培育产业区,当地龙头企业是细鳞鱼人工繁育领域的技术领先者,解决了细鳞鱼人工养殖的鱼种、饲料及病虫害防治等问题,培育出的“祺鳞牌”鱼种,成为辽宁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恢复渔业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维护生态系统稳定,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三效合一”工程中,辽宁东部山区水域细鳞鱼增殖放流鱼种的主要来源,也是具有特色的北方冷水淡水鱼养殖的推广品牌。
第二条 水产养殖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是养殖设施落后、技术含量不高、养殖人员素质亟待提高。全县的渔业生产仍然以粗放型养殖方式为主,仅有一些基础的增氧机、投饵机等设备,普遍在机械化、自动化装置方面相对落后,养殖劳动强度较大,养殖户多为经验养殖,对技术认可度有待提升;二是鱼用饲料价格持续上涨,养殖户缺少市场营销经验,导致成鱼销售价格不升反降,养殖利润下滑,面临微利甚至亏损,“卖鱼难”和“压塘”现象日趋严重;三是水产科研力量薄弱,水产品名优新品种示范推广工作推进困难;四是水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隐患。由于养殖户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加大放养密度和追求总产量,加剧了养殖水体自身污染,个别地区鱼类病害时有发生。五是一产比重过大,二、三产业比重较小。
第三条 水产养殖前景预测
1. 调整产业结构,提高渔业经济整体水平。要加强品种创新,积极推广新品种,调减结构性过剩品种大力发展适销对路的名特优品种、高附加值品种、低消耗低排放品种,提高养殖综合效益,引进渤海1号优良品系虹鳟、哲罗、银鲑、王鲑、细鳞鲑等10余个新品种,冷水鱼产业实现以市场为导向,规模化管理,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形成“公司+基地+合作社”生产模式。
2. 发展休闲渔业,把休闲渔业作为现代渔业的主攻方向。发展休闲渔业能够融合一、二、三产业,将渔业从单一的水产品保障功能向原料供给、就业增收、水域保护、观光休闲、文化传承等多功能拓展,带动水产品加工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人文创意等相关产业发展,既能满足城乡居民休闲需要,又是现代渔业发展的新途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居民“乐山、乐水”的休闲需求,提出以特色鱼种培育养殖场为基地,以健康养殖为主体,以“渔娱一体”为方向,以休闲渔业领跑现代渔业。
3. 积极开展水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走生态健康养殖之路。规划期内力争将全县规模以上的水产品生产企业全部纳入到质量追溯系统中,实现水产品从繁育、养殖到餐桌全程的链条式质量保障体系。扩大“二品一标”产地、产品的认证规模,提高广大养殖户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对养殖环境、养殖企业的生产技术尤其药物使用,及水产品加工技术等进行严格监管。
4. 推进渔业科技创新,充分发挥支撑作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重点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技术,大力开展渔业实用新技术培训;积极开展科技下乡活动,解决技术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有针对性解决技术难题。开展技术攻关,依托省内水产高校院所的技术优势,重点发展水库渔业及冷水鱼流水池塘养殖。加强渔业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现代渔业”,发展智慧渔业,提高渔业生产管理现代化水平。
5. 培育龙头企业,提高产业组织化程度。全县将坚持“扶大、扶优、扶强”的原则,重点扶持培育辽宁震瀚渔业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祺鳞渔业有限公司、大川鱼种场、北甸英英沟渔场等一批规模较大的水产养殖企业,将它们打造成县水产养殖业的龙头企业,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和示范作用,进一步提升淡水鱼养殖品质和养殖规模,加快推进水产主要养殖品种上产业化进程。
第八节 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
第一条 养殖水域滩涂开发与环境保护并举
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是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生态环境是经济发展的约束条件,水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是经济发展的支持基础。正确处理水资源、生态和水域滩涂承载力与地方经济健康发展之间的关系,需要做到:(1)避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不顾水资源、生态和环境承受能力的盲目开发,做到养殖水域滩涂开发与环境保护并举。(2)避免片面追求水资源、生态和环境的重要性而抑制和限制养殖经济的发展。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同步规划,协调发展以确保适应水资源、生态和环境的承受能力,才能使养殖经济发展进入良性循环。
第二条 加大稻渔综合种养的生态养殖模式,打造低碳养殖产业经济示范区
随着养殖经济的快速发展,低碳养殖的构建成为低碳经济转型、养殖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环节,急需设立低碳养殖产业规划、布局与建设的相关诱导机制,以发挥低碳养殖在经济发展中的示范作用。大力提倡循环经济,在耕地红线不突破、粮食生产不影响的原则下,启动稻渔综合种养工程,以稻田资源丰富地区为重点,建设一批规模大、起点高、效益好的示范基地,推进稻鱼、稻虾、稻蟹、稻鳖、稻蛙共生以及养殖品种轮作等综合种养模式的示范推广。
