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rmzzzxrmzf-2019-00063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信息名称: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桓仁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8-09-10 | 成文日期: | 2018-09-1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桓政办发〔2018〕62号 | |
关键词: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桓仁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桓仁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桓仁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要求,以及全省河长制落实暨河湖污染治理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打击河道非法采砂等涉黑涉恶行为,全面整顿河道采砂秩序,县政府决定从2018年8月至12月,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全县河道采砂管理现状和非法采砂情况,查清非法采砂重点区域、河段,清理整治非法堆砂场。
(二)重点查处无证采砂、不按许可条件采砂、以河道清淤和工程建设等名义进行非法采砂、倒卖砂石或者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的行为。重点查处因非法采砂造成水利工程、涉河工程或者河道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行为。
(三)重点打击国家工作人员与非法采砂行为人相互勾结、充当保护伞或者有黑势力背景的非法采砂违法犯罪行为。
(四)通过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惩处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做到打击震慑一批,查处追责一批,教育防范一批,使全县河道采砂管理秩序进一步规范,砂石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有效改善河道生态环境,确保河道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摸底调查。各乡镇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专门组织镇村干部,发动水管员,迅速高效地开展河道采砂基本情况的摸底调查工作。摸底调查范围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空白、不留死角。通过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河道采砂领导责任制建立、采砂许可、监管制度建设、日常监管及部门协作,特别是摸清是否存在非法采砂等基本情况。
(二)执法打击。对于摸底调查中发现的非法采砂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上报乡镇河长办和县水务局,有效开展执法打击。对无证采砂活动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予以严惩;对恶意干涉、阻挠执法甚至暴力抗法的行为严厉打击;对证照齐全,但严重违规、超深越界开采、破坏河道生态环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采砂行为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依法查封、扣押非法采砂作业机具;对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参与河道采砂活动、充当非法采砂“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于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涉黑涉恶采砂案件,移交司法机关。
(三)集中整治。各乡镇河长办要加强河湖采砂现场监管和日常巡查,加大对重点河段、敏感水域和重要时段的巡查频次。对河道采砂重点区域(河段)、敏感水域以及存在非法采砂问题的河道,要组织开展集中整治,集中清理非法堆砂场,强化源头管控。针对非法采砂频发水域,重点河段、敏感水域和重要时段,持续组织开展执法打击,始终保持对河道非法采砂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8月底前)。各乡镇按本方案要求,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9月-11月)。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深入开展河道采砂摸底调查工作。集中力量查处大案要案,摧毁非法采砂产销网络。对于影响恶劣、查处难度较大的案件,可由县直有关部门直接查办或挂牌督办。县政府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各乡镇开展河道采砂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督导。
(三)总结阶段(2018年12月)。各乡镇汇总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成果,形成工作报告,由县水务局汇总后报县政府。对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先进经验要进行推广,对整治不力、采砂管理秩序混乱的乡镇,依法依规查明原因,问责追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副县长纪晓东为组长,以县水务局局长段海震为副组长,以县水务局及各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是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的要求,是维护河道采砂管理秩序,保障供水、防洪、通航、生态安全的具体举措。各乡镇作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此次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分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细,取得良好成效。
(二)加强协同配合。集中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县水务局要充分利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平台,协调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的现象。对采砂问题集中、突出的河段、湖库要组织多部门开展联合重点整治。各相关部门要将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业务工作相连接,完善信息通报、联合调查、案件督办、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平台,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河段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公开举报电话、信箱等途径,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群众对非法采砂行为进行举报,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核实处理。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对整治行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对存在突出问题的乡镇进行公开曝光,营造社会公众支持和参与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
(四)严肃追责问责。对于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因懒政怠政、工作不力、行动迟缓和推诿扯皮导致河道采砂秩序混乱或违法采砂行为频发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对存在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知法犯法的公职人员,要进行严厉查处。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在调查摸底和集中整治基础上,针对管理薄弱环节,加强管理,落实河长责任制,为维护河湖采砂管理秩序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