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rmzzzxrmzf-2023-00355 发布机构: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名称: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
发布日期: 2023-01-28 成文日期: 2023-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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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3-01-28 13:59:5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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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第二部分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县政府会议和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负责或参与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机关各部门,省领导、省政府各部门,市领导、市政府各部门,外省市县领导以及重要外宾来我县政务活动组织安排。

(三)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四)审核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请示、报告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办理国务院、国家各部委,省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和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各方面来文来电。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县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

(六)负责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具体要求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报告督查情况。

(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县政府系统承办的全国和省市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八)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九)负责全县政务信息搜集、整理、报送工作,指导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十)负责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或参与对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

(十二)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协调县政府系统政务舆情应对工作。

(十三)负责协调组织县政府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对县政府各部门宣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十四)负责《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报》编辑、翻译、出版发行工作。

(十五)承担县政府绩效考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指示、规定和部署及具体要求、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推动全县信访工作的开展。

(十七)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检查考核指导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和县直部门信访工作机构履职情况。

(十八)承办上级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受理接待进京、去省、去市和到县信访接待大厅的上访群众,受理群众通过来信、网上投诉;向上级党委、政府请示、报告重大信访事项;做好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

(十九)向有关地区和部门转送、交办、移交信访事项并对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对县领导批示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进行督办并反馈有关情况;负责落实交办重点群体和重点人员的主体责任和稳控责任;审核省级、市级、县级信访专项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十)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进京、去省、去市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协调各级党政部门和有关单位的信访工作;对信访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行使“三项建议权”;向社会公开信访工作情况。

(二十一)对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及时搜集整理,准确地报送信访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开展调查研究和信访统计分析,分析信访形势,掌握信访动态,提出有关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建议。

(二十二)推动全县信访矛盾的排查化解,对重要信访问题及时开展信息预警,在重大政治活动、重要敏感时期及时收集信息,研判信访形势。

(二十三)负责信访案件评审会议工作。

(二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五)职能转变。

1.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加强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现督考合一,推动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县政府宣传工作,为推动县政府重点工作和政策措施的落实营造良好环境。加强政务公开,指导各单位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2.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办理群众信访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重大信访矛盾隐患排查情报收集预警和信访稳定形势研判分析工作。加强对群众进京上访的协调处理工作。

(二十六)关于实绩考核工作的职责分工。县政府办公室(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全县实绩考核工作(不含党的建设指标)。县委组织部负责党群部门考核工作和县对乡镇(街道、管委会)、县直部门党的建设指标考核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无

 

第二部分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部门

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393.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93.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393.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2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2.77万元,公用经费27.83万元。

2.项目支出73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0万元,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73万元。

2023年预算收支比2022年增加13.8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增加。

二、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运行经费预算为27.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23年预算比2022年减少23.1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办公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3万元,其中:货物采购预算3万元,服务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采购预算0万元。2023年预算与2022年持平。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36万元,比2022年增加8万元,上升29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2022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4万元,比2022年增加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辆增多,且车辆燃油价格上涨。

2023年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22年

2023年

合计

        28

36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2

2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6

34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费

        26

34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共有车辆 3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台。

六、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共 2个,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涉及资金73万元。

 

第三部分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3年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3.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人员类项目支出和公用经费类项目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和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

8.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7.绩效目标:指财政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计划实现的产出目标和效果。按照预算形式划分,绩效目标分为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是指市直部门(单位)按照确定的职责,利用全部部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实现的产出和效果;项目绩效目标是指项目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18.绩效目标管理:指以绩效目标为对象,以绩效目标的编制、审核、批复、调整和应用等为主要内容所开展的预算管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