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rmzzzxrmzf-2023-00942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名称: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11-08 | 成文日期: | 2023-11-0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桓政办发〔2023〕20号 | |
关键词: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桓政办发〔2023〕20号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八卦城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桓仁满族自治县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桓仁满族自治县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精神,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建城〔2020〕93号)和《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辽住建〔2021〕45号)要求,结合我县垃圾分类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社区为着力点,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加快推进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着力推动我县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为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党建引领,政府推动。坚持党建引领,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党委政府“一把手”亲自抓。坚持以社区为着力点,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发动居民共建共治共享。
有序开展,分步实施。采取先易后难、先简后繁的原则,以政府机关等公共机构率先开展为典范,开展示范片区建设,逐步扩大范围,按照节点工作目标,有序推进,分步实施。
分工负责,齐抓共管。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采取政府统筹推进,部门分工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能和管理范畴,负责推进本部门或所管理行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系统推进,逐步减量。全面做好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回收利用和终端处置各环节间的衔接,加快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减量。
健全法规,创新发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奖惩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新模式,并推广实施。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底,全县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先以“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类标准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型,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单独收集、单独运输、单独处理,努力提高可回收物的单独投放比例,实现餐厨垃圾单独收集、单独运输、单独处理。
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过期药品及被其污染的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废油漆、溶剂及被其污染的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可回收物主要包括:未被其它物质污染的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旧纺织物、废玻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适宜回收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类的废弃物。
厨余垃圾主要包括:餐饮企业、饭店、小饭桌及公共机构等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食品加工废料等易腐性垃圾;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物加工废料等易腐性垃圾;农贸市场(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易腐性垃圾。
其他垃圾主要包括:除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以外的生活垃圾,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产生的污损后不宜回收利用的包装物、餐巾纸、厕纸、尿不湿、竹木和陶瓷碎片等,以及成分复杂难以分辨类别的生活垃圾。
(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
我县城居民家庭、居民小区、企业、商家业户、公共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分类投放容器、分类收集和存储容器。分类收集容器由居民家庭、单位及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单位按照规定设置。
居民家庭:按照生活垃圾四分类标准,自行准备分类投放容器(或垃圾袋),对自产的生活垃圾按照四分类法分类投放,做到从源头上分类。
居民小区:根据居民小区实际,科学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收集容器设置应当符合四类垃圾投放需要。
公共机构:办公和经营场所应当设置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及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投放点。集中供餐的单位,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区域应当设置餐厨垃圾专用收集容器;企业、商家业户等单位按照公共机构设置标准比照设置。
公共场所: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火车站、客运站、公交站点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置可回收物及其他类别垃圾“两桶式”收集容器。但其他垃圾产生量较多的公共场所,应当增加设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临时大型活动场所,应当根据活动安排及服务内容,在活动期间设置分类收集容器。
(三)稳步拓展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
1. 开展示范片区建设。以街道为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以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为基础,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扩大到全县。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主题实践等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引导家庭自觉加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来。依靠街道社区党组织,统筹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力量,发动社区党员骨干、热心市民、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宣传和现场引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启动生活垃圾分类的社区,要安排现场引导员,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现场宣传和引导,纠正不规范的投放行为,做好台账记录。
2. 企业及各类经营场所跟进推广。县国资中心、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指导各国有企业和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商家业务等经营场所,比照党政机关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3. 夯实学校教育基础。县教育局负责以中小学为重点,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贯穿到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环节,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显著的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教育,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良好氛围,逐步培养一代人良好的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
(四)推动源头减量
1. 避免商品过度包装,倡导“绿色外卖”“绿色快递”。(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
2. 禁止或限制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
3. 减少或限制一次性用品,旅游和住宿场所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责任单位:县文旅局)
4. 倡导“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5. 倡导“绿色办公”,推动办公场所无纸化办公,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五)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建设
1. 建立完善分类投放方式。生活垃圾逐步实行定时定点投放,鼓励居民在家庭滤出垃圾水分,采用专用容器盛放厨余垃圾,减少塑料袋使用。根据不同类型居住小区实际,因地制宜确定分类投放点设置、投放时间安排及分类投放规范等。物业企业、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等分类投放责任人应当搞好居民定时定点投放的宣传引导及日常监管。公共机构、企业等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定由单位自行设置。(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八卦城街道办事处)
沿街商铺、饭店等餐饮娱乐场所产生的餐厨垃圾应当结合环卫作业单位“上门收集”工作,实行定时定点分类交投,严禁私自倒卖、运输和处理餐厨垃圾的行为。餐厨垃圾应设置专用收集容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
2. 完善分类收集点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建设遵循“集中统一”原则,鼓励街道办事处、社区撤销合并原有的垃圾收集点,优化布局,合理设置垃圾箱房、垃圾桶等垃圾分类设施,宣传引导居民定时定点集中投放生活垃圾。(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八卦城街道办事处)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应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功能完善,干净无味。并同步公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的分布、开放时间,以及各类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责任单位、收运频率、收运时间和处置去向等信息。(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八卦城街道办事处)
