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rmzzzxrmzf-2019-01171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名称: | 关于切实做好今年元宵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07-03-02 | 成文日期: | 2007-03-0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桓政办发〔2007〕12号 | |
关键词: |
关于切实做好今年元宵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今年我县春季气温较同期偏高,降水较同期偏少,加上林内可燃物较多,因此火灾隐患较大。特别是今年元宵节期间,祭祀人员增加,引发森林火灾的概率将会加大。为进一步做好森林资源安全工作,避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伤亡事故,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宣传教育作为防火工作的首要任务,并贯穿防火期始终。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途径,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覆盖面,营造森林防火浓厚氛围,做到防火宣传进村入户,不留死角,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二、严管火源,消除火灾隐患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有关人员分片包干,深入一线,开展隐患排查活动,做到山头有人看,坟头有人守,加大巡护密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力争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
三、加强值班调度,确保政令畅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部门要组织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到24小时值班,元宵节期间要有领导带班,县防火办要对各乡镇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各防火指挥部总指挥和办公室主任要做到手机24小时开机,随叫随到。同时,要加强报告制度,重点时间要实行森林火灾日报和重大火情随时报告制度。各级森林消防队要配齐人员,检修机具,有条件的要集中食宿,不能做到集中食宿的要做到有火即来,来之能战。在防火期内坚决杜绝一切野外用火,各乡镇林场生产野外用火,一律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审批。
二00七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