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rmzzzxrmzf-2023-00449 发布机构: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名称: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流程服务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政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5-31 成文日期: 2023-05-31
废止日期: 文 号: 桓政办发〔2023〕6号
关键词: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流程服务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31 11:20:59 【字体:

桓政办发〔2023〕6号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全流程服务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民营经济

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现将《全流程服务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流程服务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策部署,以及“六个年”活动有关工作要求,强化“项目为王”鲜明导向,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强力提速项目高质高效建设,加快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奠定坚实基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持续优化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壮大市场主体,促进民营经济快速、高质量发展,重点围绕项目建设全流程工作,以优化项目审批流程、规范项目建设监管为重点,以项目单位满意度评价作为衡量整体服务工作成效的主要依据,进一步加强项目谋划、签约、落地、开工、建设、竣工、达产、技改全过程审批管理,促进全周期服务,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服务体系,全力提速项目建设实现新突破,以项目稳投资、优结构、促转型,加快“实力桓仁、活力桓仁、美丽桓仁、平安桓仁、幸福桓仁”建设步伐。

二、组织架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服务保障,确保全流程服务项目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成立全县项目建设全流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组 长:包维书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张 东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侯 磊 县发改局局长

成 员:张政治 县发改局副局长

林玉华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隋世民 县住建局副局长

王建科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晓林 县水务局副局长

林忠恕 县应急局副局长

康鸿伟 县文旅局副局长

宋克军 县工信局副局长

徐贵利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 俭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少波 县司法局副局长

于清利 县公安局副局长

曲 鹏 县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包 懿 县税务局副局长

徐 安 县生态环境局审批办主任

项目建设全流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侯磊同志兼任。主要负责:

一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全流程服务项目建设工作,坚持提前谋划、靠上服务、主动作为,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二是协调全县项目建设中的问题,推动项目快审批、快落地、快开工、快建设、快投产。

三是推进服务组可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涉及重大事项可随时召开;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

四是定期开展调研督导,严格考核问效,高质量推动工作落实。

三、项目建设服务流程

阶段

办事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部门

承办人

一 项目策划阶段

项目启动确定服务人员

即办

属地政府或招商主体

分管项目建设的分管领导

市场主体登记

即办

县市监局

王晨宇

宗秀瑜

合规性审查

是否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即办

县发改局

王银晶

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即办

县自然资源局

马晓庆

是否符合文物保护法规

2个工作日

县文旅局

康鸿伟

是否符合生态环境选址

即办

县生态环境局

徐 安

抗震设防要求备案

2个工作日

县应急局

曲文龙

规划条件编制

7日

(不含规委会审查、公示时间)

县自然资源局

孙新岩

规划条件审批

7个工作日

(不含规委会审查、公示时间)

县自然资源局

张 杰

马晓庆

于 航

土地指标申请

3个月

县自然资源局

李胜喜

二 立项用地规划阶段

社会投资类项目备案

即办

县发改局

王银晶

政府投资类项目建议书审批

3个工作日

县发改局

王银晶

政府投资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5个工作日

县发改局

王银晶

政府投资类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5个工作日

县发改局

王银晶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3个工作日

县自然资源局

马晓庆

土地供应

土地划拨10日

土地出让40日

县自然资源局

赵焕明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3个工作日

县自然资源局

于 航

三 项目工程规划建设阶段

建筑设计方案审查

7个工作日

(不含规委会审查、公示时间)

县自然资源局

于 航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3个工作日

县自然资源局

于 航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5个工作日

(不含不计时环节)

县水务局

王 萍

四 项目施工许可阶段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联合图审)

15个工作日

(一般工程可容缺)

第三方机构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文件合格书备案

即办

县住建局

刘光臣

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3个工作日

县住建局

张晓东

施工招投标备案

即办

县住建局

王宏博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即办

县住建局

刘光臣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申报登记

即办

县住建局

刘光臣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5个工作日

县发改局

张 琦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建筑面积300以上或投资额超过30万元的建筑工程)

5个工作日

县住建局

王琦东

五 竣工验收备案阶段

土地核验与规划核实

5个工作日

自然资源局

赵焕明

于 航

张 杰

李胜喜

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

3个工作日

县住建局

刘光臣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3个工作日

县住建局

张晓东

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3个工作日

县住建局

张晓东

工程竣工验收监督

3个工作日

县住建局

刘光臣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即办

县住建局

王琦东

四、项目建设全流程服务措施

1. 项目启动阶段,由属地政府或招商主体为项目单位配备项目管家,指定帮办代办人员,同时为项目单位提供各类政策信息。项目启动信息第一时间报项目推进服务组。

责任单位:属地政府或招商主体

2. 帮办代办人员协调相关单位,确保项目快速通过各项合规性审查。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

