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rmzzzxrmzf-2024-00236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
信息名称: | 桓仁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 |
发布日期: | 2024-01-22 | 成文日期: | 2024-01-2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桓仁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桓仁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第二部分 桓仁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桓仁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桓仁满族自治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研究拟订桓仁满族自治县相关政策、规划、标准、办法并组织实施,起草自治县单行条例草案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全县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健全药品,医用耗材。
(五)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疗保障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督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和生育保险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管理落实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等政策,指导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疗保障、医药“三医联动”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二)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疗保障、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纳入桓仁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桓仁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第二部分桓仁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桓仁县医疗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4780.67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80.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80.67万元。
(二)支出预算4780.6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8.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23万元,公用经费8万元。
2.项目支出4692.44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4692.44万元,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0万元。
2024年预算收支比2023年减少9,355.33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地方配套资金中不包含中央、省、市配套资金。
二、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桓仁县医疗保障局运行经费预算为88.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24年预算比2023年减少12.13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费用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桓仁县医疗保障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57.04万元,其中:货物采购预算3.5万元,服务采购预算53.54万元,工程采购预算0万元。比2023年增加57.0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医保网络服务费及医药软件维护费。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桓仁县医疗保障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2万元,与2023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与2023年持平。
2024年桓仁县医疗保障局“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
2023年 | 2024年 | |
合计 | 2 | 2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2、公务接待费 | 0 | 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 | 2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2 | 2 |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桓仁县医疗保障局共有车辆1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台。
六、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桓仁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8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共8个,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涉及资金4,692.44万元。
第三部分桓仁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反映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8.绩效目标:指财政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计划实现的产出目标和效果。按照预算形式划分,绩效目标分为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是指市直部门(单位)按照确定的职责,利用全部部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实现的产出和效果;项目绩效目标是指项目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19.绩效目标管理:指以绩效目标为对象,以绩效目标的编制、审核、批复、调整和应用等为主要内容所开展的预算管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