第三条 优化养殖空间布局,实现养殖产业结构升级
水产养殖必须走科教兴渔之路,推动渔业养殖技术进步,提高渔业开发的技术水平,实现水产养殖由粗放型向高附加值、低碳、高新技术性升级,降低渔业经济对自然资源的依赖程度。各级政府应根据本地区水域滩涂承载力和整体效益,找出自身优势,发展特色养殖产业,并制定养殖产业调整规划以及相应的产业政策。根据渔业资源的区位特征、交通条件和市场环境,设置相关的养殖产业,同时重点支持养殖区域的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渔业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创造与产业优化相适应的软环境,使区域内产业之间形成互补关系,相互协调,降低运输生产成本,形成“区域品牌效应”,以提高区域内产业综合竞争力。
第四条 建立水域滩涂承载力动态监测与预警体系,强化地区养殖优势产业
优化养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尽快完成水域滩涂环境承载力动态监测与预警体系顶层设计,建立健全分类别、分区域的承载力动态监测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与方法。对养殖容量以及区域环境容量等开展评估,研究建立水资源环境承载状态预测预警方法和模型。充分利用自然资源优势和资源开发潜力、旅游资源以及水产养殖资源,加快水上观光、垂钓、饮食娱乐等发展。加快渔业产业调整步伐,控制养殖规模。
第五条 创新基于水域滩涂承载力的养殖综合管理机制
以水域滩涂承载力为主线,将产业布局、用地规划、环境准入、总量控制、生态补偿等监督管理活动连接起来。以承载力为产业布局和用地规划的依据,以布局规划作为环境准入和总量控制的准绳,以准入和控制机制来带动生态补偿的落实,建立创新型养殖综合管理链条机制。
第三章 养殖水域功能区划
第九节 功能区概述
将养殖水域功能区划分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三类。
禁止养殖区指禁止开展一切水产养殖活动的区域,主要包括以下4种类型:(1)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和未经批准利用的无居民海岛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水产养殖;(2)禁止在港口、航道、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等公共设施安全区域开展水产养殖;(3)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水体开展水产养殖;(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水产养殖的区域。
限制养殖区进行限制性的开展水产养殖活动,主要有以下3种情况:(1)限制在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外围保护地带、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风景名胜区、依法确定为开展旅游活动的可利用无居民海岛及周边海域生态功能区开展水产养殖活动,在以上区域进行水产养殖的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2)限制在重点湖泊水库开展围栏网箱养殖,重点湖泊水库饲养滤食性鱼类的网箱围栏总面积不超过水域面积的1%,饲养吃食性鱼类的网箱围栏总面积不超过水域面积的0.25%。各地应根据养殖水域滩涂生态保护实际需要确定重点湖泊水库,确定不高于农业部标准的本地区可养比例;(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养殖区。
养殖区是指允许在其规定范围内进行水产养殖活动的区域。主要包括池塘养殖区、湖泊养殖区、水库养殖区和其他养殖区。池塘养殖包括普通池塘养殖和工厂化设施养殖等,湖泊水库养殖包括网箱养殖、围栏养殖和大水面生态养殖等,其他养殖包括稻田综合种养和低洼盐碱地养殖等。
第十节 禁止养殖区
桓仁县规划禁止养殖区面积为 8792.33公顷,占养殖功能区划比例为49.7%,主要位于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和一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其中,主要包括凤鸣水库位于浑江输水河道一级保护区区域内,面积715.37公顷,包含桓仁水库坝下至凤鸣水库坝上20.5km河道以内的水体;两处池塘面积共1.7公顷位于浑江输水河道二级保护区内。桓仁县境内的桓仁水库面积为8075.26公顷,位于桓仁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该水库是辽宁省的最大水库,位于桓仁县境内的浑江流域中下游,库区横跨辽宁、吉林两省,地处辽宁省东南边缘,全长81km,平均水深10~15m,水库水源除干流浑江外,还有富尔江、新开河、红汀子河、亚铅河等7条河流汇入。其中,浑江、富尔江2条主要河流水量占入库量的72.4%。水库总库容为34.6亿m3,现蓄水23.62亿m3,作为大伙房输水工程的重要水源地水库,担负着辽宁省7个城市2300万人口的饮用水供给重任,水库渔业龙头企业为辽宁震瀚渔业集团有限公司,性质为民营股份制企业,拥有员工369名,主要捕捞鲢、鳙和池沼公鱼。
第十一节 限制养殖区
桓仁县规划限制养殖区面积为726.25公顷,占养殖功能区划比例为4.1%,主要位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各水域类型中,限制养殖区的水库有1个,为大牛沟水库,水库总面积为3.69公顷,位于北甸子乡大牛沟村南沙河支流,属于桓仁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限制养殖区的水田有4个,总面积为522.21公顷位于桓仁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限制养殖区的池塘有34个,总面积为197.76公顷位于桓仁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限制养殖区的湖泊有2个,总面积为1.59公顷位于桓仁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
第十二节 养殖区
