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rmzzzxrmzf-2024-00411 发布机构: 桓仁县财政局
信息名称: 2024年桓仁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主题分类: 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发布日期: 2024-06-30 成文日期: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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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桓仁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发布时间:2024-06-30 10:35:16 【字体:
2024年桓仁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信息来源:桓仁县财政局
序号一级项目名称二级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文件依据部门
1收费票据工本费收费票据工本费票据销售价格=票据出厂价X(1+20%)辽财税〔2017〕387号财政局
2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1)因私护照(含护照贴纸加注)120元/本,补发160元/本发改价格〔2019〕914号,辽发改收费〔2019〕384号。公安局
  (2)出入境通行证15-80元/证财综〔2008〕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公安局
  (3)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60元辽公境〔2004〕131号,辽公综〔2006〕181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辽发改收费〔2019〕384号。公安局
  (4)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内地居民赴港澳签注: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多次有效签注:不超过一年每件80元,一年以上两年(含)以下每件120元,两年以上三年(不含)以下每件160元,长期(三年)每件240元辽公境〔2004〕131号,辽公综〔2006〕181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公安局
  (5)前往港澳通行证前往港澳通行证每本40元财税函〔2018〕1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公安局
  (6)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件费成人350元/人,儿童230/人发改价格〔2020〕1516号,财税〔2020〕46号。公安局
  (7)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含签注)电子通行证200元/证,一次有效通行证40元/证计价格〔2001〕1835号,发改价格〔2004〕334号,财综〔2005〕58号,发改价格〔2005〕l460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辽价发〔2001〕144号,财税函〔2018〕1号,发改价格〔2019〕1931号,辽发改收费〔2020〕34号。公安局
  (8)台湾同胞定居证8元/证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04〕283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公安局
  (9)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电子通行证60元/证,一次有效通行证15元/证。一次有效签注15元/证,多次有效签注80元/证计价格〔2001〕1835号,财税函〔2018〕1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辽价发〔2001〕144号,发改价格〔2019〕1931号,辽发改收费〔2020〕34号。公安局
3户籍管理证件 工本费 (限于丢 失、补办和过期 失效重办)(1)居民户口簿户口簿工本费6元/簿; 更换 人造革封面3元/本; 更换首 页1元/张; 更换内页0.5元/ 张《户口登记条例》,价费字〔1992〕240号,财预字〔1994〕37号,辽价发〔2005〕66号,辽价发〔1992〕203号,辽价发〔1998〕13号,财综〔2012〕97号。公安局
(2)户口迁移证件户口迁移证及打印工本费2元/证;户口准迁证及打印工本费2元/证;本市城区内迁入每次一次性收费1元/次《户口登记条例》公安局
4机动车行驶证 、登记证、驾驶 证工本费机动车行驶证 、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10元/本《道路交通安全法》,价费字〔1992〕240号,财预字〔1994〕37号,计价格〔l994〕783号,发改价格〔2004〕283l号,计价格〔2001〕197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辽价发〔1992〕203号,辽价发〔1994〕62号,辽价发〔2001〕158号,辽价发〔2005〕3号。公安局
5机动车辆号牌证工本费机动车辆号牌证工本费(含临时)汽车反光号牌每副100元、不反光号 牌每副80元;挂车反光号牌每面50 元、不反光号牌每面30元;三轮汽 车、低速货车反光号牌每副40元、 不反光号牌每副25元;摩托车号牌 每副35元;机动车临时号牌每张5元《道路交通安全法》,价费字〔1992〕240号,财预字〔1994〕37号,计价格〔1994〕783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辽价发〔2005〕3号,辽财综〔2005〕72号,发改价格〔2019〕1931号,辽发改收费〔2020〕34号。公安局
6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换领二代证每证20元,遗失 补领、损坏换领二代证每证 40元,临时证每证10元《居民身份证法》,价费字〔1992〕240号,计价格〔1995〕873号,计价格〔1997〕1485号,财预字〔1994〕37号,发改价格〔2003〕2322号,财综〔2004〕8号,财综〔2007〕34号,财税〔2018〕37号,辽价发〔1997〕34号,辽财综〔2004〕157号,辽价发〔2005〕66号,辽财非〔2007〕387号,辽公综〔2005〕256号、辽公通〔2008〕28号。公安局
7养犬管理费养犬管理费1.养犬重点管理区域内养犬管理费收费标准为:第一年每只450元,第二年起每年每只200元;养犬人依法提供登记犬只绝育手术证明的,第一年每只300元,第二年每只200元。
2.一般管理区内养犬不收费,养犬人只承担狂犬病疫苗及接种费用
辽财非〔2011〕220号,沈价发〔2012〕21号,《辽宁省养犬管理条例》(2014年5月30日省人大十二次十次会议通过)。公安局
