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2017年桓仁县物价局部门预算公开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
发布日期: 2017-01-20 成文日期: 2017-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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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桓仁县物价局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1-20 09:50:33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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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桓仁满族自治县物价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桓仁满族自治县物价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七、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九、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三公汇总表

第三部分   桓仁满族自治县物价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桓仁满族自治县物价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桓仁满族自治县物价局成立于1984年3月,其主要职能是: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和上级物价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国家和省、市有关价格法规、政策、充分运用价格杠杆,合理配置资源,稳定价格总水平,规范价格行为,促进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竞争,维护正常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概括说:行政执法、宏观调控、综合管理、监督检查、定向服务等五大职能。

局内机构设置:办公室、价格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价格认证中心、成本监审分局。

办公室:是全局工作的综合部门负责党务、政务、行政、人事、工资、计生、信访、档案、财务管理等工作。

价格管理股:制定或审批县管商品价格及服务收费标准、负责全县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标准的登记管理工作。

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监督检查国家和省市价格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价格认证中心:负责全县价格评估、价格鉴证和价格咨询以及受理企业价格纠纷事宜。

成本监审分局:负责全县物价调节基金的征收和管理工作调查分析价格情况,为县政府和企业群众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农产品成本调查,汇总上报资料工作。

第二部分 桓仁满族自治县物价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预算公开表1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收入预算

支出预算

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入

其他收入等

合计

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项目支出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43.07

143.07





143.07

56.62

19.44

37.01

30.00

物价局

143.07

143.07





143.07

56.62

19.44

37.01

30.00

 





预算公开表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2017年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143.07

113.07

30.0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6.06

76.06

30.00

  20104

  发展与改革事务

106.06

76.06

30.00

    2010401

    行政运行(发展与改革事务)

76.06

76.06


    201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

30.00


3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1.08

31.08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1.08

31.08


    20805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31.08

31.08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93

5.93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93

5.93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93

5.93


 





预算公开表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

2017年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合计

113.07

93.63

19.44

301

工资福利支出

56.62

56.62


  30130101

  基本工资

28.80

28.80


  30130103

  奖金

2.86

2.86


  30130102

  津贴补贴

24.96

24.96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9.44


19.44

  30130201

  办公费

1.00


1.00

  30130211

  差旅费

0.50


0.50

  30130206

  电费

1.00


1.00

  30130241

  公务交通补贴

7.08


7.08

  30130217

  公务接待费

1.50


1.50

  3013023102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定额)

1.50


1.50

  30130215

  会议费

0.20


0.20

  3013020807

  集中办公取暖费

4.38


4.38

  3013020805

  集中个人取暖费

2.08


2.08

  30130205

  水费

0.20


0.2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7.01

37.01


  30130302

  退休费

31.08

31.08


  30130311

  住房公积金

5.93

5.93


 






预算公开表4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部门/单位)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

合计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

合计

3.00


1.50


1.50

物价局

3.00


1.50


1.50

  物价局

3.00


1.50


1.50

 




预算公开表6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

143.07

一般公共服务

106.06

二、罚没收入


外交


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国防


四、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公共安全


五、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教育


六、专项收入


科学技术


七、上级补助收入


文化体育与传媒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

31.08

九、事业收入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医疗卫生预计划生育


十一、其他收入


节能环保


十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城乡社区事务




农林水事务




交通运输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金融支出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

5.93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预备费




其他支出




转移性支出




还本付息支出


     收    入    总    计

143.07

         支    出    总    计

143.07

  

 















预算公开表7

收  入  预  算  总  表






























单位:万元

部门/单位名称

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罚没收入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收入

专项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上年结转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合计

143.07

143.07













物价局

143.07

143.07













  物价局

143.07

143.07













 





预算公开表8

部门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143.07

113.07

30.0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6.06

76.06

30.00

  20104

  发展与改革事务

106.06

76.06

30.00

    2010401

    行政运行(发展与改革事务)

76.06

76.06


    201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

30.00


3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1.08

31.08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1.08

31.08


    20805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31.08

31.08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93

5.93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93

5.93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93

5.93


 













预算公开表9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合计

财政拨款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其他收入等

合计







30.00

30.00





物价局







30.00

30.0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0.00

30.00







04


  发展与改革事务



30.00

30.00






  201

  04

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

物价局业务经费

根据物价管理的需要,需设物价业务经费30万元:1、价格听证会所需经费:30000元(10个*3000元/个);2、扶贫款:50000元;3、机关临时聘用人员工资:57600元(1200元/人*4人*12个月);4、涉案物品价格评估咨询费:63000元(14人*4500元/人/年);5、成本监审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监审报告:70000元(17500元/个*4个);6、农调户补贴:29400元(42户*700元/年)。

30.00

30.00





 

 















预算公开表10

政 府 采 购 预 算 表






























单位:万元

部门/单位

项      目


采购方式

计量单位

数量

合计

财政拨款

非税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其他收入(含上年结转)

采购项目

采购目录

小计

罚没收入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收入

专项收入

**

**

**

**

**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30.00

30.00








物价局






30.00

30.00








  物价局

物价局业务经费

专业咨询、工程监理、工程设计

分散采购



6.30

6.30










一般会议




3.00

3.00










其他服务




20.70

20.70








 

 



预算公开表11

“三公”经费预算汇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16年

2017年

“三公”经费合计

3.70

3.00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2.20

1.5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50

1.5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费

1.50

1.50


第三部分 桓仁满族自治县物价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桓仁满族自治县物价局2017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桓仁满族自治县物价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桓仁满族自治县物价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 143.07 万元。相较于2016年128.86万元,增加了14.2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退休人员调资,以及职级并行调资。

二、关于桓仁满族自治县物价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3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5 万元。相较2016年下降0.7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用下降。

三、关于桓仁县物价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使用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物价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9.44 万元。比2016年13.02万元增加了6.42万元,主要是今年新增加了公务交通补贴7.08万元,另外有人员转出等原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财物价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0万元,其中:专业咨询6.3万元,一般会议3万元,其他服务20.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物价局共有车辆 1 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3.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