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rmzzzxrmzf-2021-00055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
信息名称: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公告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01-14 | 成文日期: | 2021-01-1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公告
为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货物运输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交运发[2014] 65号)文件精神,根据目前我县货运源头的实际情况,明确以下单位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
1. 桓仁矿业有限公司
2. 桓仁县北海滑石矿有限公司
3. 桓仁县公路段沥青拌合站
4. 本溪擎天混凝土有限公司
5. 桓仁县联合矿业有限公司
我县将针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货物集散实际情况,实时进行动态管理,并及时发布公告。县公安、交通、应急、住建等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强管理,严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特此公告。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