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rmzzzxrmzf-2025-00093 发布机构: 中共桓仁满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信息名称: 中共桓仁满族自治县委宣传部2025年度本级预算 主题分类: 党委部门
发布日期: 2025-01-24 成文日期: 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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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桓仁满族自治县委宣传部2025年度本级预算

发布时间:2025-01-24 16:49:25 【字体:

   


第一部分   中共桓仁满族自治县委宣传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中共桓仁满族自治县委宣传部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中共桓仁满族自治县委宣传部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中共桓仁满族自治县委宣传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桓仁满族自治县委宣传部是县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教育、理论宣传工作。

(二)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工作,从宏观上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新闻舆论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市场的管理,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指导。

(三)协调、指导全县教育、科技、卫生、体育、计划生育等部门工作;负责科教系统的政策研究、思想建设和宣传业务。

(四)负责全县经济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经济体制改革和重要经济决策、重大经济活动的宣传。

(五)负责规划、部署全县社会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协调县委组织部做好全县党员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六)负责全县对外宣传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指导有关部门的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七)负责全县国际互联网宣传工作,对全县宣传网站实施规划、指导、监督和管理;组织宣传网站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八)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同县委组织部管理县直宣教系统的领导干部,指导县直宣教系统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全县宣传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全县宣传干部、领导骨干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联系宣教系统的知识分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负责全县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专业职务的评审工作。

(九)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宣传文化教育系统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协调宣教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十)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中共桓仁满族自治县委宣传部2025年本级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中共桓仁满族自治县委宣传部本级

 

 

第二部分 中共桓仁满族自治县委宣传部2025年本级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168.55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8.5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168.5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49.35万元;

2.项目支出19.2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减少414.58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压缩支出。其中义勇军工程款385.6万元已拨付完毕,今年未再列预算。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中共桓仁满族自治县委宣传部管理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中共桓仁满族自治县委宣传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中共桓仁满族自治县委宣传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万元,具体为:货物2.2万元,服务0.8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中共桓仁满族自治县委宣传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6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持平。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24)年

2025年

合计

6

6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2

2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

4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公务用车运行费

4

4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中共桓仁满族自治县委宣传部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共桓仁满族自治县委宣传部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1个,涉及资金19.2万元,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1个,涉及资金19.2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3.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人员类项目支出和公用经费类项目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和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

8.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0.一般公共服务(类) 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 宣传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6.政府购买服务: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17.绩效目标:指财政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计划实现的产出目标和效果。按照预算形式划分,绩效目标分为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是指市直部门(单位)按照确定的职责,利用全部部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实现的产出和效果;项目绩效目标是指项目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18.绩效目标管理:指以绩效目标为对象,以绩效目标的编制、审核、批复、调整和应用等为主要内容所开展的预算管理活动。

 

第四部分 2025年中共桓仁满族自治县委宣传部本级预算批复表

 

详见附件

中共桓仁满族自治县委宣传部2025年本级预算.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