3. 项目管家要掌握项目进度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征地拆迁、水、电、气等“七通一平”基础配套问题,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责任单位:属地政府或招商主体

4. 积极谋划政策环境支持,开辟项目建设“绿色通道”,提前介入、主动服务、限时办结,为项目单位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引导等服务,对于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要求的,不以法定办理时限为由拖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责任单位:各行政审批部门

5. 保障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用地单位提供材料齐全后,第一时间组卷上报,积极对接,争取尽早获批。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6. 提高环评批复速度,项目建设单位环评材料上报后,由县生态环境局负责与市生态环境局对接,积极沟通协调,力争尽早取得环评批复。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7. 通过开展预约、延时服务,各审批窗口工作人员要确保项目审批及其他服务在最短时效内完成。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及分中心

8. 协助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建设档案整理及归档等工作,协调各审批部门提前介入,做好验收指导和服务,完成项目竣工验收与备案。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9. 推进“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积极搭建企业用工与劳动者求职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为用人单位及求职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通过入企宣传、“企业就业服务工作微信群”、居民网格群推送、微信公众号发布、抖音直播讲解等多种方式宣传贯彻就业惠企政策。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10. 政府出台的各项帮扶措施及时宣传到市场主体,协调银行出台对市场主体有针对性的贷款措施。通过举办合同培训班、组织银企座谈会、媒体报道等形式,引导市场主体拓宽融资思路,增强融资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发改局

11. 在税费服务上提供一对一支持。成立专家团队开展项目跟进辅导,开展定制化服务,同时将采集数据传递大数据中心展开风险应对,为项目单位排除涉税风险和隐患。

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12. 宣传上级产业发展各类政策,引导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科技创新、信息赋能等转型升级项目,以市场主体培育壮大为目标,鼓励创新创业和引资引智,开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升巨和专精特新发展,推动企业保持成长性和创新性。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13. 持续深化“驻企警务联络官”工作机制,依法维护重大项目投资者、企业合法权益。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金融、财税类犯罪,积极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行动,为项目落地保驾护航。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五、事中事后监管服务措施

1. 规范制定并推行全县行政执法清单,制定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并向社会公示。

2. 各行政机关要严格制定并执行涉企执法检查计划,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凡无执法依据的检查事项,一律不得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计划实施情况于每年12月底前报县司法局备案。

3. 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如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要采取随机方式进行检查。

4. 国家、省、市、县人民政府临时布置的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法规范开展检查,检查结束后将检查实施情况30日内向县司法局备案。

5. 对能够合并的要合并检查,能够联合检查的实行联合检查。

6. 同一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企业的行政执法检查每年不得超过一次。

7. 同一系统的上级行政执法机关已对同一企业执法检查的,下级行政执法机关不得再次检查。

8. 多个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企业提出执法检查计划的,由县司法局协调,明确由一个行政执法机关牵头实行联合检查。

9. 行政执法机关除采取传统的现场检查外,鼓励采用大数据、视频监察、无人机等现代科技手段开展检查,尽量减少现场检查频次。

10. 行政执法机关要积极开展提升“综合检查一次”,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方式,选择辅导建议,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约谈等方法,实施“服务型执法检查”。

11. 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均要制定自由裁量权实施规定,向县司法局备案,并严格执行,不得出现同等情况、同一违法行为不同处罚尺度和标准问题。

六、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项目要素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全周期服务工作,切实担负起项目建设服务、审批、监管工作责任,强力推进工作开展,确保审批流程顺利推进。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副职具体推进落实,切实压实工作责任。同时,各单位要主动上手,密切沟通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按照“上门服务”的理念,各相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审批服务协作机制,超前服务、主动对接,促进重点项目、重大工程落实落地。各审批、监管部门加强政企沟通,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运用走访帮扶、调研座谈等多种渠道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强化政策宣传,了解企业、群众需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是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以及其他多种方式和途径,全方位、多角度宣传项目建设工作,营造人人关注项目建设、聚力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是强化跟踪问效。全面实行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模式,建立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适应的监管体系。同时加强对投资建设项目全周期服务的评估问效,项目建设全流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要对照任务清单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完成。对因工作推进不力,服务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导致项目延期、停滞甚至取消的,由县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对项目相关责任人、分管领导严肃追责问责。

政策解读:关于《全流程服务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