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rmzzzxrmzf-2022-00387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名称: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开展规范文明祭祀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03-31 | 成文日期: | 2022-03-3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桓政办发〔2022〕5号 | |
关键词: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开展规范文明祭祀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桓政办发〔2022〕5号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桓仁满族自治县开展规范文明祭祀行为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桓仁满族自治县开展规范文明祭祀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桓仁满族自治县开展规范文明祭祀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开展规范文明祭祀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本政办〔2022〕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消除严重影响城市文明形象的焚烧祭祀乱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工作目标分为两个时间节点。一是2022年清明节期间,违规制造、销售祭祀用品和县城、村镇内焚烧祭祀用品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二是2022年底前,对违规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商贩予以有效查处、取缔,县城、村镇焚烧纸钱等祭祀用品行为基本杜绝。
二、主要任务
(一)依法查处制造、销售纸钱及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厂商,从源头堵塞封建迷信殡葬用品供应渠道。
(二)全面清理整治城乡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行为。
三、组织实施
将每年的清明节(4月5日)、中元节(农历七月十五)、寒衣节(农历十月初一)和春节等容易发生城市焚烧祭祀行为的特殊时段定为专项行动重点攻坚期,提前一周统筹开展广泛宣传和集中整治。
(一)广泛宣传
1. 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原则,组织所有村、社区按网格化划分,采取宣传栏、张贴宣传单、挂设宣传条幅、开设小广播,网格微信群发送宣传信息等方式广泛宣传“生产、销售纸钱及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在城乡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属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 违者将受行政处罚,提醒城乡居民遵守法律规定。
2. 住建部门按照属事原则,利用城市综合管理宣传车和其他适当方式,向城市居民、临街业户、流动商贩宣传禁止街面摆卖和在城市焚烧纸钱及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政策规定。
3.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属事原则,采取适当方式向管辖的经营业户宣传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政策法规。
4. 民政部门重点做好统筹协调工作,会同文明办开展宣传、策划和实施,印制相关宣传文稿、标语供乡镇、街道借鉴使用, 协调各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
(二)集中整治
1. 各乡镇(街道)按属地原则组织安排村、社区人员,在夜间对辖区内城乡道路、交通道口、背街小巷等容易发生焚烧祭祀用品行为的重点场所部位巡视看守,提示劝阻疑似人员勿烧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劝阻无效的及时报告公安、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处置。
2. 综合执法部门要按照职能,开展城乡巡察执法行动, 依法查处占道经营、店外摆卖纸钱及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业主,制止在城乡街面焚烧祭祀用品行为。
3.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能,依法查处制造、销售纸 钱及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厂商。
4. 公安部门负责调度安排警力,以适当方式配合执法行动,对拒不接受劝阻或抗拒行政执法者,采取必要的治安处理。
四、督导考评
(一)各乡镇(街道)及涉关单位自评
各乡镇(街道)、涉关单位结合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自评。自评报告在每次集中行动结束后一周内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检查考评
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适时对各乡镇(街道)及涉关单位推进、落实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并作出考评结论。
(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考评
以规范文明祭祀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或办公室名义报请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或按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总体安排开展考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此次专项行动是规范文明祭祀行为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序推进。要于4月2日前将2022年清明节期间开展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报送至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后续每次集中行动方案于行动实施一周前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部门联动。规范文明祭祀行为专项行动是一项线面交叉结合的综合性工作。各乡镇(街道)、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担当意识、配合意识,按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的方案,健全完善分工协作机制,齐心协力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积极稳妥推进。各乡镇(街道)、涉关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因地制宜,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要科学制定应急预案,提前预判化解可能发生的风险,防止因工作简单粗暴而激化矛盾,甚至引发群体事件。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开展规范文明祭祀行为专项行动成果经验,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积极推进移风易俗,引导群众主动文明治丧、低碳祭扫,倡导全县各类公墓开展公祭活动,敬献鲜花,营造文明、环保、节俭、安全的祭祀氛围,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附件:桓仁满族自治县规范文明祭祀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桓仁满族自治县规范文明祭祀行为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侯广宇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县公安局政委
孙开国 县住建局局长
郭鑫义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徐 锋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林太泉 八卦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成利 桓仁镇镇长
孙 婥 华来镇镇长
徐 特 木盂子管委会主任
许大林 八里甸子镇镇长
赵松涛 普乐堡镇镇长
徐道远 向阳乡乡长
谭 维 二棚甸子镇镇长
李国家 沙尖子镇镇长
韩绍奇 五里甸子镇镇长
陈 达 黑沟乡乡长
王世强 北甸子乡乡长
胡雁南 古城镇镇长
朴明哲 雅河乡乡长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局长徐锋兼任。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县规范文明祭祀行为专项行动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