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rmzzzxrmzf-2022-00741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
信息名称: | 桓仁满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9月14日对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镇老井酒厂建设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09-14 | 成文日期: | 2022-09-1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桓仁满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9月14日对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镇老井酒厂建设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镇老井酒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8866773
传 真:024-43983919
通讯地址: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镇香山路38号
邮 编:1172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镇老井酒厂建设项目 | 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镇东山街7组46号 | 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镇老井酒厂 | 辽宁天明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厂区占地面积2960m2,新建一台0.5t/h燃气锅炉,一间占地面积为3m2的危废间,并各增设一套生产废气及锅炉废气相应的环境保措施,用于生产供热和厂区供暖,项目建设完成后的生产能力为年产80t高粱(玉米)白酒。 | 1、地表水 施工期:无 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生产废水包括锅底水、黄水、检验废水、洗瓶废水、冷却水、锅炉排污水。其中冷却水作为润糁补水回用于生产;锅底水静置后取上清液进入酒尾复蒸,其余部分与黄水、酒糟一并外运做饲料,企业应确保此部分高浓度废水可及时外运,当发生以外未及时外运时,应及时联系清运,并停止生产,避免超出临时转运池容积导致废水外溢,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洗瓶废水中SS较少,洗瓶废水作为清净下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网管。锅炉排污水排入厂内污水暂存池。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洗瓶废水作为清净下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网管,其他废水不外排。本项目运营期的洗瓶废水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1标准限值。 2、大气环境 施工期:无 运营期:该项目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P2)有组织排放;蒸馏过程中产生的有机气体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P3);燃气锅炉产生的颗粒物、NOx、SO2通过1根8m高排气筒(P1)排放。 运营期破碎粉尘排放浓度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浓度限值;有机废气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浓度限值;锅炉燃烧废气产生的颗粒物、NOx、SO2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气锅炉标准排放浓度限值。 3、噪声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仅安装燃气锅炉,安装持续时间较短。安装结束后,产生的噪声会随之消失,故项目合理规划锅炉安装时间,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运营期:破碎机、风机等噪声设备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震、软连接等控制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可满足厂界执行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不涉及土建,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燃气锅炉包装材料。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因此,施工期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布袋除尘器收尘灰、酒糟、破碎酒瓶、废擦拭抹布、废硅藻土、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处理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中的相关标准进行。 5、地下水 本项目严格管理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杜绝未经处理废水直接回用或排放到地表水;同时施工前做好地下水降水工作,避免工程施工活动接触地下水;根据地下水导则将运营期酒糟池、酿酒车间、应急池、化粪池、危险废物暂存间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渗区、成品区、暂存区、洗瓶车间、检验车间、灌装车间、配置车间等划分为一般污染防渗区,其他区域设为简单防渗区。本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正常工况条件下,地下水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标准要求。 7、土壤 本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各废水和固体废弃物按照报告中制定的水环境保护措施和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进行处理和处置,避免污染工程周边土壤环境。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减少机械设备油类的跑、冒、滴、漏对土壤环境的影响。本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区域土壤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标准要求。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