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11-03 | 成文日期: | 2017-11-0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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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桓政办发〔2017〕92号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直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桓仁满族自治县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桓仁满族自治县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卫体改发〔2016〕12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十三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7〕30号)、本溪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本卫发〔2017〕8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辽宁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持之以恒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要求,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新形势下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和治理体系与能力建设,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持续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努力提升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通过落实政府责任、加快健全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分级诊疗制度、医疗保障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综合监管制度,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到2017年底,县级公立医院门诊、住院患者次均费用和医疗总收入增幅下降,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提升,自付医疗费用占总医疗费用比例下降。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1. 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加强政府在政策、引导、规划、评价等方面的宏观管理,加大对医疗行为、医疗费用等方面监管力度,减少对医院人事编制、科室设定、岗位聘任、收入分配等的管理。合理界定政府作为出资人的举办监督职责和公立医院的自主运营管理权限,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收入分配、副职推荐、中层干部任免、年度预算执行等自主权。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协调政府办医职能,形成合力。实行院长负责制,完善院长选拔任用制度,实行院长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县级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报告制度、第三方审计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2. 建立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降低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重点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通过规范诊疗行为、医保控费等降低药品、耗材等费用,严格控制不合理检查检验费用,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腾出空间,并与医疗控费、薪酬制度、医保支付、分级诊疗等措施相衔接。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统筹考虑中医药特点,建立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运行新机制。(责任单位: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县社保局、县卫计局)
3. 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编制人事和薪酬制度。创新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方式,完善编制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开展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管理。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对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短缺专业人才以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由医院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要按照《关于印发本溪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本人社发〔2017〕33号)、《本溪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本卫发〔2017〕117号)和《桓仁县卫计局关于印发推进县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桓卫发〔2017〕43号)要求,积极开展薪酬制度改革,按照时间节点建立考评方案、完善岗位分类、确定薪酬结构,要充分体现医、护、技、药、管等不同岗位差异,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薪酬待遇,推动公立医院编制内外人员同岗同薪同待遇。(责任单位:县编委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卫计局)
4. 建立以质量为核心、公益性为导向的医院考评机制。健全医院绩效评价体系,机构考核应涵盖社会效益、服务提供、质量安全、综合管理、可持续发展等内容,重视卫生应急、对口支援以及功能定位落实和分级诊疗实施情况等体现公益性的工作。将落实医改任务情况列入医院考核指标,强化医院和院长的主体责任。医务人员考核突出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难度、风险程度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负责人考核还应包括职工满意度等内容。考核结果与政府投入、医保支付和绩效工资水平等挂钩,并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财政局、县社保局)
5. 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逐步健全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监测和考核机制。设定医疗费用增长控制目标,根据医疗费用水平和增长幅度以及不同类别医院的功能定位等,分类确定控费要求并进行动态调整。要加强对公立医院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大型医用设备检查等情况实施跟踪监测。(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二)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1. 推动医疗联合体建设。引导县级公立医院参与分级诊疗,调动县级医院参与分级诊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资源共享和人才下沉为导向,将医疗联合体构建成为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发展共同体,形成责、权、利明晰的区域协同服务模式,实现医疗资源有机结合、上下贯通。完善双向转诊程序和急慢分治服务流程,重点畅通向下转诊渠道,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合理就医格局。通过鼓励县级公立医院医师下基层、加强对口支援、实施远程医疗、推动建立医疗联合体等,把大医院的技术传到基层。建立与开展分级诊疗工作相适应、能够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需要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实现药品使用的上下联动和相互衔接。(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2. 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出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意见和配套政策,通过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医保支付、价格调控、便民惠民等措施,大力推动城乡居民与基层医生或家庭医生团队签约。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老年人、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贫困人口以及计生特殊家庭人口等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3.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合理控制公立综合医院数量和规模。推进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与专科医生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远程医疗使用率,开展远程医疗疑难危重病例会诊和继续教育工作,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推进同级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中医药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辽政发〔2016〕91号),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4.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建设和学科建设,重点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科室以及紧缺专业临床专科建设,进一步降低县域外就诊率。(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三)健全完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
