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rmzzzxrmzf-2023-00288 发布机构: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名称: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2021–2025) 主题分类: 专项规划
发布日期: 2024-01-12 成文日期: 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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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发布时间:2024-01-12 09:30:47 【字体:

第一部分 总体发展思路

一章“十五”期间面临的主要形势

“十四五”时期,受国际和国内经济环境及新冠疫情影响,经济发展存在诸多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大背景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和复杂的环境,工作任务依然艰巨繁重。

一是就业形势依然严峻,结构性矛盾始终存在。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并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问题依然十分突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因劳动者适应新形势的能力偏低、就业观念障碍等原因,更加上2020年开始的新冠疫情的影响,大部分劳动者“就业难”和部分用人单位“招工难”的矛盾将愈加突出,就业形势更加复杂。

二是社会保障挑战巨大,确保发放任务艰巨。随着老龄化社会步伐的加快,对社会保障带来巨大压力,新冠疫情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使得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的负担将进一步加重。

三是人才总量不足,结构和分布不合理。人才总量仍显不足,特别是经济建设第一线上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总量还严重短缺;人才在区域、城乡、产业间分布不尽合理,人才队伍结构性矛盾和问题仍很突出;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发挥不够,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不活,人才开发投入不足等问题。

四是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工作体系建设有待加强。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劳动关系多样化、复杂化,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因素进一步增多。工资收入分配关系不合理、分配秩序不规范的矛盾依然突出。另外,劳动关系协调、监察、仲裁调解、信访等工作信息化程度不高,专业性人才短缺等现实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相关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二章 “十五”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辽宁振兴大局,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稳就业作为重中之重,着力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努力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实现新跨越,助力本溪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2.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紧抓“六稳”“六保”有关就业民生工作,抢抓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机遇,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本溪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人民生活改善做出积极贡献。

--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利益问题,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牢固树立人才优先的理念,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完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解放思想,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思维观念,深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规律性认识,突出问题导向,把制约人社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问题,人社部门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统筹解决好。

--坚持统筹协调。从本溪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统筹制定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制度和规划,加强政策制度规划的衔接和延续,统筹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协调发展。

--坚持强化基础。以建立完整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目标,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在信息网络、人员队伍、服务设施上,加快实现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三章 “十五”人社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城乡就业更加充分,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人才队伍更加壮大,收入分配更加合理有序,人事制度管理更加健全,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城乡公共服务更加优化。

1、就业态势总体稳定。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实现更加充分的就业和更高质量就业,保持全县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大力开展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城乡就业人数持续增长,结构更趋合理,劳动者素质明显提高,岗位稳定性明显增强,统筹城乡的失业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形成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十四五”期间,全县实现新增就业1.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9%以内。(省市相关任务指标尚未下达,数据均为预估,下同)

2、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进一步完善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建立制度完善、管理科学、体系健全的社会保险制度和管理服务体系。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实现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保险关系可接续。

3、人才队伍更加壮大。围绕我县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要求,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更好地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到“十四五”末期,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家型人才25人;培养选拔10名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领军人才的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全县高技能人才达到300人。

4、人事制度改革持续深入。继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岗位设置管理,跟进行业体制改革,加强招聘、考核、奖惩、竞聘、晋升等政策体系建设,转换用人机制,搞活用人制度,理顺服务职能,增强创造活力。

5、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组织体系、管理服务体系、法律法规体系、资金保障体系、目标责任体系和三方协调机制,加强仲裁机构建设,形成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职能明确、基础扎实、体系完善、机制健全、协调能力提升的良好局面,实现全县80%的企业和90%规模以上企业集体合同签订。工资收入分配机制更加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全面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和正常增长机制更加完善,企业工资支付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健全监察网格化和网络化建设,十四五期间,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达到98%。用人单位信息动态入库率达到98%以上。

6、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依托全县统一的、规范的覆盖城乡居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县、镇(街)、村(社区)的三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信息互通。加大劳动力市场建设力度,在全县形成以县劳动力市场为主体,向基层劳动保障平台为延伸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到“十四五”期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网全覆盖,实现全民共享的公共服务体系。