桓仁县规划养殖区面积为8167.61公顷,占养殖功能区划比例为46.2%,主要水域类型为池塘、湖泊、水库和水田。其中,水田面积为5586.97公顷,占养殖区比例为68.4%;湖泊面积为46.03公顷,占养殖区比例为0.6%;水库共计11个,总面积为2394.7公顷,占养殖区比例为29.3%,其中包含回龙水库1107.09公顷,双岭水库516.02公顷,金哨水库648.06公顷,铧尖子水库78.07公顷,王沟水库3.93公顷,米仓沟水库10.45公顷,果松川水库4.03公顷,影壁山水库7.14公顷,三架窝棚水库3.78公顷,大西岔水库5.26公顷,崔家街水库10.85公顷;池塘共计152个,总面积为139.91公顷,占养殖区比例为1.7%。
池塘精养
在传统池塘养殖的基础上,运用高效性、模块化的养殖技术,开展青鱼、草鱼、鲢、鳙、鲤、鲫等品种的养殖,可适当加大养殖密度及规模,提高养殖效益。
水库养殖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养殖容量范围内,开展生态立体增养殖。按照规定适量开展水面网箱养殖。养殖品种主要选择当地土著种,以降低生物入侵的风险。如“四大家鱼”青、草、鲢、鳙,以及鲤、鲫、团头鲂、池沼公鱼、鳊鱼等常见种类,可根据其不同生态位进行综合增殖配比,充分利用生物间的利害关系,减少投饵、用药。建议不同食性鱼类混养的养殖方式,在保护水库水环境质量前提下,控制养殖规模,提高经济效益。
稻田生态混养
稻田混养区域主要分布在桓仁镇、普乐堡镇、华来镇、古城镇、雅河朝鲜族乡、黑沟乡。该养殖方式随年份波动大,且较分散。充分结合稻田水质、水深、溶解氧等生态指标特点,选择耐溶氧、食性广的养殖品种,开展生态养殖,如中华绒螯蟹、泥鳅、黄鳝、鲫等种类,规划期内逐年推广稻田养殖,增加稻田养殖面积。
山区冷水鱼养殖
冷水鱼养殖是桓仁县山区养殖的主要发展方向,主要养殖品种有金鳟、虹鳟、鲟、鲑为主。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十三节 加强组织领导
桓仁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渔业基础地位、公益性产业的特点,负责保障和推动规划实施。不断完善以养殖证为基础的水产养殖管理制度,推动水产养殖业逐步走向法制化轨道,用法律手段保护渔(农)民的合法权益、保护养殖水域和资源。规划实施过程中,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新趋势,研究提出规划调整意见,更好地发挥规划作用。
第十四节 强化监督检查
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强化养殖水域生态环境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养殖水域污染事件,保护养殖渔(农)民的合法权益。渔政部门履行养殖环节执法监督职责,对养殖生产中苗种、药物、饲料的使用及质量等方面实施执法监督;对损害养殖渔(农)民利益的行为依法予以打击,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第十五节 完善生态保护
加大渔业水源污染的防治力度,通过规划实施,既要防止外部环境污染对水产养殖的伤害,也要严格控制养殖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实施养殖容量控制制度,控制养殖规模、密度,推广健康生态养殖模式,保护和改善养殖水域生态环境。
第十六节 强化科技宣传
加大对水域滩涂养殖相关科学研究的支持力度,以需求为导向,组织开展水域滩涂养殖共性、关键、前瞻技术研发,加强科技成果共享和转化,推广成熟先进的适用技术。拓宽宣传渠道,加强宣传力度,为规划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执行规划的自觉性。
第十七节 规划实施管理
第一条 禁止和限制养殖区管理
禁止养殖区内的水产养殖,由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限期搬迁或关停。限制养殖区内的水产养殖,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限期搬迁或关停。禁止和限制养殖区内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公共设施安全区域划定前已有的水产养殖,搬迁或关停造成养殖生产者经济损失的应依法给予补偿,并妥善安置养殖渔民生产生活。
第二条 养殖区管理
大力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养殖生产应符合《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完善全民所有养殖水域、滩涂使用审批,健全使用权的招、拍、挂等交易制度,推进集体所有养殖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工作,规范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加强渔政执法,查处非法养殖,对非法侵占养殖水域滩涂行为进行处理,规范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利用秩序,强化社会监督。
第三条 使用用途管制
规划是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的基本依据,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要严格依据规划开展,严格限制擅自改变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用途的行为。新建生态保护或工程建设项目等占用养殖水域滩涂的,应征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造成养殖生产者经济损失的应依法给予补偿。本规划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的调整,适时开展修订。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节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第十九节
规划图件为规划文本附件,具有与文本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