1. 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保待遇动态调整机制。加快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制,推进基本医保全省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减少群众“跑腿”、“垫资”。建立健全异地转诊的政策措施,推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与促进医疗资源下沉、推动医疗联合体建设、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衔接协调。2017年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责任单位:县社保局、县卫计局)
2.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健全医保支付机制和利益调控机制,实行精细化管理,激发医疗机构规范行医、控制成本、合理收治和转诊患者的内生动力。县级公立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面推行按疾病分组付费方式。健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公开、平等的谈判协商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临床路径管理,2017年底,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和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的覆盖面。(责任单位:县社保局、县卫计局)
3. 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加大对农村新农合贫困居民医疗保障倾斜力度,农村优抚对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精准扶贫人员在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上浮5个百分点,暨:乡级90%、县级80%、市二级70%、市三级60%,取消县域内住院补偿起付线。在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础上,采取提高报销比例、合理确定合规医疗费用范围等措施,提高大病保险对困难群众支付的精准性。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有效衔接,全面提供“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县社保局、县卫计局)
(四)改革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1. 完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机制,落实公立医院药品分类采购。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改革(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鼓励县级公立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进一步提高医院在药品采购中的参与度,落实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主体地位,促进医疗机构主动控制药品、耗材价格。开展疫苗、中药饮片、医用耗材、检验检测试剂、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物价局)
2. 完善药物政策体系。推动医药分开,采取综合措施切断医院和医务人员与药品、耗材间的利益链。医疗机构应按照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不得限制处方外流。完善中药政策,加强中药材质量管理,鼓励中药饮片的临床应用。探索建立医院总药师制度,结合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体现药事服务价值。建立药物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和儿童用药临床综合评价机制,提高合理用药水平。(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物价局)
(五)加快建立综合监管制度
1. 深化医药卫生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推进医药卫生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建立清单制度并向社会公示。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更加注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效能。优化政府服务,提高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2. 构建多元化的监管体系。完善政府监管主导、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和社会监督为补充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加强部门联动,加大监管力度,切实防止和减少损害群众健康权益的行为。逐步实现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诊疗行为和费用控制、购药等各类服务行为的全面、及时、高效监控。加大信息公开和宣传教育力度,拓宽公众参与监管的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3. 强化全行业综合监管。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保障机制。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建立违法违纪“黑名单”制度,对进入“黑名单”的机构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市场监管局)
(六)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1. 健全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评价机制。从提升和改善薪酬待遇、发展空间、执业环境、社会地位等方面入手,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医务人员改革主力军作用。健全医务人员培训培养制度,使每名医务人员都有接受继续教育和职业再培训的机会。(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人社局)
2. 创新卫生人才使用机制,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要建立并完善职位分析与岗位评价制度,保证薪酬分配科学与公平。按照核定的编制数及现有岗位结构比例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完成全员岗位分类与调整。建立符合医院岗位特点暨承担责任大小,需要知识能力高低,工作性质不同等要求,体现不同层级、不同职系、不同岗位在医院中价值差异的分配机制。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完善职称晋升体系和职称晋升办法,增加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岗位比例并向基层倾斜,鼓励医师到基层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3. 建立卫生人员荣誉制度。弘扬“以人为本、大爱仁术、法制创新、护佑健康”的大卫生价值理念,通过多种形式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犯罪行为,坚决从严查处涉医突发案件,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完善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健全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三调解一保险”制度体系,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4. 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落实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医院评审等方面对所有医疗机构同等对待的政策措施。允许公立医院根据规划和需求,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院加强合作,共享人才、技术、品牌。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探索社会办医综合评价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投向满足群众多元需求的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编委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5. 促进医疗与养老融合,发展健康养老产业。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家庭提供签约医疗服务,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康复护理、老年病和临终关怀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2017年,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开设老年人挂号、就医等服务绿色通道,5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深化医改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组织领导,根据实施方案和年度重点改革任务,研究具体政策措施,明确年度目标和时间进度。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强对综合改革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考核,细化改革任务,落实牵头部门和进度安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切实抓好组织实施,保证改革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按时完成。
(二)强化责任落实
县深化医改领导小组要建立各成员单位联动、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三)强化督查评估
建立健全督查评估制度,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作用,强化结果运用和激励问责。县医改办会同相关部门对规划落实总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分析,统筹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四)强化宣传引导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医改进展成效、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提高群众对改革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提高医务人员投身改革的积极性和能动性,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和支持医改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