第四章 人社事业发展规划

第一节 就业发展规划

“十四五”期间,就业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25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9%以内;扶持创业带头人450人,带动就业1350人。

1、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大对就业困难对象的认定和就业援助力度,把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严把审核认证关,确保符合条件且申报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保险补贴100%发放。发挥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作用,实现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有效对接;根据用工需求,适时举办各种类型的线上线下招聘会。

2、强化创业带动就业。积极选树创业带头人,对认定的创业带头人实名登记,建立动态管理考核制度,创业带头人创办的经营实体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等扶持政策,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五年内完成扶持创业带头人450人,创业带动就业1350人。加强对创业孵化基地的认定和建设工作,发挥孵化基地资源集聚和辐射引领作用,为入驻的初创小微企业和个体创业者提供基本的生产经营场地以及有效的创业指导服务和一定期限的政策扶持,以持续滚动孵化和培育创业主体功能,并落实好相关创业扶持政策。做好创业培训工作,以创业指导培训、创业意识等方面提升“创业者”的心理、管理、经营素质,增强其驾驭市场的应变能力。

为解决无法外出务工但又有劳动力的贫困户就近就业问题,使年龄较大的老年人、行动不方便的残疾人都能在家门口找到合适的工作,鼓励本地企业在村镇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并给予优惠政策和帮助企业解决入驻前和入驻后可能遇到的难题,努力营造有利于扶贫车间发展的良好环境。

3、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积极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加强就业岗位开发,信息收集对接,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择业观念,面向城乡基层就业,鼓励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支持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制度,重点做好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处于失业状态的残疾人、退役军人、零就业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援助工作。坚持市场导向,鼓励就业困难人员企业就业、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建立扶持特殊群体就业的长效工作机制,对就业援助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出现一人,认定一人,扶助一人,稳定一人”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顺应人才市场发展,适应用人单位的用人需求,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联合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搞好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各种就业技能培训。

4、巩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果。继续加强与县扶贫办的沟通协调,随时督促工作人员及时掌握贫困劳动力的就业情况,盯紧抓牢,做到因人施策。充分利用好省市就业信息数据库,及时准确了解需要帮扶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状况,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广泛收集适合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就业岗位,适时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随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及时向用人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加强与发达城市对接力度,筛选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工作岗位,积极帮助引导贫困劳动力外出转移就业;利用每一年的“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活动,举办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专场招聘会,针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需要,广泛收集并发布专门招聘信息,积极鼓励、引领县内企业定向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及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大学生就业;积极扩大就地就近就业渠道,不断加大农村保洁、保绿等岗位开发力度,就地就近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确保形成稳定收入。

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实际需要,并依据国家及省市有关就业培训的政策规定,以就业为目标大力开展技能培训,结合市场需求,加大对家政、月嫂、电商、计算机等培训,适时开展技能及创业培训,培养有科技素质、有职业技能、有经营能力和有市场头脑的现代农民。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者,依据国家及省市有关就业方面政策规定,给予就业信息发布和就业政策宣传等免费服务,支持鼓励贫困家庭自主创业和就业。

5、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体制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促进就业和配置人力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和推动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和提供公共服务、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中介组织规范服务的市场运行态势,推进市场进一步整合,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健全法律法规体系、诚信体系和标准体系,完善市场准入、监管、退出机制。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建立人力资源市场监测体系,加快形成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

6、实施就业服务专项计划。适应城镇化加速发展的趋势,加快建设小城镇,发展县域经济,发展乡镇企业和非农产业,为农业富余劳动力开辟更多的生产和就业门路。完善并落实创业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发挥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劳务输出机构作用,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加强对转移就业农民工的跟踪服务,有针对性地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推进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

7、加强失业预防和调控。完善就业失业监测体系,针对经济形势变化对全县就业局势的影响,不断调整和充实监测内容和监测指标,加强对监测企业职工人数增减变化趋势、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情况、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数变化情况的分析和研判。适时开展适龄劳动人口就业状况调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用工情况调查,增强应对就业失业风险能力,确保全县就业局势稳定。完善失业保险管理制度,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加强失业保险费征缴工作,不断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的保障能力,对新产生的失业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健全失业预防和调控机制,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和产业结构调整等情况下出现的失业风险,鼓励企业履行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规范企业规模裁员行为,保持就业稳定并将失业控制在社会可承受范围。