8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按辽价发[2017]97号、辽财税〔2022〕83号文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财综〔2001〕l0号,〔1992〕价费字268号,财综〔2001〕32号,计价格〔2002〕1346号,财综〔2011〕16号,发改价格〔2015〕1299号,辽价发〔2017〕97号。
市场监督管理局
9城市小学、 初级中学住宿费城市小学、 初级中学住宿费政府投资兴建:小学50元/生.学期;初中80元/生.学期,上浮不超过30%。融资建设:最高不超过400元/生.学期。教财〔1996〕101号,辽财综〔2003〕478号,辽价发〔2004〕111号,教财〔2004〕7号。教育局
10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学费:省示范高中,城市年1400元/生.学年,农村1200元/生.学年;一般高中,城市1200元/生.学年,农村1000元/生.学年。住宿费:政府投资兴建的100元/生.学期;融资建设的不超过400元//生.学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财〔1996〕101号,教财〔2003〕4号,教财〔2020〕5号,辽价发〔2016〕23号,辽财综〔2002〕235号,辽财综〔2003〕478号。教育局
11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1、市属公办幼儿园:省级示范幼儿园500元/人.月;市级示范幼儿园420元/人.月;一级幼儿园350元/人.月;二级幼儿园300元/人.月;三级幼儿园260元/人.月。
2、县属公办幼儿园:省级示范幼儿园450元/人.月;市级示范幼儿园380元/人.月;一级幼儿园320元/人.月;二级幼儿园280元/人.月;三级幼儿园220元/人.月。
《幼儿园管理条例》,发改价格〔2011〕3207号,教财〔2020〕5号,辽发改收费〔2019〕452号。教育局
12广播电视大 学收费 (国家开 放大学收费)广播电视大 学收费 (国家开 放大学收费)专科70元/学分,本科理工类95元/学分,本科文经类90元/学分。计价格〔2002〕838号,发改价格〔2009〕2555号,财综〔2014〕21号,教财厅〔2000〕110号,财办综〔2003〕203号教育局
13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 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学费:900-3500元/生·学期。住宿费:120-400元/生·学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财〔1996〕101号,教财〔2003〕4号,辽财综〔2003〕478号,辽价发〔2004〕107号,财综〔2004〕4号,教财〔2020〕5号。教育局
14殡葬收费(基本服务收费)  (1)遗体接运费遗体接运费(包含抬尸和消毒费用)
基价收费标准150元/车、次,每公里加收2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财预〔2009〕79号文件规定纳入预算管理。财预〔2009〕79号,价费字〔1992〕249号,辽价发〔1992〕127号,辽价发〔2010〕64号。民政局
  (2)火化费拣灰式火化炉750元/具(包括火化证、骨灰袋费用)。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财预〔2009〕79号文件规定纳入预算管理。财预〔2009〕79号,价费字〔1992〕249号,辽价发〔1992〕127号,辽价发〔2010〕64号。民政局
  (3)骨灰寄存费骨灰盒寄存费210元/年。(超过1个月不满半年的按半年计费、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全年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财预〔2009〕79号文件规定纳入预算管理。财预〔2009〕79号,价费字〔1992〕249号,辽价发〔1992〕127号,辽价发〔2010〕64号。民政局
15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按应建防控地下室建筑面积缴纳标准:每平方米1487.5元,县城850元;9层以下民用建筑也可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缴纳标准:每平方米29.75元,县城17元。中发〔2001〕9号,国发〔2008〕4号,国动字〔1998〕2号,国动字〔1999〕1号,计价格〔2000〕474号,《辽宁省人民防空设施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49号),辽人发〔2000〕19号,辽财预〔2002〕632号,辽财非〔2010〕1127号,辽财非函〔2013〕256号,辽财非函〔2015〕267号,辽价发﹝2001﹞72号,辽价发﹝2018﹞55号,辽财预函〔2018〕599号。财税〔2020〕58号、辽财税〔2020〕383号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划转税务部门征收。财税〔2014〕77号规定,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财税〔2019〕53号规定,对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按辽价发[2018]56号文件执行《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4〕886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辽财非〔2014〕277号,辽价发〔2017〕61号,辽价发〔2018〕56号,财税〔2020〕58号、辽财税〔2020〕383号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划转税务部门征收。财税〔2023〕9号。水务局
17水资源费水资源费按辽政发[2010]18号、辽政发[2016]27号文件执行《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价费字〔1992〕181号,财预字〔1994〕37号,辽政发〔2002〕19号,财综〔2003〕89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辽政发〔2010〕18号,《辽宁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2009年第234号),财综〔2008〕79号,辽财非〔2009〕546号,财综〔2010〕57号文件规定,对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予以免征。辽价发〔2011〕100号,发改价格〔2013〕29号,发改价格〔2014〕1959号,辽政发〔2016〕27号。水务局
18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1.居民0.85元/立方米
2.非居民1.20元/立方米
《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财综字〔1997〕111号,国发〔2000〕36号,计价格〔1999〕1192号,计价格〔2002〕515号,辽政办发〔2008〕60号,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辽价发〔2018〕3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9仲裁收费仲裁收费案件受理费:最低40元,争议金额的0.25-5%;案件处理费:按合理的实际支出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财综〔2010〕19号,辽财非〔2010〕985号,辽财税〔2021〕69号。司法局