3.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运输体系。
(1)明确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要求。分类后的各类生活垃圾,必须实行分类收运,严禁“先分后混”。
有害垃圾。居住小区有害垃圾,可采取预约收运或定期收运方式进行收运,统一收集至全县统一布局的有害垃圾暂存点。采取定期收运的,每月至少清运一次。(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
可回收物。可采取预约或定期清运方式,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或环卫收运单位(企业)收运后,进行再生循环利用。采取定期收运的,每周至少清运一次。(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住建局)
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由环卫收运单位(企业)采用密闭专用车辆收运,严格落实作业规范,避免收集点对周边环境影响,避免运输过程滴漏、遗撒和恶臭。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应当做到“日产日清”。(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2) 建立完善分类转运系统。以确保全程分类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强化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转运系统,配置垃圾分类专用转运设备。(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规范有害垃圾中转运输,完善有害垃圾收集暂存点布局,强化有害垃圾中转运输过程污染控制,防止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
4. 加快建设与前端分类相匹配的处理能力。
(1)注重规划引领和保障作用,按照“统筹功能、合理布局、节约土地”的原则,做好各类垃圾处理设施的总体规划布局,进一步完善本县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规划。要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执行相关规划,确保辖区内规划的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2)分类收集后的有害垃圾,结合本县危险废弃物处置能力建设,将生活源产生的有害垃圾纳入危险废弃物管理,确保环境安全。(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
(3)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处理,促进循环利用。积极推进建设全县性的可回收物集散中心,对现有的废品收购点进行升级改造。(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4)加快以焚烧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切实做好垃圾焚烧飞灰处理处置工作。采取长期布局和过渡安排相结合的方式,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统筹解决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垃圾等易腐垃圾处理问题,规划建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六)加快推进“两网融合”
按照“有分有合,分类分段”的原则,进一步理清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职责,加快推进居住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的“两网融合”。推进源头垃圾分类投放点和再生资源交投点的融合,推行再生资源回收人员、生活保洁人员“一岗双责”,逐步实现“统一标识、统一车辆、统一衡器、统一服装、统一服务规范”管理。加快培育可回收物收运服务企业,落实环卫作业企业托底再生资源回收业务。鼓励通过建立二手用品调剂平台、旧货商店、跳蚤市场等,促进闲置物品的直接再利用。(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商务局)
(七)创新体制机制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深化绿色账户激励机制,以“自主申领、自助积分、自由兑换”为方向,拓展绿色账户开通渠道,不断拓展绿色账户覆盖面,力争到2025年,绿色账户与垃圾分类实现同步覆盖。完善绿色账户积分规则,发挥绿色账户在促进垃圾分类工作方面的激励作用。加大政府采购力度,引进第三方参与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监督工作。完善绿色账户监管模式,提升绿色账户第三方服务质量。探索绿色账户市场化运作方式,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参与,多渠道募集资源,增强绿色账户影响力和吸引力,提升绿色账户实效。(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住建局)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取得实效
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必须做好“顶层设计”工作。成立由桓仁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县政府主要领导,副组长为分管副县长,成员由县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全县垃圾分类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住建局局长担任。
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平台,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协调会议”,加强统筹协调,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工作协同。责任单位根据工作责任细化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任务节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予以组织落实。(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二)加强法制保障
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或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修订工作。(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三)完善政策体系
制定并实施源头收运能力支持政策,增加专用运输车辆能力配置,促进低端车型逐步升级改造,增强专业收运能力。强化资源利用产业鼓励政策。制定厨余垃圾资源化产品用于本县绿地林地土壤改良的补贴政策,打通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出路。(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四)完善支持政策,加强资金保障。
根据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和国家政策方向,主动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财政应发挥引导带动作用,采取多种方式,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建设予以扶持。(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处理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公共财政投入,鼓励购买第三方服务,保障垃圾前端分类、中转收运、终端处置等所需经费,为垃圾分类工作有效开展提供坚实可靠的资金保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五)强化监督管理
落实县、街镇、社区属地监督检查机制,加强执法监管,把垃圾分类纳入住宅小区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加强考核督办,确保源头分类实效。严格分类收运监管,坚决杜绝“混装混运”,将分类收运执行情况纳入环卫收运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对“混装混运”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及环卫收运单位(企业)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
强化对末端分类处理设施的监管,确保环境安全、生态安全,促进资源有效利用。运用信息化等手段,加强全程分类各个环节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
(六)注重宣传和引导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创新平台机制,倡导全民参与,大力增强绿色发展、绿色生活意识。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增强社会互动,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作用,引导居民开展垃圾分类,提高垃圾分类在文明创建测评体系中的比重。(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住建局)
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持续开展生活垃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公益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积极搭建公众参与平台,畅通参与渠道,加强群众意见的归集、研究、处理、反馈,使群众意见更好地转化为政府决策,形成人人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新风尚。(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县融媒体中心)
(七)开展青年志愿活动
鼓励和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带头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让绿色、低碳、公益成为更多青少年的时尚追求。培育志愿者队伍,引导青少年志愿者深入基层社区,与群众面对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服务等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志愿活动的专业性,使广大青少年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发挥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责任单位:团县委)
(八)强化监督
为了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各责任部门能够认真履职,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奖惩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相关考核内容。同时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定期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责任单位: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