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rmzzzxrmzf-2024-00235 发布机构: 桓仁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名称: 桓仁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
发布日期: 2024-01-22 成文日期: 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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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仁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4-01-22 15:56:0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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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桓仁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第二部分   桓仁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桓仁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桓仁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辖区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独资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办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处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

(五)拟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负责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审核、发放、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

(六)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行政处罚除外),负责打击传销工作。

(七)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八)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九)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十)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虚假宣传行为和其他广告违法行为。

(十一)负责商标管理工作,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和其他商标违法行为,负责市著名商标推荐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三)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四)按权限负责辖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机构编制、人事、财务经费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桓仁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无。


第二部分 桓仁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桓仁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 1289.78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289.78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289.7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

(二)支出预算 1289.78 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 997.87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915.37 万元,公用经费  82.50万元。

2.项目支出 291.91 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0  万元,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  291.91 万元。

2024年预算收支比2023年减少8.94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及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减少。

二、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桓仁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  8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24年预算比2023年减少 2.06 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机关运行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桓仁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 92.8 万元,其中:货物采购预算 92.8 万元,服务采购预算 0 万元,工程采购预算  0万元。2024年预算比2023年减少 62.48 万元,主要原因是货物采购预算减少。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桓仁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40万元,比2023年增加 2 万元,上升5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与2023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 0万元,与2023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0 万元,比2023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费用增加。

2024年桓仁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23年

2024年

合计

38

40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0

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8

4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0

          公务用车运行费

38

40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桓仁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 19 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9 台。

六、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桓仁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 0 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共 0 个,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 100 %,涉及资金 0 万元。

第三部分 桓仁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桓仁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xlsx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3.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人员类项目支出和公用经费类项目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和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

8.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反映从事市场监督管理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单设科目额业务除外。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执法(项):反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各类执法(含食品、药品、物价等)活动、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的专项工作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标准化管理(项):反映标准化管理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反映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1.绩效目标:指财政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计划实现的产出目标和效果。按照预算形式划分,绩效目标分为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是指市直部门(单位)按照确定的职责,利用全部部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实现的产出和效果;项目绩效目标是指项目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22.绩效目标管理:指以绩效目标为对象,以绩效目标的编制、审核、批复、调整和应用等为主要内容所开展的预算管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