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rmzzzxrmzf-2023-00809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名称: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支持林下山参深加工产品开发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07-10 | 成文日期: | 2023-07-1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桓政办发〔2023〕12号 | |
关键词: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支持林下山参深加工产品开发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桓政办发〔2023〕12号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支持林下山参深加工产品开发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桓仁满族自治县支持林下山参深加工产品开发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桓仁满族自治县支持林下山参深加工产品开发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结合辽宁省中医药强省战略部署,围绕我县建设中医药健康产业先导区的目标,引导实体企业和市场主体依靠科技创新,推动林下山参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向医药健康领域拓展、向工业产品转型升级,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林下山参深加工产品开发的优惠政策。
一、支持范围
我县从事林下山参深加工企业,开发符合本文件支持方向的新品种均享受本优惠政策支持。
二、支持方向
(一)产品开发。重点支持林下山参全要素产品研发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对企业研发投入和取得经济效益给予奖补资金支持。
1. 新资源食品类。主要支持对林下山参茎叶、花果、须根等全草的食用产品开发。在获得新资源食品安全评价和审批后,一次性给予产品研发补助资金100万元。
2. 保健食品类。对以开发林下山参为主要原料的新产品,取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一次性给予产品研发补助资金200万元。
3. 中药饮片类。取得省级批准文件,将林下山参开发制作传统中药饮片的,一次性给予产品研发补助资金300万元;取得林下山参配方颗粒或直服饮片批准文号的,一次性给与产品研发补助资金500万元。
4. 中成药类(含经典方)。开发以林下山参主要原料的中成药产品,取得国药准字号的,一次性给予产品研发补助资金500万元。
(二)投资项目。围绕林下山参深加工产品开发,新建的工业企业投资项目,达到集种植、生产、研发、销售于一体的全产业链运营模式,用于研发、生产等设备投资达到2000万元以上,项目建成投产后,按设备投资额8%的补助资金。
三、考核评定
1. 企业申报的新产品,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备案日期必须在文件下发之日后,方符合本文件申报条件,纳入考核评定。每年评定一次,次年1—2月为奖补政策集中申报、评定、兑现时间。
2. 由第三方具有审计资质的单位,按照支持方向对申报企业符合政策支持条件情况进行评估。
3. 牵头部门依据第三方评估情况,形成年度奖补政策兑现资金申请报告,报请县政府常务会审议。
四、政策兑现
以上奖补政策资金,由县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列支。同时,申报企业继续享受国家、省、市的各类政策资金支持。
五、附则
本政策由县工信局负责落实和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五年。
政策解读:《桓仁满族自治县支持林下山参深加工产品开发的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