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5-04-22 | 成文日期: | 2015-04-2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八卦城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本政办发〔2015〕8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我县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了解2010年以来全县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对象和范围
在全县103个行政村和21个社区抽取调查小区,调查对象为小区内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共约3000余人。
三、内容和时间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调查时点为2015年11月1日零时。
四、组织和实施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做好调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成立桓仁满族自治县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公安部门负责提供各级户籍人口、流动人口等资料,并协助做好现场登记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做好新闻宣传,以及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八卦城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机构,确保调查任务顺利完成。
五、经费保障
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原则,由各级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六、工作要求
坚持依法调查。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有关规定。调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调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调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做好宣传引导。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调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根据《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本政办发〔2015〕8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我县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了解2010年以来全县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对象和范围
在全县103个行政村和21个社区抽取调查小区,调查对象为小区内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共约3000余人。
三、内容和时间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调查时点为2015年11月1日零时。
四、组织和实施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做好调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成立桓仁满族自治县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公安部门负责提供各级户籍人口、流动人口等资料,并协助做好现场登记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做好新闻宣传,以及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八卦城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机构,确保调查任务顺利完成。
五、经费保障
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原则,由各级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六、工作要求
坚持依法调查。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有关规定。调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调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调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做好宣传引导。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调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桓仁满族自治县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1日
附件:
桓仁满族自治县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尹红炜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忠军 县统计局局长
张守东 县发改局副局长
杨嵬松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代 波 县公安局副局长
吴 敏 县计生局副局长
成 员:于仁军 县统计局副局长
张柏林 县教育局副局长
邹永春 县民宗局副局长
宋宝山 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悦光 县财政局副局长
赵焕发 县人社局副局长
刘 勇 县城建局副局长
满风桓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岑 松 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于仁军(兼)。
副组长:刘忠军 县统计局局长
张守东 县发改局副局长
杨嵬松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代 波 县公安局副局长
吴 敏 县计生局副局长
成 员:于仁军 县统计局副局长
张柏林 县教育局副局长
邹永春 县民宗局副局长
宋宝山 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悦光 县财政局副局长
赵焕发 县人社局副局长
刘 勇 县城建局副局长
满风桓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岑 松 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于仁军(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