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桓仁县审计局2013年部门决算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
发布日期: 2015-01-04 成文日期: 201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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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仁县审计局2013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5-01-04 00:00:00 【字体:

 
 
 
桓仁满族自治县审计局 
201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文本 
 
 
 
 
     

第一部分    桓仁满族自治县审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桓仁满族自治县审计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  2013年县直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  2013年县直部门支出决算表 
三、  2013年县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  2013年县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统计 
第三部分    桓仁满族自治县审计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桓仁满族自治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年度审计计划。 
    (二)负责对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县审计机关参与上级审计机关组织的行业审计项目;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三)向县政府提交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县直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乡(镇)级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概(预)算执行情况、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和竣工决算。 
    县属国有企业、县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⒍县直部门、乡(镇)政府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收支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接受指令或委托对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与省和市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实施政府投资、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投资的效益审计。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纪检监察、检察等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实施电子计算机审计,检查运用电子计算机储存、处理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和必要的电子计算机技术文档。 
    (九)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及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桓仁满族自治县审计局局201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桓仁满族自治县审计局机关
   

第二部分 桓仁满族自治县审计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013
年县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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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桓仁满族自治县审计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81.2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81.24万元。
(二)支出总计263.2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37.08元。
2.项目支出126.21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3.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14.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 
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环境方面的支出。 
8.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