二节 社会保障发展规划

“十四五”期间,社会保障的主要目标是: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建成全面覆盖、更加公平、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保障制度。

1、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不断改革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使城乡居民共享社会发展改革成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解决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中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问题,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2、实现法定人群全面覆盖。大力推进全民参保,积极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将全民纳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管理,提高社会保险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完善各类群体参保政策,健全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符合参保条件的各类人群参加社会保险,增加社会保险费收入。

3、确定适度的筹资水平和正常的待遇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建立随工资增长、物价上升等因素调整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和企业工伤职工待遇的正常机制。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水平。建立失业保险金正常调整机制。

三节 人才发展规划

1、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充分利用社区、村级平台对高校毕业生进行实名制登记,并建立信息库,多渠道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渠道,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有力保障。落实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施公益岗兜底安置政策,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100%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实现自主创业。创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指导和跟踪服务,以及相关待遇落实,努力提高创业成功率。

2、培养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推动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实施重大人才工程,着力发现、培养、集聚、使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技能人才队伍。实施更加开放的创新人才引进政策,立足服务主导产业发展,加大力度引进一批具备关键技能、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敢于开拓进取的高端领军型人才,为发展县域经济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3、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推进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各类人才的具体需求情况,开展相应的推进方法和举措,进一步扩大人才队伍培养规模;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加大创新创业人才培训培养支持力度;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形成激发人才创造活力、具有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加大力度引进教育、卫生等领域急需紧缺人才。

4、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制定优惠政策和待遇,实行一流人才一流待遇、一流贡献一流报酬、一流能力一流岗位。优化人力资本配置,建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和服务保障体系,建立人才向基层流动、向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在一线创业的激励机制。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进一步深化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大胆探索合作办学、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等人才养成模式,培养更多具有高度职业素养的技能型人才。同时,制定出台更加灵活、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形成有利于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制度环境,有效提升全县人才综合实力,为桓仁主导产业发展夯实人才基础。

四节 人事管理发展规划

“十四五”期间,人事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加强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建设。

1、巩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成果。按照中央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以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章制度为有利契机,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进一步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推进和巩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成果,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事业单位人才队伍。

2、推进和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加强以岗位设置为基础的人员进入和晋升的动态调控机制,切实增强岗位设置的科学性,突出岗位设置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跟进和推进事业单位行业体制改革,做好与改革衔接的相关人事配套政策的制定,确保改革成果。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系建设,加强事业单位人员的合同管理、岗位管理、考核培训、奖励惩戒、人事任免等相关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严格控制超职数配备干部和破格提拔干部。积极推进竞聘上岗制度,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创新招聘方式,优化人才政策环境,加强工勤技能人员晋升考核,严格控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数量,坚持向急需紧缺、向基层倾斜原则,建立健全防控“吃空饷”长效机制,促进基层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稳定。

五节 收入分配发展规划

“十四五”期间,收入分配的主要目标是: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增加低收入职工收入、规范分配秩序、缩小分配差距,形成合理有序的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

1、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工资收入分配机制更加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全面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和正常增长机制更加完善,企业工资支付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十四五”期间,依据本溪市最低工资标准及时调整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确保国民经济与职工收入同比增长。从健全制度、提高标准、严格程序等方面入手,完善我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工工资随本溪市标准正常增长机制,强化劳动监察等方式严格落实最低工资标准。进一步畅通劳动者维权通道,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对农民工投诉举报案件依法快立快结,加大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问题的处罚力度。

2、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根据和跟进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贯彻实施。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建立工资水平正常调整机制,实施晋档晋级工资。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规范改革性补贴发放,加强工资管理,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六节 劳动关系发展规划

