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迎“五一”旅游行业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4-28 | 成文日期: | 2016-04-2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迎“五一”旅游行业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桓政办发〔2016〕23号
县直有关部门:
2016年旅游接待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迎接“五一”小长假的各项准备工作,为全年旅游接待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给来桓游客创造安全、有序、和谐的旅游环境,县政府决定组织涉关部门,开展旅游行业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检查车辆
2016年4月27日8:30在县政府门前集合,检查车辆由县旅游局统一安排。
二、参检部门
1. 牵头部门:县旅游局
2. 参加部门: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县物价局、县交通局、县爱卫办分管领导
3. 县广电台、县报社记者各一人
三、部门工作职责
1. 县旅游局:负责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的综合协调、情况汇总和通报及行业监管;主要检查旅游景区游览秩序情况;景区供水、停车、公厕、游客服务中心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情况;导游持证上岗情况;景区从业人员服务质量情况等。
2. 安监局:负责检查景区安全防护设施建设、设置醒目的安全标识牌等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
3. 县公安局:负责检查旅游单位治安管理情况;旅游单位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准备情况;游客集散地的治安秩序情况。
4. 消防大队:负责检查景区内消防设施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
5. 县交通局:负责检查通往景区道路安全排查、整治,在危险路段设置警示牌,确保道路畅通安全;景区车辆、船只年检情况。
6. 县物价局:负责检查旅游景区门票是否执行政府定价,优惠、减免措施是否落实,并公示价格;是否存在强制代收保险费以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景区内旅游商品价格及周边摊点服务收费情况、餐饮业收费标准的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情况。
7.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检查旅游景区及其周边的旅游商品销售市场秩序情况,取缔旅游景区及其周边各种非法摊点;旅游商品质量情况,重点查处生产假冒伪劣旅游商品;景区餐饮卫生安全情况,对未达到标准的进行整治;景区滑索、皮筏艇的年检情况。
8. 县爱卫办:负责检查旅游景区及其周边环境卫生情况。
9. 县广电台、县报社:负责对联合执法检查工作进行跟踪报道。
四、受检单位及顺序
1. 五女山景区
2. 万乐岛码头及景区
3. 枫林谷景区
4. 望天洞景区
5. 大雅河漂流及龙溪谷景区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