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rmzzzxrmzf-2021-00055 发布机构: 桓仁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信息名称: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公告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1-14 成文日期: 2021-01-14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14 09:16:36 【字体:

为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货物运输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交运发[2014] 65号)文件精神,根据目前我县货运源头的实际情况,明确以下单位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

1. 桓仁矿业有限公司

2. 桓仁县北海滑石矿有限公司

3. 桓仁县公路段沥青拌合站

4. 本溪擎天混凝土有限公司

5. 桓仁县联合矿业有限公司

我县将针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货物集散实际情况,实时进行动态管理,并及时发布公告。县公安、交通、应急、住建等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强管理,严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特此公告。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