“十四五”期间,劳动关系工作主要目标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各项业务网上办理,建立劳动标准体系,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健全劳动关系治理体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强力推动集体合同制度实施,以集体合同备案为龙头,进一步完善集体协商制度,加强协商主体能力建设,推动已建工会的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大力推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发挥“三方机制”作用,政府主导,工会推进,商业协会配合,积极开展工资协协商,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切实促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落实。加强劳动标准体系建设,推进劳动关系协调进企业。

2、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全面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积极推动劳动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建设,努力构建多渠道、多层次、多样化的仲裁工作网络。规范劳动争议仲裁各项业务操作规程和制度,努力使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最大限度地将劳动争议平稳化解在基层。优化仲裁程序,在庭审、送达、文书等方面开展建设性的探索。建立裁审衔接制度、与法院定期交流研讨案例、相互通报案件处理情况。

3、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不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体系建设,加大对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管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特别是加强劳动用工领域诚信建设,实现监察执法主动预防,统筹城乡。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协调机制,明确执法责任,维护执法权威,建立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为劳动保障监察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4、完善劳动关系格局。积极巩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劳动关系新格局。要切实加强各级劳动关系、调解仲裁、劳动监察工作机构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实现机构标准化、执法规范化、人员专业化。加强劳动关系风险防范和化解应急处理机制建设,特别是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切实加强信访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加大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力度,继续做好重大信访问题及群体性事件预警稳控工作。积极营造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加强对企业和职工的教育引导,优化企业发展环境,逐步健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体系,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法治保障。

第七节 公共服务发展规划

“十四五”期间,公共服务发展规划的主要目标是:加强人社服务信息化建设,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围绕统筹城乡和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公共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重点推进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为城乡居民提供便捷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2、加快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不断扩大信息联网范围,实现广覆盖、信息互通、信息质量高的服务网络。认真贯彻实施省市关于加快信息化建设的各项方针和政策,加快实现人社各项业务网上办理的进程,基本实现运用信息化管理人事录用流动、职称评定、绩效考核、人力资源开发、人才招聘、退休审批等业务。

3、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和完善覆盖城乡三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实现社会保障、就业服务等管理服务社会化,便捷化。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全面落实对城乡劳动者的免费就业服务、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和对特定群体的专项就业服务,健全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4、加强系统队伍建设。全面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科学合理配置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严格选人、用人、进人。完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改善专业知识结构,大规模开展系统干部培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继续加强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完善机制建设,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八节 综合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人社系统党的建设牢牢把握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继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目标而奋斗。找准新时期基层党建工作的要点,建立与现代化相适应的党建工作运行机制,是适应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紧迫任务,也是使党建工作与行政工作齐头并进、相得益彰的有力保障,结合人社部门自身实际,坚持正确理念、方式方法、不断研究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途径,在服务发展、服务基层和服务群众的实践中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2、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以《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社会保险法》为基础,结合省市出台涉及就业、社会保险、人力资源市场、劳动争议等方面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完善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体系。完善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加强政务公开,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行为。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推进普法工作制度化。

3、加强人社事业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加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动员全社会关心、理解和支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营造有利于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

五章 民政工作规划

第一节 总体规划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社会建设为统领,以完善基本民生保障和创新社会治理为核心任务,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等为主要内容,以城乡社区为依托平台,以社会组织为重要载体,以社会工作为专业手段,聚焦脱贫攻坚、特殊群体、群众关切,健全完善民政工作制度体系,全面提高民政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民政事业治理效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第二节 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规划

1.逐步完善现有7所农村敬老院和社会福利院的各项服务设施。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的管理制度,实现城乡养老机构“居住环境花园化,内部管理规范化,生活设施标准化,服务功能优质化”的目标。

2.推动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扩大城乡养老机构规模,以满足社会老龄化养老的需求。“十四五”期间,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计划投资600万元完成社会福利院、沙尖子敬老院、二棚甸敬老院的消防设施改造。

3.不断培育和壮大民办养老机构规模。我县现有民办养老机构3所,“十四五”期间逐步推进养老机构社会化,把发展民办养老机构作为国办养老机构的补充。

4.推动医养结合。完善医疗和养老机构联动和互动机制。通过医疗支持来提高养老水平,全面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医养结合。