20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征收标准参照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最高限价标准执行。国办发明电〔2020〕22号,辽财税函〔2021〕207号。卫生健康局
21预防接种服务费预防接种服务费接种第二类疫苗23元/剂次《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办发〔2002〕57号,财综〔2008〕47号,辽财非〔2016〕332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财税〔2016〕14号,辽价发〔2017〕65号。卫生健康局
22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由国务院授权省住建部门制定,收费标准按实际挖掘面积30-520元/平方米。《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l0号,辽建发〔1995〕53号,辽住建〔2011〕240号,财税〔2015〕68号,辽财税〔2020〕268号规定,对灵活就业人员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城镇垃圾处理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城镇居民(包括常住、暂住人口)及纳入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垃圾范围的居民,按每户每月5元征收。《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计价格〔2002〕872号,辽价发〔1992〕197号,辽政办发〔2010〕13号,国发〔2011〕9号,辽财税〔2017〕387号,辽价发〔2018〕38号,财税〔2021〕8号,辽财税〔2021〕138号,自2021年7月1日起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4不动产登记费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证书工本费:按规定核发一本证书不收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证书的,每增加一本加收10元《物权法》,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4〕77号规定,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财税〔2016〕79号规定,对小微企业免征。财政部等五部委公告2019年第76号,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 财税〔2019〕53号规定,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自然资源局     
25耕地开垦费耕地开垦费最低征收标准:一般耕地10-84元/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20-168元/平方米《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财综〔2010〕57号文件规定,对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予以免收。财税〔2014〕77号规定,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财政部等五部委公告2019年第76号,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土地免征。辽政办〔2020〕15号。自然资源局     
26土地复垦费土地复垦费10元/平方米《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辽政发〔2000〕48号。财综〔2010〕57号文件规定,对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予以免收。财税〔2014〕77号规定,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财政部等五部委公告2019年第76号,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土地免征。自然资源局     
27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5元/平方米《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国发〔2008〕3号。财税〔2014〕77号规定,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财政部等五部委公告2019年第76号,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土地免征。辽财税〔2021〕133号。自然资源局     
28诉讼费诉讼费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国务院令481号) 规定执 行《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财预〔2002〕9号,《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第481号),辽财预〔2002〕77号,辽财行〔2007〕852号,财行〔2019〕283号。法院
29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按辽水产政字〔1989〕     29号,辽水产政字〔1989〕 85号,辽价函〔2009〕 22号 文件执行《渔业法》,国函〔1988〕122号,辽水产政字〔1989〕85号,农业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令第1号,农业部令第5号,价费字〔1992〕452号,计价格〔1994〕400号,财预〔2000〕127号,辽价函〔2009〕22号,辽水产政字〔1989〕29号,财综〔2012〕97号,财税〔2014〕101号规定,对小微企业免征,辽农渔〔2023〕293号。
农业农村局
30考试考务费.考试考务费(指中央设立的职业资格考试、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教育考试、驾驶许可考试等)分别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国家有关文件政策规定,辽价发〔2016〕32号,辽发改收费函〔2020〕8号,辽发改收费函〔2020〕98号,辽发改收费函〔2020〕109号,辽发改收费函〔2020〕11号等。公安局、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各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