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桓仁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债务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06-14 | 成文日期: | 2017-06-1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桓仁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债务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通知
桓政办发〔2017〕15号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桓仁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债务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迅速有效处置我县地方政府债务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地方政府债务突发事件对经济社会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制止风险的扩散和蔓延,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88号)、《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若干意见》(辽委发〔2016〕21号)、《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本政办发〔2016〕22号)的工作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守土有责、“借用还”一体、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的原则,县政府决定成立桓仁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债务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富晓明 县 长
副 组 长:邵 涛 县委常委、副县长
邹巍然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周晓婕 副县长
郭 鑫 副县长
彭玉强 副县长
纪晓东 副县长
弥跃旭 副县长
王 辉 副县长
成员单位: 殷显贵 桓仁镇镇长
侯广宇 二棚甸子镇镇长
黄 卫 沙尖子镇镇长
宫克锋 五里甸子镇镇长
邵 天 向阳乡乡长
马文丽 雅河乡乡长
李 昕 普乐堡镇党委书记
黑沟乡乡长
杨宝全 古城镇镇长
赵振宇 北甸子乡乡长
陆文龙 华来镇镇长
孙 峰 木盂子管委会主任
王 兵 八里甸子镇镇长
左 强 江北园区主任
李亚洲 县编委办主任
曲亚夫 县应急办主任
侯 磊 县发改局局长
张天波 县经信局局长
王世宇 县教育局局长
李明政 县科技局局长
李玉东 县民政局局长
邵 昕 县司法局局长
李玉铁 县财政局局长
李春海 县人社局局长
胡 刚 县国土局局长
万宝刚 县环保局局长
韩向光 县城建局局长
孙开国 县交通局局长
张海鹰 县农发局局长
段海震 县水务局局长
县林业局局长
汪兴福 县外经局局长
姜 霖 县文广局局长
李 诚 县卫生局局长
李延栋 县计生局局长
何 良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富贵 县审计局局长
张万椿 县外事办主任
柳维俊 县体育局局长
李少波 县法制办主任
于文军 县旅游局局长
汪师竹 县金融办主任
张志辉 县人民银行行长
刘晓明 江南园区副主任
孙溪联 县城投公司副总经理
刘 兵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王 钢 县土地收储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法规,负责领导全地区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工作;拓宽偿债资金来源渠道,制定开源节流办法;监督和指导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对全县政府性债务实行规模控制,按照省政府批准的债务限额要求,提出本级政府债务举借和使用计划;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当债务出现偿还风险时,适时决定启动应急处置预案,上报风险状况并组织、协调、指挥事件应对工作。
县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按照“借用还”一体化原则,督促债务单位及时偿还到期债务;进行债务风险日常监控和定期提出化解债务目标规划;协调推进全地区债务风险防范和债务化解工作;对全地区政府性债务风险相关数据信息进行统计汇总,及时分析债务风险状况,跟踪风险变化,及时提示预警;组织提出债务风险应急措施方案。
各乡镇、部门职责。
1. 各乡镇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要求,负责领导本地区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工作;成立本地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债务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对本地区政府性债务进行统计、偿还和评估;在县政府批准的债务限额内,合法举借债务和规范使用资金;将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按时完成化债和还本付息任务;当债务出现偿还风险时,及时启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上报风险状况并稳妥处理。
2. 债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定期梳理本行业政府性债务风险情况;督促举借或使用债务资金的有关单位筹集偿债资金偿还到期债务;制定本单位债务风险应急预案;当出现债务风险事件时,及时向债务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3. 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评估投资项目计划,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筹集纳入投资项目资金;审慎对待资金来源不足项目,根据应急需要调整投资计划;牵头做好企业债券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推广PPP模式化解存量债务,抑制新增债务;严格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设立产业投资基金。
4. 财政局:负责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规范债券资金使用;通过压缩预算支出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集偿债资金;根据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求适时进行财政重整计划。
5. 政府金融部门:受县债务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委托,负责协调金融机构等债权人与债务单位,寻求避免发生债务风险爆发的途径,协调相关部门防范和处置债务突发事件。
6. 县人民银行:负责开展全地区金融风险监测与评估,牵头做好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维护金融稳定。
7. 县政府应急办:负责协助政府领导做好由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8. 审计局:负责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开展审计,明确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9.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政府性债务工作开展督查,及时上报督查情况。
10. 其他部门职责:根据本单位的职责规定配合开展债务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