第三节 社会救助工作规划

全面落实精准脱贫政策,按照“不错一人,不漏一人”的要求,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双向纳入”政策性保障。发挥民政扶贫攻坚社会保障作用,实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目标。逐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继续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等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健全并完善我县临时救助体系,突出临时救助的救急难功能,解决群众生活中可能遭遇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问题形成政府各部门高效联动以及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紧密衔接的工作机制,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存权益和人格尊严

第四节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规划

1.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加强村委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持续做好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有序完成村民委换届工作。增强村民自律意识,逐步完善村规民约。推进清廉村建设,推行“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逐步达到规范化,制度化。

2.社区建设不断提升社区服务质量,全面实施《辽宁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发展,提升“三社联动”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协商,贯彻落实本溪市《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的实施意见》;继续推进城乡社区减负增效,进一步完善社区事项清单和准入制度,推进社区自治和政府管理良性互动。协调提高城市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标准。组织开展社会工作者培训,不断提高居民自治和服务居民能力。

第五节 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规划

一、婚姻登记管理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增加服务项目,全方位、多途径为婚姻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新颖、实惠的服务,并实行登记、服务场地两分开。

二、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深入贯彻执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条例》,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登记和管理。到2025年,全县社会组织的活动达到制度化,规范化。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大引导推动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工作力。

三、殡葬管理工作。保持火化区火化率100﹪。积极倡导文明祭祀行为,禁止乱埋乱葬行为,不断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管理,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第六节 区划地名管理规划

完成我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后续工作。重点完成图录典志及桓仁县地名志编撰工作。加强地名地址规范管理,改善地名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管理,发挥地名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基础作用。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推进我县边境城市建设的步伐。

第二部分 重点推进事项

第一项 就业工作

1、继续加强劳动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县、乡(镇)街道、社区(村)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最终实现市、县、乡(镇)、社区(村)四级联网,重点是村级劳动保障平台的建设,确保其实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工作、制度“六个到位”。

2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开发旅游、招商引资、发展劳务经济等途径,使更多的城乡富余劳动力实现就业或转移就业。

3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通过政策扶持来壮大中小微型企业和自主创业企业的发展规模,增强这些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及增加岗位吸纳就业的能力。

4、加强就业创业培训力度。通过整合培训资源,加大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覆盖面和培训力度,提升求职者技能水平,增强其就业创业的竞争力。

第二项 社会保障工作

持续抓好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实施精准扩面,基本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扎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积极主动开展政策宣传,按照国家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继续防范和化解养老保险不能及时足额发放风险。

第三项 人才工作

1.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充分利用社区、村级平台对高校毕业生进行实名制登记,并建立信息库,多渠道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渠道。落实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施公益岗兜底安置政策,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100%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实现自主创业。创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指导和跟踪服务,以及相关待遇落实,努力提高创业成功率。

2.精准培养高技能人才。“十四五”期间,计划每年新增专业技术人才40人。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让一大批具备优秀品格、高学历、高技能的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成为我县经济发展的技术骨干。

3.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引导更多人才流向乡村。积极疏通多方面渠道,支持各类人才流向乡村创新创业,让更多人才尤其是对懂农业技术、懂农业营销、懂农村发展规划等农村紧缺型人才,在优越的工作环境中,稳稳扎根在乡村建设之中。

4.引进高层次人才。积极落实和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引进高层次人才指标任务,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第四项 劳动关系工作

积极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劳动关系各项业务网上办理;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的发挥;推进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推进企业薪酬管理和工资增长机制的宏观调控措施的实施。

第五项 劳动监察工作

全面宣传、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作。依法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劳动保障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第六项 社会救助工作

全面落实精准脱贫政策,按照“不错一人,不漏一人”的要求,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双向纳入”政策性保障。发挥民政扶贫攻坚社会保障作用,实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目标。逐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提高特困人员、孤儿等基本生活和养育标准。积极争取资金100万元建设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城乡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平台,确保精准救助质量。健全并完善我县临时救助体系,突出临时救助的救急救难功能,解决群众生活中可能遭遇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问题形成政府各部门高效联动以及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紧密衔接的工作机制,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存权益和人格尊严。积极拓宽救助渠道,对因病、因残、因学导致返贫的困难群众实施特殊救助,发挥民政的兜底保障作用。

