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扬尘、露天烧烤等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07-17 | 成文日期: | 2017-07-1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扬尘、露天烧烤等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桓政办发〔2017〕59号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扬尘、露天烧烤等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县直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桓仁满族自治县开展扬尘、露天烧烤等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桓仁满族自治县开展扬尘、露天烧烤等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面优化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扬尘、露天烧烤等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辽蓝天发〔2017〕3号)及本溪市蓝天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扬尘、露天烧烤等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一、整治思路
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升我县环境管理水平、理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为重点,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完成目标任务,保障人民群众环保权益为目的,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各项任务指标。确保建筑工地扬尘管理实现6个100%、推进建筑施工扬尘管理、实施低尘机械化清扫。依法取缔非法占用公共场所露天经营餐饮、烧烤摊点,有效规范餐饮经营行为,确保餐饮油烟得到有效处置,油烟污染投诉明显下降,城区空气质量显著提升。
三、工作任务
1. 县城建局负责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施工工地(包括建筑拆迁、道路施工)、裸露地面等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做好建成区内主要施工工地视频监控安装及建设运输车辆轮胎冲洗设施,道路实施低尘机械化清扫,防止道路扬尘污染。
2. 县交通局、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开展渣土运输车辆遗撒扬尘专项整治,渣土运输车辆安装GPS并采取措施防止货物脱落遗撒。
3. 县环保局负责开展工业堆场、料场等扬尘污染整治工作。
4.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管控和查处露天烧烤,整治餐饮业油烟污染,确保餐饮业油烟得到有效处置。
5.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淘汰黄标车、老旧车辆,依法查处露天焚烧秸秆行为。
四、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
1. 2017年5月27日—6月3日,各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准备所需材料、台账及已开展的相关工作情况汇报,于6月3日前将开展情况报告、相关台账清单报送至县环保局,纸质版加盖公章。
2. 2017年6月3日—10月30日,各单位按照制定的专项整治方案进行全面整治,并于每月1日前将上个月的专项整治情况报送至县环保局汇总。
3. 2017年6月3日—10月30日,各单位要设立举报电话、确保举报处理及时有效、检查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将举报人提供的举报事件、举报时间、举报人及联系方式、处理方式及整改完成时间等相关资料建档保存,以备省、市专项督察组现场督察检查。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关系全县大气污染治理成效,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握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切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注重宣传,浓厚氛围。各相关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积极争取群众的支持和理解,及时宣传报道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先进做法,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和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推进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实施目标考核。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县政府实施约谈。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完成任务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联系人:袁迪 电话(传真):48866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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