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rmzzzxrmzf-2019-00660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名称: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05-08 | 成文日期: | 2019-05-0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桓政发〔2019〕27号 | |
关键词: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桓仁满族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桓仁满族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和辽宁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科学有效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促进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纳入民生重点工程,建立健全我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长效机制,确保我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通过计划的实施,努力改善我县学生营养状况,加强对学生营养进行科学有效的干预,积极促进青少年正常发育和健康成长,提高我县学生健康水平,加快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二、实施时间、范围、标准及经费安排
1. 实施时间和范围。从2019年春季开始,在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全面启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2. 实施标准。实施我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费用,按照在校学生每生每天4元膳食补助,按照学生在校时间全年200天计算,所需资金由省以上财政承担。
3. 经费安排。各学校采用4+2(即省财政补助4元+学生自理部分费用2元)模式进行食堂运营。
三、供餐方式
根据我县学校实际情况,按照“安全、营养、保温、可口”的标准,主要采取以下供餐方式:一是对农村寄宿制学校采取学校食堂准备荤素搭配的营养午餐;二是对学校没有食堂供餐的北关小学,暂实行课间食配送方式供餐,待新校建成后采取食堂方式供餐。
四、工作要点
1. 加强学校食堂基础能力建设。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建设作为农村校安工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改造计划项目的实施重点,加大学校食堂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改造力度,保证学校基本具备提供营养午餐的硬件条件,力争实现学校供餐方式全覆盖目标。
2. 强化资金监管。县教育局要制定“计划”资金专项管理办法,将专项资金纳入校方管理,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要建立“计划”资金专项管理制度,设立“计划”资金专账,由县教育核算中心统一监管使用;要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防止套取和冒领国家补助资金的行为发生,各学校于每月最后一周上报当月学生就餐人数。要督促供餐学校定期公布配餐食谱、数量和价格,严禁克扣和浪费。各实施学校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定期公开学生营养改善经费账目,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3. 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学校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食品安全档案。学校食堂必须依法经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从业人员每日晨检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食品贮存、加工、供应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封闭运营,不得对外承包。规范食堂从业人员管理、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等环节的管理。(1)从业人员管理。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2)食品采购。建立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制度,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食品采购,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供货商评议制度,不得采购不合格食品。(3)食品贮存。食品贮存场所应符合卫生安全标准。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应分开设置,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的食品。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安全管理。(4)食品加工。加工过程应认真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不得向学生提供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不得制售冷荤凉菜、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5)食品留样。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并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放置于专用冷藏设施中冷藏48小时。(6)餐用具清洗与消毒。按照要求对食品容器、餐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提倡采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采用化学方法消毒的必须冲洗干净。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用具。(7)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县教育局与各学校签订专项食品安全责任书,制定实施“计划”的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中小学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夯实各乡镇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覆盖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及各实施学校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各学校要制订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细化事故信息报告、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五、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体系。为确保我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成立由县政府主管县长任组长,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及各乡镇政府为成员的桓仁满族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负责定期联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计划”实施的相关事宜。同时,在县教育局增设营养改善计划办公室,具体负责“计划”的实施及日常管理工作。各学校也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并确定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层层签订专项工作责任书,切实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系。
2. 明确部门职责,夯实工作责任。县教育局要把“计划”的实施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牵头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指导和督查;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食品安全培训方案和教材编写,对实施“计划”的中小学校长、食堂负责人、从业人员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法规制度和行业规范培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县发改局要负责加大力度支持农村学校改善供餐条件。加强农副产品价格监测、预警和监督检查,推进降低农副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落实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依法对“计划”实施工作及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学校定点采购生产基地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进行监管。鼓励和推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农村学校供应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从生产技术上指导和支持学校开展农产品种植、养殖等生产实践活动。县卫健局负责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处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工作,制订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标准及制度,对学生营养食谱和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负责制订宣传工作方案,对“计划”实施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向媒体及社会各界解读国家实施“计划”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实施“计划”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切实做好日常综合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与学校、供餐企业和托餐家庭(个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餐用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维护等环节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协助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和管理,以及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管,查处食品生产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各实施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承担“计划”的组织实施及相关管理责任,抓好食堂建设和设施设备配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保证各个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妥善组织和管理好学生就餐。
3. 强化督查考核,狠抓责任落实。县教育局要将 “计划”实施工作纳入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年度工作综合评估考核范畴,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定期和不定期专项监督检查考核机制,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计划”履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确保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责任落实到位,岗位落实到人。
4. 深入广泛宣传,营造实施氛围。各有关部门及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计划”实施工作,精心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开展“计划”启动仪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这项惠民政策,普及营养健康知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政策解读:《桓仁满族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