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rmzzzxrmzf-2025-00136 发布机构: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信息名称: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5年度部门预算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
发布日期: 2025-01-24 成文日期: 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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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5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5-01-24 10:10:3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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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桓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拟定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提供相关服务。分析和预测全县人力资源需求状况,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承担全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工作;为全县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提供相关服务;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提供技术和服务保障;承担劳动用工备案和县本级公益性岗位服务工作。负责全县政府补贴培训项目机构服务工作;承担全县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人员培训工作。承担全县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失业人员等流动人员档案工作。承担企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缴费申报、失业人员待遇发放等工作;承担对参保单位和个人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情况进行稽核,对经办机构内部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从事失业保险经办工作进行规范、监控和评价等工作。

(二)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培训和确定、晋升岗位等级组织工作;

(三)为行政机关对用人单位行政执法检查、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等执法活动提供辅助性、事务性服务。

(四)承担劳动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的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桓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桓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机关本级

 

 

第二部分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3449.79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49.7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3449.79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633.62万元;

2.项目支出1816.17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16.5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6个,涉及资金1816.17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减少4241.45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管理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0项目0万元;0项目0万元。

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运行经费预算为2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2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4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6.5万元,具体为:货物16.4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4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为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为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为持平。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24年

2025年

合计

4

4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0

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

4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公务用车运行费

4

4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5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6个,涉及资金1816.17万元,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6个,涉及资金1816.17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3.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人员类项目支出和公用经费类项目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和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

8.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三公”经费: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治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各类离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项):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3.绩效目标:指财政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计划实现的产出目标和效果。按照预算形式划分,绩效目标分为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是指市直部门(单位)按照确定的职责,利用全部部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实现的产出和效果;项目绩效目标是指项目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24.绩效目标管理:指以绩效目标为对象,以绩效目标的编制、审核、批复、调整和应用等为主要内容所开展的预算管理活动。

 

第四部分 2025年桓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部门预算批复表

 

详见附件:桓仁满族自治县2025年部门人力中心预算批复.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