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rmzzzxrmzf-2019-00445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第四批健康促进县承诺书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9-08-06 | 成文日期: | 2019-08-0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第四批健康促进县承诺书
健康是人类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全民素质和民族未来。2018年桓仁县被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确定为创建“健康促进县”第四批试点单位,为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工作,落实健康促进工作目标,提高居民健康水平,我县将大力推进健康促进县建设工作,现做出公开承诺如下:
1、把健康促进县建设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制定健康促进县发展规划,并于2019年10月底完成创建任务,提交评估资料,迎接国家验收。
2、成立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和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协调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推进创建进程,通报工作进展。
3、坚持“大健康”理念,注重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关注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长效机制。
4、始终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居民健康水平作为政府目标管理的优先指标。制定有利于公民健康的政策性文件和措施,部门协同配合、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健康促进行动。
5、积极建设促进健康的支持性环境,在全县全面启动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健康促进社区/村和健康家庭工作。
6、从健康促进源头入手,强化个人健康意识和责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发展健康文化,培育人人参与、人人建设、人人共享的健康新生态。
7、建设健康环境。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开展大气、水、土壤等污染整治,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评估制度,营造绿色环保环保家园。
8、广泛开展健康促进重点活动,积极推进健康管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做到健康宣传普及化、健康教育均等化、健康素养全民化、健康促进经常化,保障人民健康。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