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rmzzzxrmzf-2021-00721 发布机构: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合理打造和利用水源地周边景色的建议》(第4014号)答复 主题分类: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
发布日期: 2021-08-31 成文日期: 2021-08-31
废止日期: 文 号: 桓政议字〔2021〕第1号
关键词: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合理打造和利用水源地周边景色的建议》(第4014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1-08-31 13:38:45 【字体:

                                  (B2类)

桓政议字〔2021〕第1号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401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孙晓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打造和利用水源地周边景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桓仁水库为全省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第六十六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目前,桓仁县县城内现已建设了滨江带状公园——滨江文化活动广场,该公园由绿化、小品、雕塑、人行步道和休闲广场等组成,全长3.3公里,是集生态、休闲、娱乐、健身、景观、文化于一体的城市带状开放空间。公园内已修建塑胶步道全长3公里,可供游客及居民观光锻炼。同时,我县已有一条自行车骑行道,位于西江城区沿江道路,可以满足游客及居民的骑行需求。在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要求的基础上,桓仁县将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推进、完善沿线景观设施的建设。

非常感谢您对桓仁县生态环境与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同时真诚希望您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提出更宝贵意见和建议。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8日



责任领导:王剑

联系人及电话:刘  莹  024-48831116

抄送:市人大人选委,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