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rmzzzxrmzf-2023-00364 发布机构: 桓仁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信息名称: 《桓仁满族自治县“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日期: 2023-03-01 成文日期: 202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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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仁满族自治县“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发布时间:2023-03-01 15:50:41 【字体:

为推进全县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升全县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有效防范和应对重特大灾害挑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依据《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1-2025年)》和《辽宁省“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本溪市“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救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强化综合减灾、统筹抵御各种自然灾害,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全社会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统筹防范化解重大自然灾害风险,着力做好监测预警、应急准备、应急救援、生活救助等工作,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坚持党的领导,明确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党委和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形成各方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的自然灾害防治格局。实现县级统筹指导、乡镇(街道)就近指挥,各部门分工负责、相互协同的救灾应急机制。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减灾。科学实施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加强重点防治工程建设,实现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强化统筹协调,有效应对各种自然灾害。

坚持改革创新,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健全自然灾害防治法规体系,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提升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精准化,建设应急救援关键力量,完善灾后恢复重建体制,建立稳定的资金保障机制。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全县防灾减灾机制体制更加健全,灾害防治体系更加协调运作,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基本摸清,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不断完善,水旱灾害、气象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地震灾害等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更加精准,江河控制性工程和水库堤防、蓄滞洪区等防御工程建设全面推进,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建设得到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稳步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显著提高。

1.体系规范。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

2.宣教普及。持续开展“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教活动,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明显增强,防灾减灾知识的社会公众普及率显著提高,实现在校学生自救互救知识全面普及。

3.风险防范。提高全县重要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灾害设防水平。

4.预警发布。灾害综合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平台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社会公众覆盖率进一步提高。

5.物资保障。自然灾害救助政策和救灾应急物资管理进一步完善,持续推进县、乡两级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建设,实现灾害发生10小时之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灾害综合救助水平显著提高。

6.夯实基础。增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个。全县每个城乡社区(村)至少有1名灾害信息员。

7.多元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社会力量参与水平显著提高,保险等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发挥。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现代化

1.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救灾领导管理体制。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统一领导;县、乡应对自然灾害的事权划分明确;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各有关议事协调机构、各指挥部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领导机制。健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全县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承担本地区自然灾害防治的主体责任,其他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同参与的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落实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应对自然灾害风险防控责任,建立健全城乡社区(村)和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单位应对自然灾害的工作机制。

2.进一步健全自然灾害防治预案标准体系。完善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制定覆盖全灾种、全过程的自然灾害防治监测预警、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演练、应急响应、现场指挥救援等工作规程和标准。按照职责分工,修订全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总体应急预案的地位、效力、应急处置流程和措施。组织修订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灾害、地震、气象、自然灾害救助等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完善分级应对机制,加强专项演练。

3.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加强资源整合和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推动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充分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日、国际减灾日等节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季节性和区域性自然灾害风险,常态化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

4.进一步健全灾害信息共享和舆情应对机制。建立应急(地震)、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资源(林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统计、气象等单位的灾害信息互联互通机制,构建统一的灾害综合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实现致灾因子、承灾体、救援救灾力量资源等信息及时共享。完善灾情统计制度、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和风险隐患信息报送系统,强化“县、乡(街道办事处)、村(社区)”信息报送体系,进一步壮大灾害信息员队伍。健全重特大灾害舆情应对机制,强化信息公开,拓展信息发布渠道,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扩大受众面和影响力。加强舆情监测和引导,及时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推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现代化

1.提升灾害综合监测预警能力。组织开展全县灾害风险普查,摸清全县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加强重点区域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利用气象、水文、地震、地质、森林等监测设施,形成空天地一体化全域覆盖的自然灾害监测感知网络体系。加强灾害趋势和灾情会商研判,推进跨部门、跨地域的网络互联和信息共享,提高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整合信息发布资源,完善全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强化面向公众预警信息传播能力,提升预警信息发布的覆盖面、精准度和实效性。

2.提升自然灾害工程防御能力。强化防灾减灾关口前移,加快推进自然灾害风险源头治理,统筹实施防汛抗旱、防震减灾、森林草原防火、生态环境治理等防灾减灾骨干工程建设。加强农业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建设,加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做好山洪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建设工作,提高全县自然灾害工程防御能力。继续实施公共基础设施安全加固工程,重点提升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水平,提高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的抗灾能力和设防水平。结合乡村振兴、危房改造、灾后恢复重建等,推进实施自然灾害高风险区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提升农村住房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加强国家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3.提升综合应急救援救灾能力。各级应急救援力量要坚持专业能力建设与综合能力建设“两手抓”。加快实现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型升级,全面提升综合救援能力,切实担负起各类灾害抢险救援任务。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能力,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增强干部灾害风险意识,提升应急指挥能力。

4.提升救灾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完善各级救灾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持续推进救灾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建设,合理扩大储备规模和品种品类。采用实物储备、协议储备等多种方式,丰富应急物资储备品种,优化物资储备布局,提高物资保障现代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紧急调运分发等机制,提高抗灾能力和快速恢复能力。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自然灾害救助资金补助标准,稳步提升受灾群众生活保障水平。统筹做好恢复重建工作,坚持科学重建、民生优先,将城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摆在突出和优先位置,加快恢复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有效提升灾后恢复重建能力和水平。

5.提升防灾减灾科技支撑能力。充分运用自然灾害领域的科研成果,提升灾害监测预警预报、风险评估、抢险救援等方面的科技支撑水平。

6.提升基层综合减灾能力。强化农村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探索建立适合农村地区的灾害风险防范体系。结合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和区域协同发展等战略实施,完善区域灾害风险应对协调机制,推进区域防灾减灾救灾一体化进程。健全乡镇(街道)应急组织体系,实现有机构、有场所、有人员,达到管理运行规范化。

(本文有删减)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