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rmzzzxrmzf-2022-00365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2022年桓仁县安置残疾人年审工作的公告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06-01 | 成文日期: | 2022-06-0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开展2022年桓仁县安置残疾人年审工作的公告
桓仁县行政区域内所有安置残疾职工的用人单位:
我县拟于2022年6月6日-9月30日,开展安置残疾人年审工作。财政全部拨款的行政单位和财政全部补助、部分补助的事业单位到县残联参加年审。各类企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以经营收入为主要支出来源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按比例联网认证网报系统”网址http://abllwrz.lncl.org.cn:8443/wbxt/#/login自主申报。逾期未参加年审的用人单位视为无残疾职工,按有关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职工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年审时需准备以下材料:
1.《辽宁省用人单位按比例就业申报表》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2. 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4. 2021年度残疾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服务协议)或在编证明、用工备案表;残疾职工1月-12月工资明细表;社保缴费单、残疾职工个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明细等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相关凭证原件。
联系人:刘扬
联系电话:024-48832925
桓仁满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