第七项 养老服务工作

重点推进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养老中心建设、本溪市桓仁县康卫养老康复中心医养结合、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综合养老院建设、本溪市桓仁县养老托育、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福利院改扩建等项目建设工作。

第八项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

1.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加强村委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持续做好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有序完成村民委换届工作。增强村民自律意识,逐步完善村规民约。推进清廉村建设,推行“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逐步达到规范化,制度化。

2.社区建设不断提升社区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发展,提升“三社联动”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协商,贯彻落实本溪市《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的实施意见》;继续推进城乡社区减负增效,进一步完善社区事项清单和准入制度,推进社区自治和政府管理良性互动。协调提高城市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标准。组织开展社会工作者培训,不断提高居民自治和服务居民能力。

第九项 地名管理工作

加强地名管理工作。开展南江园区街路命名工作。规范地址审批工作,逐步向乡镇延伸。助力城市亮化,为城区老旧建筑安装楼门牌。助力美丽乡村建设,为主要公路沿线村庄安装村屯牌。加强界线管理,确保边境平安。开展新一轮乡镇界线勘界工作。行使好地名信息公共服务职能。开展编制桓仁县地名志工作。

第十项 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1、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深入贯彻执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条例》,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登记和管理。到2025年,全县社会组织的活动达到制度化,规范化。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大引导推动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工作力。

2、殡葬管理工作。保持火化区火化率100﹪。积极倡导文明祭祀行为,禁止乱埋乱葬行为,不断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管理,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第三部分 重点项目安排

一、“十四五”养老工作重大项目

“十四五”期间,积极争取国家、省民政部门专项资金,新建和改造养老机构服务设施,提高养老服务功能,确保养老机构规范化、社会化运作。

1.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养老中心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桓仁镇四河村,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中心养老院建筑面积12100平方米、养老护理床位270张、消防设施、养老服务辅助设备购置、污水处理、养老智慧平台等建设,项目建成后,将是桓仁唯一一家综合性养老机构。

2.本溪市桓仁县康卫养老康复中心医养结合项目:一期工程将原桓仁养老院进行改造,改造面积1600平方米,占地5400平方米。内容包括消防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养老设备购置。二期重新选址,计划用地20亩,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新建门诊楼、病房楼、医技楼、养员楼等,主要用于收养达不到精神病和重度痴呆傻标准的流浪乞讨救助人员、因残因病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人员、其他常年病人、老年人等。项目建成后,将承担桓仁区域老年病患者的疾病治疗及康复等公共卫生服务职能。

3.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综合养老院建设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新建养老院建筑面积13500平方米、养老护理床位300张、消防设施、辅助设备购置。污水处理、智慧平台建设。项目建成后是桓仁县唯一一家综合性现代化养老机构,可以满足城镇内养老需求。项目建成后,可接收和承担桓仁县城内困难群体、老年病患者分散供养人员等,综合性养老职能。

4.本溪市桓仁县养老托育项目:项目规划建设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建筑面积 2100 平方米。在原福利院基础上提升改造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大力推动困境婴幼儿、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婴幼儿的照护服务,建设该项目。项目建成后,设置养老床位30张,托育床位100张,能够安置全县孤儿、困境婴幼儿,事实无人抚养婴幼儿,加大他们的关爱与保护。

5.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福利院改扩建项目:本项目位于桓仁镇通天村,改扩建面积1400平方米,主要建设包括新增床位31张、消防设施建设、养老服务辅助设备购置、污水处理等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建成后,将促进社会养老福利院事业蓬勃发展

二、西山公墓墓区三期工程项目。投资500万元续建公墓墓区,新增墓区墓穴1000穴,以满足我县城区逝者安葬的需求。

三、殡仪馆附属设施建设对殡仪馆进行院面硬化和植物绿化等项目建设,投资720万元新建殡葬服务中心,扩大殡葬服务功能,满足丧户的殡葬需求。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