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rmzzzxrmzf-2024-00154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雅河乡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桓仁满族自治县雅河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 | 主题分类: | 乡镇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4-01-22 | 成文日期: | 2024-01-2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桓仁满族自治县雅河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雅河朝鲜族乡概况
第二部分 雅河朝鲜族乡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雅河朝鲜族乡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雅河朝鲜族乡概况
一、主要职责
乡镇政府主要是发挥具体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职能,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领导和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政、公安、监察、民族事务、国防建设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桓仁县雅河朝鲜族乡(本级)
桓仁满族自治县雅河朝鲜族乡综合事务服务中心
桓仁满族自治县雅河朝鲜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桓仁满族自治县雅河朝鲜族乡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雅河朝鲜族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1012.3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8.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84万元;
(二)支出预算1012.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3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8.3万元,公用经费51万元。
2.项目支出473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352万元,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121万元。
2024年预算收支比2023年增加191.7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增加政府性基金(行天健二期征占补偿)支出,和事业录入人员性支出增加。
二、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雅河朝鲜族乡机关(中心)运行经费预算为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24年预算比2023年增加5.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录入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雅河朝鲜族乡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5万元,其中:货物采购预算1万元,服务采购预算4万元,工程采购预算 0 万元。2024年预算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保运转,减少非公益性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雅河朝鲜族乡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 3万元,比2023年增加/减少 0万元,上升/下降 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 万元,与2023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万元,与2023年持平。
2024年雅河朝鲜族乡“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
2023年 | 2024年 | |
合计 | 3 | 3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2、公务接待费 | 0 | 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3 | 3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3 | 3 |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雅河朝鲜族乡共有车辆 1 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台。
六、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雅河朝鲜族乡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 8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共 8个,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涉及资金168万元。
第三部分桓仁满族自治县雅河乡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道路建设(项):反映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指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2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反映国家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牧区水利建设、小型水源建设、农村河塘整治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3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33.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